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生富+冯桂锋
摘 要 基于互联网技术而迅速发展的自媒体,带来传统管控模式、党政管控权威性、自媒体信息真伪和安全、社会主流价值观受误导等风险,需要在加强法律执法力度、提高技术防控能力、提高媒体素养、加强协同治理等方面进行管控。
关键词 自媒体;社会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8)203-0091-02
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谢因·波曼(Shayne Bowman)和克里斯·威理斯(Chris Willis)在其2003 年联合发表《自媒体报告》中提出了自媒体的定义:“WeMedia是一个普通市民经过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联,提供并分享他们真实看法、自身新闻的途径。”[1]如今,自媒体以其自身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成为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成为网民“百家争鸣”“人人都是麦克风”的重要平台,具有个体化、自主性、多样化、草根性等特点。然而,自媒体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各种风险。加强对自媒体的管控和治理,减少自媒体给社会带来的风险和负面影响,成为不可回避的时代课题。
1 自媒體平台发展带来的风险
第一,传统管控模式难以奏效的风险。传统媒体管控模式主要通过党委宣传部门管理、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行业协会自律等模式发挥其对媒体的管理作用。但对于低门槛、“野蛮”发展、“无组织”的自媒体,传统管控模式在管理上往往乏力。对政府部门而言,如何精确统计、管理属地社会自媒体是个重要风险点,自媒体一旦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低俗色情、暴恐暴力或意识形态问题,党政相关管控部门往往出现联系不上自媒体主体或即使联系上传统管控模式也难以奏效的问题。
第二,政府管控权威性受到挑战。在我国,传统媒体所发布的内容都要经过文化新闻出版部门或党宣传部门的审查,因为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官方或半官方媒体所发布内容涉及到国家或地方政策,具有官方性、权威性。但一些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干部作风等草根性、“烟尘味”事件,往往率先发布在本地论坛、微信、微博等社会自媒体上。政府管控的传统媒体往往迟于社会自媒体获得这些信息,传统媒体的“嗅觉”、“灵敏度”远不及自媒体。因此,社会自媒体往往成为彰显公共危机事件“场域”,由此造成主流媒介的话语权、公信力及其社会功能就会急剧下降。尤其是在基层,自媒体的主要管控机构、体制机制,不如传统媒体完善,甚至没有建立起来。加上自媒体发展迅速、风起云涌,管控自媒体政府职能人员的数量、质量难以跟上自媒体发展步伐,导致政府管控权威性受到挑战的风险。
第三,自媒体信息真伪和安全的风险。在自媒体时代,人人皆可“吐槽”、人人皆可“点赞”,我可原创、你可转发、他可点评,网络信息生产者、传播者、消费者“皆大欢喜”,信息繁荣、裂变式传播,网络技术带来的自媒体信息源,又增加了谁作为自媒体“把门人”的问题。“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表明我们已进入一个没有守门员把关的自由信息时代”[2]。但是,自媒体平台的技术拦截水平有限,加上人工审核力量有限,缺乏“把关人”过滤海量信息的“自由发言”,充斥着大量的不良和虚假信息,由此带来自媒体暴力、色情、谣言及意识形态等问题,无疑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风险。
第四,社会主流价值观受误导的风险。自媒体时代,碎片化、无中心、多元化等,已成为其特征。自媒体“天生”的话语表达方式促使非理性、后现代思潮的泛滥。在自媒体时代进程中,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毫无疑问面临被解构和重构的风险,部分自媒体表达的精神空虚、信仰扭曲、价值虚无等等,无疑会腐蚀社会核心价值观。纵观当前我国社会群体的精神状态,消费主义引发的心态浮躁,功利主义引发的内心躁动以及数字化生存所催生的性格畸变等,都无时无刻不在扭转甚至改变社会群体的价值观[3]。这也是需要我们高度警惕的风险。
2 社会自媒体风险的成因
2.1 自媒体裂变式的传播方式
自媒体信息内容的草根性和传播方式的裂变式,造成信息迅速扩散,从一定层面稀释了主流媒体话语权,消解主流媒体公信力。
2.2 自媒体的追逐利益
