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西藏拉萨850000)
我国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已走过40年的辉煌历程。40年来,西藏与全国一样,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历经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全面开放、全面深化改革等过程,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改革开放40年来,西藏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一系列决策与政策,在探索边疆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奠定了深厚的基础,为开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实现了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迎来了中国改革开放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西藏发展滞后,迟于全国的步伐,刚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能否走改革开放之路西藏处在迟疑之中。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果断决策,1980年、1984年召开了两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一次提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奋斗目标,针对西藏的实际情况制定特殊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开启了西藏改革开放之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西藏在党中央的亲切关心下,与全国一样,开始了农牧区的改革。一是制定政策,促进农牧区农牧业发展。在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区党委、政府相继发出了《关于牧区若干经济政策的规定(试行草案)》《关于手工业的几项政策规定(试行草案)》和《关于发展边境小额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调整农牧区经济体制、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推进工商业和边境贸易发展的政策规定。在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1984年,区党委发布了《关于农村牧区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并由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休养生息的布告,进一步调整农牧区经济体制,推动农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同年,区党委发出调整全区农牧业生产责任制,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自治区工商业和城乡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民族手工业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发展农牧民个体和集体运输业的暂行规定》,分别对工商业、民族手工业和运输业发展的政策体制进行了调整,以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二是采取特殊政策,让农牧民休养生息,发展生产,治穷致富。根据中央指示精神,自治区制定了一系列休养生息,有利于全区经济发展特别是有利于农牧区发展和农牧民治穷致富的特殊优惠政策,将农牧区生产经营自主权下放到生产队、组和户,并免征农牧业税,取消一切形式的派购任务;废除一切形式的用工摊派,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城市职工、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三是完善农牧区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两个长期不变”政策。“土地归户、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长期不变”的政策,使农牧区的生产关系和经营体制逐步调整理顺,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定型。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进入全面展开改革阶段,西藏的改革从以农牧区为重点转向农牧区、城市并重,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稳步实施,“两个开放”的政策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全面部署,稳步深入推进,进入协调运行轨道。198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改革经济体制和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同时成立了自治区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项改革工作的推进。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具体,政策进一步放宽。1985年自治区修订了《关于农村牧区若干政策的规定》,1987年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化农牧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了农牧区改革,有力推动了农牧业经济的蓬勃发展。同时,实行企业扩权试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按照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自治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从企业管理、企业用工等13个方面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并选择区机修厂等15家企业进行改革试点,探索改革路子,总结改革经验。1990年7月,在区第四届第四次党代会上,区党委要求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实施“两个开放”政策,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外向型经济开始起步。按照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西藏开始实施“两个开放”的政策:一是对国外开放,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允许外国人到西藏观光旅游;二是对内地省、市、自治区的开放,积极发展与兄弟地区的经济、文化、技术交流和合作。在第四届第四次党代会上,区党委提出积极扩大开放和经济技术交流。西藏成功开启了改革的全面展开之路[1]31—37。
在中央的特殊关心下,西藏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在改革开放探索中,自治区党委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总体上与全国“框架一致、体制衔接、适当变通”的改革原则,根据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的相关工作要求,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一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明确方向,为加快改革开放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全区上下形成改革开放的共识:西藏经济体制必须改革、西藏可以改革、西藏改革开放要有紧迫感。二是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创新机制,全方位推进改革开放。1992年7月,区党委、政府作出《关于深化改革 扩大开放的决定》,根据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从10个方面对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进行了部署。实现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逐步实现西藏城镇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三是进一步完善促进农牧业发展基本政策,农牧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过度。1992年初,区党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和农牧区工作的决定》,完善农牧业经济体系;同年8月,自治区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制定了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5条优惠政策;1994年2月,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的决定》,采取10个方面的措施,坚定不移地引导农牧业生产和农牧区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1995年初,区党委、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工作的决定》,就发展农牧业,建设农牧区,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提出了40条措施。四是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西藏经济发展的对外联系特别是与内地经济的联系日益增强。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后,西藏打破封闭,扩大开放的意识空前高涨。1992年7月,区政府作出了《关于鼓励国内外来藏投资的若干规定》,制定和实施了吸引国内外企业进藏投资的5个方面的优惠政策;1995年6月区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 加强经济技术联合的若干规定》,坚持公平开放的原则,提供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1999年9月,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对区外投资者到西藏兴办企业制定了18条支持措施,不断完善经济结构,壮大发展经济实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下,西藏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出台和实施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逐渐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净体制[1]38—42。