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平 田 玲
1.长春财经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2; 2.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有所依据。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拥有近九千万名成员的组织,按照我国《宪法》和《党章》规定的要求,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但党的内部领导、执政权力、组织机构、纪律责任、监督机制等方面是国家法律无法进行调整的领域,因此需要建设党内的法规体系。这一点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建设党内法规体系是法治中国的体现,是适应规范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国情需要,更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依法执政、防治腐败的必然需求。
要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必须要有健全的党内法律法规基础,即党的一切活动都要有法可依。尽管党内基础主干法规都已基本制定出来了,但其范围仍有空白之处,需要进一步扩充。具体而言,在党的思想教育方面,应当通过党内法规实现思想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以便为党的理论成果提供法律保障;在具体工作中,对于党的决策决定、党务公开、纪检监察等工作应纳入党内法规体系中,以便与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协调;在反腐倡廉方面,要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倡廉机制提供法律基础。此外,在工作作风、工作要求等方面也应当逐步上升到法律层面。同时健全党内基础法规的建设还要加强综合性党内法规的建设工作,可以将现有的相关内容进行统一整合提升,已经成熟的经验应当上升到党内法规领域。
有法可依是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础,但徒法不足以运行,法律法规只有在有效运行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保障党内法规的有效运行也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障党内法规的有效运行就要加大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执法必严把每一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只有知法才能守法,因此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能够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内化于心,深刻理解党内法规的基本精神。外化于行,自觉遵守党内法规的约束。加大党内法规的公开力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凡不涉密的内容都应公开,接受人民的建议和监督。党内法规的权威要靠全体党员共同维护,执法必严才能避免出现“破窗效应”,才能真正保障党内法规的有效运行。
制约和监督是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障党内法规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一些政策法规之所以难以贯彻执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责任不够明确。因此在党内法规制定层面首先必须明确各方职责,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防止出现责任分散或责任交叉、重合的现象,这也是党内法规监督的重要前提。其次,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形成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将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的整改工作。最后,加大党内法规的公开力度,严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要求贯彻执行,推进法规决策公开、制度管理公开、党务为民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保障广大党员同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既能够避免党内法规制度被“锁在抽屉里”,又能防止党内法规封闭运行。
总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环境的背景下探讨党内法规体系的建设是顺应法治中国的新时代要求,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础是有法可依,因此在健全党内法规的基础之上,要求我们对党内法规进行学习,不仅要学习具体的法规条文,还要理解其内涵以及设计理念,增强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敬畏。自觉践行党内法规,不搞特殊,没有例外。不仅要做到自律还要帮助其他同志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崇尚法规,遵纪守法的良好党内氛围。建起有效地监督运行机制,严肃党内法规制度的督查,不断完善我国党内法规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