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浩
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推动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
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逐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节选自2018年2月1日《中国教育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