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是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在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之际,专门研究部署了新时期的西藏各项工作,并出台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加快发展的40条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政策扶持、项目拉动、资金注入等力度,全面推进西藏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全区充分运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处理了全国援藏与西藏人民艰苦奋斗的关系,发挥了多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逐步优化经济结构体系,推进质效的同步提升,加快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形成了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道路。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西藏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西藏基本完成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实际出发,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把完善体制作为改革的重点。2005年,自治区政府相继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思路。2006年自治区提出了“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2007年自治区出台《关于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全面开启了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二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牧区经济体制。2004年启动了农牧区全面建设学科社会的试点工程;2006年起,全面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把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小康示范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抓好51个乡镇和14个行政村的小康示范工作。200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确立了关于土地、牲畜、草场的“三个长期不变”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农牧区经济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经营积极性[1]43—44。
伴随对内改革的步伐,西藏逐渐走上了对内地乃至世界的开放之路。西藏的对外开放经历了艰难的过程。西藏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政治环境使西藏与内地和国外的经济联系较少,经济结构具有很大的封闭性和自给性,人们对外界世界极不了解,缺乏宽广的视野,思想落后保守,不易接受新鲜事物,对外开放对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一种考验。西藏对外开放是从对内地乃至全国再到全世界的全面开放。通过不断的改革,逐步打开了西藏对内、对外的两个市场,形成面向全国和全世界全面开放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面向全国贸易繁荣壮大,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彻底告别了商品短缺的时代,1992年之后,除食盐、成品油等个别商品外,其余绝大部分商品价格和供应都实行了市场调节。对国内外全面发展旅游业,全面开放国内外旅游人员进藏,实现了西藏对国内外的全面开放。在对外经营贸易方面:一是积极吸纳国内外企业入驻西藏,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西藏全面放宽了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条件,取消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区别待遇,进出口经营权由审批制改革为登记制。二是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原有的邻国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中国港澳及欧美、日本等新市场,外贸市场由几个国家发展到了上百个国家。三是不断扩大进出口结构,加大特色产品开发,发展边境贸易,积极拓展国际市场,进出口商品不断扩大与完善。自1998年成立第一家合资企业以来,外资引进不断扩大,2001年拉萨设立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开了西藏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1]271—274。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政府不断深化对外贸易的改革。从1984年起,西藏对外经济贸易体制进行了五次改革。1984年,自治区政府批转了区商业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商业厅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的通知》;1988年,为了适应西藏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加快发展对外贸易事业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1992年,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努力增加出口,搞活进口,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对外贸易,自治区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4年,西藏的外贸企业认识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开始了外贸企业的改革之路:1994年成立西藏外贸行业第一家集团公司——金珠集团公司,1995年自治区政府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西藏对外经济贸易的决定》;2004年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对外贸易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降低了对外贸易经营的门槛,进一步推动了对外贸易市场化的进程[1]451—464。从此,西藏实现了面向国内外的全面开放。
进入新时代,西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力度不断加强,不断加大国内外企业的吸纳力度,全面打开了西藏对外开放的格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在“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论述的指引下,西藏不断加大开放力度,构建起“合作共赢”新格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启动了通关一体化改革,边境贸易稳步增长,西藏航空更是与尼泊尔合作组建“喜马拉雅航空公司”,吉隆口岸实现中尼双边开放;成功在拉萨举办四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国的投资与发展,以更加开阔的视野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3月,西藏制定了《自治区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西藏进一步密切与外界的联系,全力推动建设川藏铁路,规划建设口岸铁路,加快推进拉萨新机场和普兰机场前期工作,民航旅客吞吐量有望突破700万人次;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战略,以构建“包容开放合作”的政策体系为突破口,以对内开放为重点,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建设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西藏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对关系全局的改革,特别是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要按照中央部署、统一行动、蹄疾步稳;具体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哪里矛盾和问题最突出,哪个疙瘩最难解,就重点抓哪项改革;要注意区分改革举措的性质类型,分类施策、精准施策;要明晰解题思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关键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制度性改革,抓紧细化落实;对切口小、见效快的具体改革,要盯紧抓牢,逐条跟踪,一一落实;对面上提出原则性要求、鼓励引导性的改革举措,要注重社会面引导,形成合理改革预期;对探路性质的改革试点,要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问题,该完善的要完善,可复制推广的要及时推广。
2014年1月27日,西藏成立了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面深化全区各项改革工作,在经济体制、机构和行政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以及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了新突破。自治区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着力抓难点补短板、抓试点求突破、抓督察促落实、抓宣传聚共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进改革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突出了改革工作重点,把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放在首位,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农牧区、投融资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援藏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坚持积极稳慎推进,既要积极稳慎、抓紧抓实,又要不攀比、不抢跑,特别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改革决策。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积极推进改革,提升改革督察实效。
