■ 李建梅
2018年8月16日,开远市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急匆匆的拿着介绍信来到市档案馆向接待人员诉说:“有一个姓马的信访人员近半年来一直在上访,还去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反映,经常在房管局局长办公室一坐就是一天,上访原因是他父亲1933年已把在开远的房子捐给政府,现在想再要回来,因为自己在昆明退休年龄大了想回开远安度晚年,就想方设法想要回父亲当时捐给政府的房产,经查阅在1953年土地房产登记里已没有他父亲的名字”,现在需要来档案馆查阅1981年相关的私房处理文件。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帮忙查阅了市政府1981年的文件,终于找到革发【1981】171号关于落实私房政策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里明确规定:“对文化大革命前,甚至土改时期的房产不再处理”。档案馆接待人员复印文件并加盖档案馆公章交给房管局工作人员,她高兴的说:“有了这个文件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