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蒙蒙
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更加突出的位置,无论是总结过去五年成就,还是部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生态文明建设都可以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环境美”的新江苏,必须贯彻新思想、把握新成就、落实新举措。
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系统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
三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让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真切、更深厚、更饱满。
四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必须从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出发,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以及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流域上下游,进行系统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
五是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必须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六是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国际社会应当携手同行,构建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经济结构和产业体系,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不断巩固和发展江苏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取得非凡成就的五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全局性变化。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些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思想认识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鲜明提出“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全社会关心环保、践行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治理修复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大型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率达96%以上,污水处理能力达1620万立方米/日。累计整治自然村18.9万个,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45个、国家生态工业园区2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5个,数量均为全国第一。
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达14部。严格执行环保法。五年来,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万余件、罚款金额近24亿元,均居全国前列。排污收费总额连续16年保持全国第一。
制度改革频度之密前所未有。在全国率先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估,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率先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率先推行水环境“双向”补偿,率先实施环保信用评价,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我省还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
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省空气质量达标率提升9.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30.1%,重污染天数下降76.9%。“水十条”实施以来,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提升6.8个百分点,劣Ⅴ比例下降1.9个百分点。太湖治理连续10年实现“两个确保”。
特别是2016年年底,省委、省政府抓住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契机,启动实施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263”专项行动,紧盯关键短板,严格督察曝光,切實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真心欢迎。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升、人民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就很不容易。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江苏环保工作总体走在全国前列。环保部评价:江苏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排头兵,是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对矛盾最好的省份之一。
推动江苏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我们在新的时代坐标中与时俱进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就是要坚持系统化思维和规律性把握,紧密结合“263”专项行动,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一,大力推动经济绿色发展。严格落实“263”专项行动确定的“减煤、减化”任务,分类施策、有序推进。通过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和使用,通过削减落后化工产能淘汰以小化工为代表的“散乱污”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高、调轻、调优、调绿。大力发展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改造。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
第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启动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推进焦化、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实施2288项VOCS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餐饮、汽车维修行业治理。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南京、苏州等城市试点电动公交车“全覆盖”,加强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巩固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成果。制定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整治不达标断面,消除劣Ⅴ类国考、省考断面。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强化洪泽湖、骆马湖等良好水体保护。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严格管控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场地环境风险。加快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固废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坚决堵住洋垃圾入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行维护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第三,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认真落实功能区战略布局,严守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红线保护的监测预警和评估考核。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严肃查处违规开发问题。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水土流失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实施自然岸线整治与修复,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
第四,深入开展全民绿色行动。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环境教育综合场馆建设,推进环境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扩大全省环保社会组织联盟,规范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实施“环境守护者”行动,引导公众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公共事务管理。
第五,深化生态环保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江苏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实现设区市环保督察“全覆盖”,强化督察问题整改。完善排污总量收费、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引导和倒逼各类主体落实环保责任,减少污染排放。完成环保“垂管”改革,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