从1978年到2017年,全区生产总值由6.65亿元提升到1310.63亿元;西藏人均生产总值由375元增加到39259元;一般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0.16亿元增加到185.83亿元。初步形成了具有西藏特点的产业体系,高原特色农牧业产业化发展逐步打造形成,具有西藏特点的高原特色产业工业化水平大幅提升,通过完善基础服务体系推动旅游业向优特的方向发展,并奠定了主导产业的地位,同时带动相关第三产业的加速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通过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了现代农牧业的发展步伐;二是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项目推进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园区项目建设步伐,依法保证企业效益和推动运行质量的稳步提升,实现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的整体效果;三是发展壮大特色优势旅游业,通过开设特色旅游线路、完善区域旅游品牌,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等有力措施,实现了2017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561.43万人次,同比增长10.6%;实现旅游总收入379.37亿元,同比增长14.7%;四是通过参与电子商务以及各类展销会等形式,实现了西藏商贸经济的持续繁荣发展。有力打造了西藏的世界旅游目的地,2017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561.4万人次。实现了西藏国民经济连续2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达到全国前列[2]。
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参与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在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西藏农牧民群众与城镇居民的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75元和565元,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到2017年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了10330元和30671元。城乡居民平均人均居住面积达28.6平方米和33.9平方米。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消费品不断增多,满足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家电等逐步走进寻常百姓家,高档消费的轿车也成为人民群众的必备工具。生活消费品的不断增加、全面提升了全区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全区就业形势保持平稳,全面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加大西藏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发展的需要,不断推进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克服世界级难题修筑了青藏铁路,并于2006年全线通车,接着修建了拉日铁路,延伸了铁路在西藏区内的脉络,有力改善了西藏的陆路交通体系。同时围绕拉萨的3小时经济圈的基础打造,促进了区内地区间的合作交流,带动了相关业务的来往,促进了地区间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近年来,随着林芝、日喀则、阿里机场的建成投入使用,在不同程度上完善了西藏的航空体系,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全面提升。西藏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由1978年的1.8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2051.04亿元。40年来,党中央在不同历史时期,推出了系列援藏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为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力量。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公路通车里程由1978年的1.59万公里到2017年的8.93万公里,增加了7.34万公里。充分利用西藏的地形地貌特征,形成了多种能源综合利用、相关补充的能源体系,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全区城乡面貌同步发生变化,拉萨等中心城市的发展,辐射带动周边的繁荣发展。随着城镇化不断提高,全区所有的行政村实现了路、水、电、电话、电视以及宽带的全面覆盖,不断增强了信息的共享、资源的有效利用。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网络和城乡公共设施的不断完善,既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又推动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社会结构的完善和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实现了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全区建成5个民用机场,开通国内外80条航线,与42个城市通航,极大地方便人民的出行。随着进藏旅游的人数增多,走出去的人数也不断增多,打破了西藏昔日闭塞的状况,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给民族团结注入了新的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政治协商制度和基层社会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夯实了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1979年设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使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40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自治区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批准(包括废除)388件地方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并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情况的实践办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区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为藏族公民,门巴族、珞巴族公民各1名。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2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31名,常委会主任、副主任14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7名。40年来,西藏自治区政协为各阶层、各界人士都能在政治生活中充分表达意见和发挥作用提供了保障。目前,西藏共有全国政协委员28名,其中藏族24名,门巴族、珞巴族各1名。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通过人民政协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集民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西藏自治区政协广泛吸收西藏各界、各族人士参加,注重和体现委员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级政协委员广泛团结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是推进西藏改革开放的重要力量,为促进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西藏大部分行政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并不断健全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全覆盖,设立公开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社会建设事业不断发展。教育优先发展,“两基”目标全面实现,率先实现15年义务教育;科技发展进步,在特色农业育种、太阳能应用、地质地理、高原医学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取得了一批优秀成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8.3万人,技能型人才达9.3万人。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建立,人均预期寿命为68.2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到2017年底,贫困人口减少至23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7.9%。改革开放以来,逐渐探索适合西藏基本情况的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形成了有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的社会治理体系,驻村、驻寺、城乡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构建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平息了多起分裂骚乱事件,保证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边疆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文化建设进入了繁荣发展阶段,逐渐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体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各族人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渐确立起来,民族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的弘扬,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一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平台。自治区、各市地县建立三级博物馆、图书馆、新华书店;各市地建有数字电影院,同时也普及到行政村;广播电视覆盖率为96.2%和97.3%;每个行政村和寺庙建起了农家书屋、木架书屋和寺庙书屋;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得以确立,“五个认同”更加牢固。三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加大非物质文化投入力度,到2017年,西藏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达到89个,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68名,拥有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323个,区级代表性传承人350人。