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燕
(太原师范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回望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传统文化中所讲的“乐”与我们当今的音乐文化具有不同的意义,二者是不可简单等同的,特别是在先秦时期,“乐”是作为一种制度性的政治文化艺术形态而存在的。我国的古典音乐美学起源于先秦时期的儒家音乐思想,先秦儒家思想作为我国音乐思想的主体,在两千余年的发展中不仅深深影响着我国古代音乐文化,且仍潜移默化地在当今音乐文化生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思想大解放的时期。随着西周的灭亡、奴隶制的瓦解,“礼崩乐坏”,社会发生了巨大变革,各个学派的思想家由于阶级立场的不同持有不同的政治观点,并纷纷提出了各自的政治思想和学术观点。各大流派互相争论,各种理论互相影响,形成了学术思想极为活跃的“百家争鸣”的局面。而“乐”作为一种制度性的政治文化艺术形态,也成为了当时诸子百家学术争鸣的一部分内容,在理论上亦得到进一步阐述。在“百家争鸣”的大背景下,以孔子为首的儒家学派中也相应地出现了儒家音乐思想并不断取得发展。
孔子,儒家音乐思想的创始人和奠基人,其与“乐”相关的思想及言论,主要记录在《论语》、《礼记》、以及先秦的一些其它文献中。他的音乐思想虽然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体系,但却是后世儒家音乐思想产生建立的基础。
在中国历史上,音乐一直都与政治挂钩,成为了政治的附属品,服务于政治。孔子出生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他始终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儒家音乐思想起源于孔子的礼乐思想,而他的礼乐思想,又是为其政治观点服务的,所以儒家的音乐思想从一开始就突出了音乐在日常生活、情感、道德伦理,特别是政治观念中的作用与功能。
在音乐方面,孔子有着相当丰富的理论知识和深刻的实践。他能够唱歌、弹琴、击磬、鼓瑟、吹笙,熟悉且了解乐曲结构,并能对其规律进行概括。此外,我国历史历史上第一部歌辞集《诗经》也是由其进行选编与核对的,并使得《雅》、《颂》两个部分的分类地位更为明确。孔子重视音乐的教育、社会功用,把音乐列入“六艺”进行传授。他认为音乐对于人的全面发展是不可或缺的,是人格修养的至高境界,人的发展应“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①。他关注到音乐对人的精神的影响,从而发挥其教育作用,他曾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②,将礼与乐加以区分,认为音乐对于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营造及规范社会秩序的建立起着重要作用。
孔子认为音乐的政治功用是尤为突出的,音乐政策的制定者应为最高统治者。他强调音乐与政治、民俗、宗教等都是密不可分的,重视音乐政治教化功能的发挥,鼓吹恢复西周的“礼乐制度”,将礼与乐紧密结合。正所谓“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③,《论语》中这句话便是孔子对于施“乐”过程中等级观念的反映,施“礼”的等级通过用“乐”等级的不同表现出来,体现着他对西周礼乐等级标准的极力维护。
孔子对音乐有着极高的领悟能力,他不仅重视音乐的形式,而且强调重视音乐的内容,主张将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很好地统一起来,提出评价音乐的标准应包括形式上的“美”和内容上的“善”两个方面,认为音乐兼具艺术性与思想性。孔子在评价《韶》的时候也说道:“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④。艺术能够直击人的心灵,一首好的音乐作品应该是尽善尽美的,只有“尽善尽美”的艺术才能更好发挥教化功用,在娱人的同时教人以“仁”。但是正所谓“德成而上,艺成而下”⑤,他同样强调,如果善与美不能两全的话,应先顾全善的部分。“尽善尽美”反映了孔子的审美取向,也体现着他对心目中理想艺术的不断追求。
此外,孔子还强调凡事有“度”,音乐亦是如此。虽然音乐可以作为音乐家表达欢乐或痛苦的工具,但人的情感必须有一定节制,不应超过“中庸”之道。这便是孔子所讲的“中正和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和”、“和谐”。孔子用“乐而不淫,哀而不伤”⑥来评价《关雎》,这种对于音乐的中和之美要求的提出基于其对郑卫之声的反对及对雅乐的提倡与维持。
孔子的音乐思想有很多的可取之处,但也存在局限性。由于他的音乐思想完全是从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的,且主张严格奉行等级制度,因此具有一定的保守性。此外,孔子还主张将郑声完全取缔,这也体现出了他的阶级偏见。孔子的音乐思想虽然是片段的,但经过后人的发展,很快儒家便产生了完整的音乐思想体系。
