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玉双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0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①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各项事业也取得了喜人的进步,但不可否认,与城市相比其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因此进一步探索促进法律援助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一方面《法律援助条例》、《律师法》等的规定促进了我国法律援助的发展,但规定过于分散,不够系统化。《法律援助条例》在法律援助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相互协作等方面不能适应依法治国进程的需求。同时各地方法律援助条例发展并不平衡,另一方面农村法律援助制度仍处于缺位状态,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援助质量保障体系。
法律援助资源是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的必要物质基础,农村法律援助资源的供给存在严重的滞后性,主要体现在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经费等方面。农村法律人才的相对匮乏,乡镇司法所的人员配备远不能满足乡镇法律服务的需求,农村要跟得上法治化的进程,必须给予更加充足的法律人才供给。其次在经费的使用上,农村法律援助上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严重阻碍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进程。
在机构设置方面,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采取中央到地方的四级模式,即在国家司法部、省级地方(自治区)、地方各市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在具备条件的县、区级地方建立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机构在配置上并没有深入延伸到农村地区,而在农村各乡镇中只设有司法所,同时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并没有设立专门为农民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
首先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法》,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援助机构,健全经费保障、监督措施等,并建立针对农村法律援助制度。②在保障方面,各地应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措施和扶持政策,实现农村和城镇法律援助的协调发展。如积极改善农村法律援助从业者的待遇;组织基层法律援助人员培训,提升其法律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措施。
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日益出现一些新的纠纷问题,如宅基地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等,农民迫切需要法律帮助,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法律援助的对象可以把限制少数高收入群体作为门槛,只面向低收入群体显然与实际不相符合。因此法律援助规定应适时作出修改,才能与时俱进,适应社会的发展。
法律援助首当其冲是政府的责任,因此仍要把政府财政投入作为主要的资金保障手段。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按比例配备法律援助资金,一定程度倾向农村,并建立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建议把法律援助资金配比作为各地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指标,同时积极探索社会资金支持农村法律援助建设的途径。
法律援助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需要通盘考虑,构建各地区、各部门协作网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应建立基层法律援助中心;或在村一级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专人负责村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可以与大学生村官制度相结合,促进法学专业学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
农村法律援助是一个涉及面广的一项民生工程,应引导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去参与农村法律援助。通过相应的保障措施的建立,积极引导律师踊跃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充分鼓励高校法学专业这支后备力量,引导支持高校成立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由高校和律师事务所合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和鼓励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双赢效果。
完善农村法律援助体系,任重而道远。当然我们也欣喜的发现,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在不断的前进和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健全,援助方式不断多元化,社会力量逐渐加入到农村法律援助服务中去。在不断的前进发展中,农村法律援助必将惠及更多的农村群众,维护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
[ 注 释 ]
①何会文.新农村关注,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2016-09-30.
②李惠芸.法律援助工作中政府责任问题研究——以河南为例[D].郑州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