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博雅 韩文蕾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2
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想被他人所知悉的关于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的部分。网络社会与个人生活关联尤为紧密,个人生活的更多面也将曝光于大众视野。原本意义上的隐私范围不断缩减,但应注意到缩减权利内容并不意味着将放弃对个人生活的保护。若大量的个人信息被第三方知晓,社会将如何让更多人享有自由的私人空间,避免隐私权被侵犯的事实,值得深思。
论文所称的新媒体是指自媒体和新媒体两部分。新媒体包含有大量的APP,例如:微信、微博和抖音。无人机因自身特点让已满18周岁的年轻人喜爱,年轻人通过软件可将自己拍摄的内容与他人进行分享。在实践操作中,一旦发生利用APP将被拍摄者不愿与他人分享的视频或照片进行公开或恶意散播的情况,既可认定为隐私。如何快速有效追踪拍摄者或传播者是件困难的事情,更不用说后续追责。
无人机受到大众的关注与追捧,国家对无人机的监管不断严苛,如无人机飞行的高度和范围受自身大小和重量的限制;操纵无人机的人员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飞行。
无人机按照事先审批路线、高度进行飞行,并不会给人们带来困扰。但在飞行拍摄过程中出现他人较为私人的画面并公开传播,就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曾有报道称,一男子在用无人机进行航拍时,意外拍摄到一女子在家中裸身行走,随后该男子将所拍到的画面进行直播。有人评价,无人机对我们的生活就好比是“移动的监狱”,它可以时时跟踪你,捕捉你的动态,让你没有“隐私”。我国法律对此情况的规定仍属空白,大量侵权事件的发生,是对现存法律规定的冲击。
无人机产业的发展状况,日后将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如何从根源上保障隐私权与无人机产业蓬勃发展相适应,需要依靠法律法规。出现大量无人机飞行与隐私权冲突的情况,究其原因应为二者之间存在漏洞,法律规范不严谨。大量法律对涉及隐私权规定的内容较为笼统,并未细化对侵犯隐私权具体的保护措施。
从立法角度来看,立法部门应采纳各方意见,尽可能全面规定相应法律制度。从法律实施角度来看,新法律法规出台后,各级部门应抓紧落实并了解情况,保证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避免规定被束之高阁。
我国的飞行器管理多由军方负责,但对无人机监管仅依靠军方管理是不够的。无人机多用于民用,军方难以开展全面管理,需要与政府共同监管确保无人机的日常管理。
因无人机飞行拍摄发生的隐私权纠纷,APP平台应承担相应责任。首先,提供发布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其次,积极协助监管部门追查侵权者。最后,APP的运营商应完善软件功能,一旦有来自“无人机”拍摄的照片或视频上传时,可弹出“提醒”框告知上传者要避免对他人隐私权造成潜在侵害。
监管部门应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管理,各部门间交叉监管的部分应协商制定,统一监管流程,有效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当下,无人机行业处于新兴产业,其监管模式应有别于原有飞行器监管的形式,可采用飞行前监管,飞行时监管以及飞行后的监管。飞行前的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快落实无人机购买实名登记制的规定,无人机在出厂时标注唯一编号,全方位确定购买者的信息。飞行时的监管可依靠我国现有的“天网”系统,通过远程摄像头监测起到辅助监管的作用,教育无人机的操纵者,规范有序飞行,禁止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飞行后的监管是指用户一旦通过第三方软件侵害他人隐私权,监管部门应与APP运营商紧密合作,迅速寻找发布者。
无人机产业的迅猛发展,体现出我国科技力量的快速进步。面对技术进步带来的各种纠纷时,不应仅依靠法律法规的变更,监管部门也要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共同努力平衡新事物发展与纠纷之间的困扰。既可让无人机产业高速发展,又可确保人们生活不受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