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彦彩
作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自2014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至今已有三周年了。三年来,三分院共受理新增管辖案件637件1101人,其中海关案件422件761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5件105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1件78人,中央政法委改革试点方案中确定的各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已全部覆盖。办理了“11·25”日本牛肉案、生产销售假婴儿乳粉案、以工业氯化钠冒充药用氯化钠的生产假药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
2015年7月,在上海市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高级法院、市司法局和上海海关等相关部门会签《关于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和《关于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管辖的规定》,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或由上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或者提办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刑事案件,和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跨地区民商事监督案件以及海事诉讼监督案件纳入了监督管辖范围。至此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特殊案件集中管辖模式。
探索的目的是先行先試,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强化办案的同时,三分院更加注重把握办案规律,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案件的规范高效办理,先后在职能管辖、配合协作、工作联系、内部管理四个方面建立50项工作机制。
通过遴选、商调、招录等方式加强干部配备,引进一批具有专业领域法律知识的检察人才,检察队伍由60余人扩编至150名。根据特殊案件专业化特征明显的特点,三分院制定了检察业务人才培养规划, 37名检察业务骨干入选首批检察业务人才库,制定《带教育才实施办法》,选定12名带教导师和12名带教对象开展“一对一”带教。三年来,多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国公诉标兵”“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上海市“三优一能”等荣誉称号。
在注重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为上级机关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提供决策依据。该院《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设立模式及前瞻性研究》课题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相关调研成果入选《上海蓝皮书: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6)》。
三年的实践证明,中央关于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决策符合司法运行规律,有利于破除诉讼“主客场”,平等保护当事人,确保国家法律统一、高效实施。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