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研究

2018-01-22 10:48:07郝向阳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期
关键词:决策公众行政

郝向阳 刘 畅

(050031 河北行政学院 河北 石家庄)

行政决策是政府有效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核心,一般来说,行政决策大多是对公共利益进行合理调整与分配,所以决策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决策能否有效执行。公众参与制度对行政决策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若想有效地实施与执行决策,就需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引入公众参与制度对推进决策民主化和建设法治政府都具有非比寻常的现实意义。

一、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必要性概述

(一)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应用价值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主化程度的提升,公众参与制度在行政立法及决策上逐渐取得一定成果。然而我国对公众参与制度的研究多集中于政治学、行政管理学领域,在法学领域的研究并不多,所以其基础薄弱、观点混杂的局面并未改变。因此目前我国公众对行政决策的参与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及,应该加大力度在相关方面加以完善。因此,从国情出发有必要对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这不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而且在行政法律实践中也具有十分显著的现实意义。

(二)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概述

1.行政决策与公众参与的涵义

参与的本质是具有各种不同利益要求的群众,通过某种活动,促使政府机关在目标制订、政策推行上能够满足自身的期望、需求,以此确保自身的权利得到实现,享受社会带来的福利。公共参与决策行政权指的是公民、法人、组织等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到政府机关决策的过程中,将自身的意见表达出来,提出自身的建议或意见,促使自身的行政权力得到实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参与行政决策指的是在私人公权上,借助行政法设置相应的保障,包括程序、实体权力两种。公众参与权实质上是由知情、发起、表达、听证、监督等权力构建而成,在内容上涵盖了生命、财产、政治、人文、社会等方面的权利。

3.我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主要形式

我国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在《宪法》,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公众参与行政权是在行使自身的《宪法》赋予的权利,公众参与形成决策,能够确保形成决策的科学化、公众利益最大化,拉近了公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有效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其主要形式指的是在公共事务中拥有知情权、话语权,通过自由表达自身的立场,意见、建议,维护个人利益、社会利益,确保利益的最大化,公共参与行政权的科学性。

二、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公众参与重要决策的现状不够客观,就公众代表而言,公众的参与积极性不强,参与代表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在利益诉求上矛盾较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包括:①法律规范方面的缺陷。在法律层面,《宪法》层面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行政法方面缺乏具体的制度保障,法律上缺乏对公众参与权的保障以及参与决策的主体不明确。②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在行政机关方面,行政决策者忽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决策信息公开不充分,公众缺乏信息基础,公众参与的具体程序不完备和参与意见得不到及时反馈。③公众参与自身存在的问题。就公众自身来说,参与行政决策的意识低且参与能力不足,无法真正参与到行政决策过程中。④就政府角度而言,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办事效率较低,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度较差,在工作中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不利于各项政策的执行。

三、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优化措施

(一)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法律体系的完善

法治化是各项制度稳定开展的前提,能够确保制度的权威性、执行力。公共参与形成决策主要是依据《宪法》,导致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只有完善法律体系,才能够确保制度的明确,进而发挥其强制性的标准。政府部门应该明确,责任制度能够督促政府开展科学决策,制定符合政府职能、责任的相关法律体系,全面提升政府的办事效率、办事能力。

(二)行政机关法律监督机制的加强

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政府属于唯一的主体,公众处于被动地位,导致各项决策结果的接受率不强。在新时代下,国家行政决策中公众才是行政决策参与的主体,公众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提出意见,进而确保行政决策的适用性。因此,政府行政机关必须要强化监督机制,转化公众的地位。针对重大行政决策,需要开展严格审查,确保各项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立法,确保公众的参与主体,实现公众的诉求。由此可见,只有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才能够促使行政决策权中权责分明,确保在实施中发挥其该有的作用。

(三)公众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提升

公众通常是被动地得到通知,接着行使某项行政决策,进而承担着自身的法律责任,享受相应的权利,在行政结果上属于被动接受,且参与意识不强。政府应该加强公众参与宣传,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强化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意识,促使公众不断提升自身的参与决策能力,进而为自身、社会谋取更大的利益。只有提升公正的政治意识,强化参政积极性,才能够促使规模建立全局观念,进而提升自身的参政能力、议政能力,促使我国政府与公众之间建立良好的互交关系,发挥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紧密结合我国目前公众参与现状,吸收其他研究成果,借鉴国外成功实践经验,从法学角度把公众参与制度细化到实践中,尝试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出较为全面的完善的建议,以其为我国行政决策民主化与法治化提供理论支持和法律制度保障,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略尽薄力。

[1]胡斌.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名与实——检视北京市公共交通票价改革的听证历程[J]. 行政法学研究,2017,22(01):107-120.

[2]夏金莱.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基于行政法学的视角[J]. 法学评论,2015,33(04):119-129.

猜你喜欢
决策公众行政
行政学人
行政论坛(2022年5期)2022-10-25 04:47:00
为可持续决策提供依据
公众号3月热榜
公众号9月热榜
公众号8月热榜
公众号5月热榜
决策为什么失误了
行政调解的实践与探索
人民调解(2019年5期)2019-03-17 06:55:34
行政为先 GMC SAVANA
车迷(2015年12期)2015-08-23 01:30:48
加快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全球化(2015年2期)2015-02-28 12: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