被誉为中国古典美学基石的《乐记》是我国古代美学思想史上第一部自成体系的音乐理论专著,其作者与成书年代在学界尚存争议,但其内容极具研究意义。
《乐记》一书在对音乐本质的认识上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书中写道:“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⑦,承认了音乐是人脑对于客观的物质世界的主观反映。但是由于音乐是一种充满情感的艺术,该书在对音乐本源的讨论中还充分认识到了人心对于音乐创作的作用,在对音乐本质认识上有一定的进步性。
《乐记》深刻体现着儒家的礼乐思想,认为音乐与政治是有密切联系的,提出“声音之道,与政通矣”⑧,充分认识到了音乐能够真实地反映社会,且不同的音乐对社会所起的不同作用,强调乐与礼相结合而形成的社会教化教育功能。该书尤其强调音乐的等级区别,歧视民间音乐,具有阶级局限性,同样认为音乐应由统治者创造,这也正体现出了儒家“王者功成作乐”的音乐思想。在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方面,提出应该首先重视音乐的内容,并注重善与美的统一、中和。
荀子是先秦时期儒家音乐思想的集大成者,《乐论》一书是其音乐思想的集中反映与总结,在中国音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荀子在该书中详细阐释了音乐的社会功能、审美特征与规则等,以儒家为基础批判辩证地总结了先秦诸子百家的音乐思想,并进行了吸收、借鉴与发展。
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但可以通过后天的教育与学习使之向着善的方向发展;而音乐作为人的一种本能需求需在引导之下得到正确使用,不应受到扼制,因此,他主张以音乐引导人们在思想意识上发生改变,使人性由恶向善。
荀子是唯物主义者,他强调音乐的情感性,肯定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在审美活动中所发挥的主观能动作用,同时也认识到了审美客体的客观性,并不能将情感作为音乐的唯一源泉。在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方面,荀子认为二者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音乐的形式是载体,音乐内容的表达离不开音乐的形式。荀子继承了儒家礼乐思想,形成“中和”的音乐思想。他提倡雅乐、反对民间新音乐,始终强调礼与欲、音乐的情与理的和谐统一,以追求中和之美。
荀子代表的是新兴的地主阶级的利益,由于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以及社会发展状况与个人认识上的局限性,他的音乐理论也存在着一定的保守性,我们应该辩证地对其进行认识,既看到他的先进性,也不忽略其局限性。
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思想是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音乐思想发展的源泉,先秦时期的儒家音乐思想对后世的儒家的音乐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音乐思想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与一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且由于不同学派不同学者所代表的的阶级利益的不同,音乐思想具有很强的阶级性。从辩证角度对儒家学派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音乐思想进行分析,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儒家音乐思想的内涵并了解其发展,从而指导我们当今音乐美学的进一步发展。■
注释:
① 出自《论语·泰伯》
② 出自《孝经·广要道》
③ 出自《论语·八佾》
④ 出自《论语·八佾》
⑤ 出自《礼记》
⑥ 出自《论语·八佾》
⑦ 出自《乐记》
⑧ 出自《乐记·乐本篇》
[参考文献]
[1]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2]宋沛.略论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三家的音乐思想[J].艺术教育,2006,09.
[3]蔡徳予.《乐论》美学思考五题[J].中国音乐学,1998,02.
[4]李润生.荀子《乐论》研究50年(1958-2008)[A].中国音乐学,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