仅2017年,西藏共申报国家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2029.38万元[注]数据来源:《西藏: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西藏日报,2018年1月28日。。同时,注重文化事业传承人的挖掘与培养、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开展相关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建立西藏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有117个项目已入库。四是文化产业发展起来。改革开放以来,西藏文化建设以实现文化强区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加大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在不断加强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力度的基础上,注重培育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扶持文化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将各类文化产业项目做大做强,2017年文化年产值突破30亿元,占全区总产值的2.289%。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国家战略布局之中。西藏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日程上,与发展、稳定并列成为全区抓好的三件大事,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制定和全面推进《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草还牧工程,实施“两江四河”造林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建成。目前,公益林面积、天然林蓄积、人均森林面积、人均森林蓄积均居全国第一,全区河源、草原、湖泊、湿地、天然林、水生态、生物多样性都得到有效保护。已有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国家级1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36个,国家级风景区4个,森林公园9个,湿地公园22个,地质公园3个;有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8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山南、林芝、日喀则三市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林芝市巴宜区成功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
党对改革开放事业的统一领导,是统揽全局与集中各方力量、促进改革开放成功实践、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是西藏改革开放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政治前提,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西藏改革开放的根本保证。在改革开放中,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党中央对改革开放的领导力和权威性,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从而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改革开放提供根本保障。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受住与达赖集团斗争的严峻考验,进一步凝聚了民心,形成了统一的思想,坚定了发展的决心与信心,使改革开放政策有效落实,保证了改革开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40年来,各族人民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还是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3]。
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共同参与者,更是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40年来,无论是中央还是西藏地方每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十分注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的实施深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进一步增强了各族人民的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生活中,有力地推进了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民心的支持,保证了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推进,西藏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随着社会体制机制变革以及相关改革措施的实施,西藏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以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的思想为指导思想,调动全区一切积极的因素,发挥各族人民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为中央改革开放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注入了最为广泛、最为实际、最为众多的力量。为人民群众谋发展、为人民群众造福址,充分发扬民主,调动了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的力量,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思想保证。自治区党委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把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地贯穿于改革开放过程中;以中国特色宗教理论为指导,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正确处理宗教信仰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关系,筑牢了坚持反分裂、共谋发展的思想基础;以中国特色民族团结理论为指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贯彻中央一系列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一系列特殊政策,坚决同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作斗争,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走出了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改革开放的路子,为边疆民族地区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经验。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只有作为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统一推进、协调发展,才能够发挥改革开放的整体性作用,推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自治区党委考虑西藏自身的民族、宗教、社会发展程度等特点,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遵循发展规律,避免大刀阔斧一刀切的作法,采取探索式前进的方法慢慢推进,由农牧区改革向城镇改革推进,由农牧业改革向工商业改革推进,由区内开放向国内外开放扩大,实现了单项突破和整体协调推进;以促进发展为根本推进改革,突出重点领域的开拓创新,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各地区的协调发展;以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目的,采取了由易到难、由浅到深、由试点到铺开、循序渐进的重点突破、协调推进共同发展的举措,有力地推进了各地区、各行业改革开放的协调推进、共同发展,不断转变与完善发展方式,调整发展结构,有力地推进了发展质量与效益的双提升[4]。
和平解放以来,党和国家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为加快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发展和改善西藏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党中央举全国力量加大了援藏支持力度,40年来针对西藏实施的近300项重点工程项目,有力改善了西藏的基础条件,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铺平了道路、搭好了桥梁。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支持西藏发展“十二五”3305亿元和“十三五”6576亿元的总投资项目盘子,更是激活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拓宽延伸了发展的空间。西藏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成就再次证实,西藏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党中央的亲切关怀、政策支持和全国各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援,全国支援西藏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5]。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特殊关怀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下,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弘扬“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把中央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贯彻到西藏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加强与全国各地的交流、扩大合作,在看到西藏与内地尤其是发达省市差距的基础上,明确了自身的责任与使命,不断解放思想、改变观念,增强了创新开拓意识,提高了自我发展能力。改革开放加大了民间交流交往的力度,在与全国各族人民的交流交往中,西藏各族人民的思想观念发生重大转变,逐步形成了我要发展、我要致富、我要小康的思想观念,激发出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新西藏的热情,以饱满的精神面貌投身到改革开放事业中,成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泉。西藏各族人民通过艰苦奋斗的努力共享了国家改革开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