社会自媒体平台对政府主管部门“敬畏”,又渴望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温暖”;即想赢得商业利益,又想获得社会责任感。但在各种利益权衡面前,很容易导向对政府“敬畏”的侥幸心理和对商业利益的追逐。如何既能发挥他们的优势,既保障他们的“奶酪”,又规避他们的“侥幸”,为党政部门所用,为人民群众服务,成为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
2.3 从业人员缺乏媒体素养
自媒体平台从业人员,自媒体平台的开办者、编辑及审核人员,具有一定的信息渠道,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对社会特别当地的新闻趣事了解较为及时准确,但目前大多数自媒体平台没有经过任何媒体专业培训,不属于任何传播媒体机构,也不接受行业协会管控的社会草根,往往又存在缺乏专业性、政治敏感性、法律意识,对国家宏观政策了解也不深、自媒体平台运营缺乏安全性等。这些都容易导致意识形态问题和网络安全问题。
2.4 有关部门执法乏力
对于自媒体平台的处罚,目前主要通过采用约谈、督查等带有“非正式”“温情执法”的方式进行管控教育,但总体上比较柔性,还未形成制度化模式。同时,自媒体既不属于任何媒体组织、也不接受党组织宣传部门的审核,更不接受新闻行业社会组织的约束,他们各自为战、自娱自乐,缺乏组织性、纪律性,加上法律法规不完善,容易导致管理执法上的乏力。另外,近年来,全国省市基本上成立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管理机构,但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等方面还不够流畅,尤其是负责管控内容及技术安全相关部门的配合还不是很紧密,对社会自媒体的管控,仍然很乏力。
3 社会自媒体风险的管控对策
3.1 提高法律的执行力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已开始实施,逐渐弥补了网络领域,特别是针对自媒体领域管控的空白。还需在具体落实上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出台相应的细则,以便政策落地,提高法律的执行力。endprint
3.2 提高技术管控能力
现阶段微信、微博平台具有举报、删帖等功能,大部分社会属地论坛也设置了关键词技术拦截等手段,但对于自媒体管理是远远不够的,“新媒体内容建设只有真正纳入了产业化、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才能实现其发展目标。”[4]这需要有一套完善的自媒体技术,从发帖、审帖、跟帖,利用关键词匹配技术,如果所产生和发布的信息中含有与关键词库里相匹配的禁用詞即给予用户提示;并自动拉黑、关闭多次发布违法违规的账号。另外,要加强等级保护,确保等级安全,保护自媒体平台上的个人信息安全。
3.3 提高媒体素养
自媒体平台要自觉增强外在道德约束力,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遏制不良的欲望,形成道德自律,自觉维护网络世界健康有序发展”。政府在自媒体治理上居于主导地位,要及时针对自媒体平台的主办者、编辑、审核人员以及活跃网友进行政策、法律、技术、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3.4 加强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自媒体平台的协同治理
政府管控,应体现更多的合作,实现政府由管控到善治的转变,“合作主义的锋芒所向,就是在思想上和组织上取消国家与社会的界限,”[4]政府部门既能加强各个部门的合作,又能加强社会自媒体的善治。政府管理部门既要积极研究发展和管控自媒体的相关政策,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提升平台信息审核把关能力;又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尤其是加强负责管控内容及技术安全相关部门的配合。另外,目前各地市基本上成立了网络文化协会、信息协会、网络媒体等媒体组织,成员涵盖了属地重要影响力的自媒体。政府相关部门要不断鼓励吸纳新的社会自媒体成员,充实自媒体行业协会的新鲜血液,鼓励其建立自媒体组织公约,加强引导性。
参考文献
[1]邓新民.自媒体:新媒体发展的最新阶段及其特点[J].探索,2006(2):135-138.
[2]李希光.跨媒体新闻的悖论[EB/OL].http://www.southcn. com/it/ittout/200202260548.htm.
[3]陈伟军.新媒体内容建设亟需大战略、大观念、大使命[J].人民论坛,2016(19):40-41.
[4]R.M.安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M].吴玉章,周汉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19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