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陶孟英 庄子)
(文/郭也)
(文/金相华)
(文/张国保 王远)
(文/蔡明仪)
(文/方剑先)
(文/思瑜 思玲)
(文/武兴才 曹贻功)
(文/左涛)
(文/范曾 杜晓华)
(文/徐敏洁 李芸)
(文/郭秀峰 谭雪芹)
(文/王巍)
(文/马巧)
2017年8月以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根据厦门市委政法委部署,打破公检法信息壁垒,积极开展电子换押工作。目前,思明区已在全省率先实现刑事案件网上换押全流转,纸质换押证已成历史。截至目前,思明区检察院已通过平台流转换押685人,据测算,每年将减少开具纸质换押证2000余份,节省送案人员每天2-3小时的送案时间。
突出组织领导,先试先行推进换押全流转。市委政法委召开试点部署会后,思明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检察长办公会,要求各部门将电子换押系统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按时完成各项配套建设和上线运行工作。制定电子换押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部门,拟定工作推进时间表。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汇总试行中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上级院汇报运转情况,确保平台顺利上线运行。在前期试运行基础上,为了真正实现电子换押方便、高效服务司法的目的,思明区检察院领导主动与公安、法院、看守所分管领导沟通协商、排除梗阻,最终在思明区率先实现全程无纸化换押。自2017年11月13日实施至今,共受理并网上换押250人。
突出问题导向,建立“三机制”形成联动合力。建立部门互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案管部门与办案部门均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建立工作微信群,以沟通协调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建立“常见问题库”,随时解决操作难题,确保系统顺畅运行。建立岗位问责机制,倒逼换押规范。加强对电子换押工作的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应知应会要点,构建责任追究模式,做到责任到人。为避免“隐形”超期羁押现象出现,通过每周通报、每季度专项检查的方式,将换押滞后等不规范情况用书面通报形式要求公诉部门整改,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外部对接机制,提升换押时效。与辖区公检法、看守所建立沟通平台,及时核对流转换押信息,协调解决问题,提升换押效率。邀请公检法、看守所、软件开发商参加专题会议,对程序设置、各环节衔接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进行深入探讨。案管部门牵头收集问题,及时与软件开发商沟通,提升换押质效。
突出规范导向,借力科技提升工作实效。推进平台与检察办案系统无缝对接。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将电子换押平台与检察办案系统的换押功能紧密对接,换押证可在平台上直接生成并打印;换押证的回执也可通过系统发送至看守所,看守所接收后直接打印,检察机关定期将文书汇总归档,确保两套系统下换押工作的同步规范运转。坚持每日核查,强化关口控制。依托电子换押平台和检察办案系统,从受理和送案环节入手,建立“每日核查”制度,有效防止怠于换押现象。受案时,将平台换押信息同步移送作为接收案件的必要条件,对于未通过平台换押的案件不予受理;送案前,要求承办人员在退补、移诉的同时,必须在平台操作换押流转手续,未办理的不予送案。规范流程培训,确保熟练操作。针对受案、退回补充侦查、改变管辖、变更羁押期限、提起公诉等环节,制定不同诉讼程序的《电子换押平台操作指南》,细化换押工作各节点的步骤和流程,让干警迅速掌握网上换押流程,从源头规范办案意识,推动电子换押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文/陶孟英 庄子)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检察院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和自觉,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线上键对键、线下面对面”,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关怀,拓宽代表委员联络渠道。
线上键对键,打开微信服务窗口。扎鲁特旗检察院充分发挥新媒体即时性强、互动性强、内容形式丰富的优势,利用微信平台建立扎鲁特旗检察院代表委员联络群,向全旗一百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检察工作动态、分享法律知识案例,坚持“信息分享不隔夜”,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能够及时了解检察工作最新动态,获得了广大代表委员的理解、支持与肯定。通过微信平台发送“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信”,感谢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宣传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向代表委员发送征求意见函,积极收集代表委员对开展检察工作和建设检察队伍的宝贵意见建议,并及时将意见建议研究落实。
线下面对面,敞开检务公开大门。积极创建“代表委员之家”,为联络代表委员提供活动阵地,丰富活动内容。实行年度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交办案件优先查报制度,广泛收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座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同时,主动登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职能宣传、政策发布、新闻传递、舆论导向作用。线上线下互动共进,开通代表委员联络“直通车”,让代表委员近距离接触检察工作,成为检察工作的监督者、支持者和宣传者。
(文/郭也)
近年来,黑龙江省逊克县检察院在强化打击惩治犯罪力度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延伸监督服务职能,采取“一服务、两跟踪、三联动”措施,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创新服务手段,切实维护生态发展大局。该院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安全,作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沟通汇报情况,确立检察服务的契合点;针对全县林业辖区范围广、场(站)分布多、监管力量不足、案件多发频发等实际问题,通过到行政执法单位、林业场(站)实地调查走访,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较为全面地掌握相关部门生态资源监管及案件情况。
二是强化跟踪指导,确保监督案件质量效果。该院积极与侦查、审判机关沟通协作,不断强化打击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力度与效果。结合判决结果及时跟进,与侦查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就涉案林地、草地、湿地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补偿修复工作进行监督,有效杜绝当事人在经法院判决并缴纳罚金后继续变相耕种林地草地现象。定期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等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对涉案林地、草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深入辖区林地、草原实际调查走访20余人次、协调解决退耕还林资金110余万元,跟踪监督相关部门及涉案人员植树造林恢复植被5000余亩。
三是注重内外联动,合力守护环境资源安全。该院注重侦监、公诉、民行、控申及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等部门联动,统一认识、信息共享、同步监督,积极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努力当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注重部门联动,形成保护聚共识。为了持续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该院注重与公安、国土、林业、环保、水务等12个部门联动,召开工作联席会,制发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筑生态环境保护的“防火墙”。注重跨区联动,形成协作无盲区。由于历史原因,逊克县部分行政区域在林地、湿地及草原管理上与伊春市红星区存在交叉管辖问题。为此,该院与伊春市红星区检察院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制定活动方案、联合各自县(区)职能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散发宣传单、张贴标语横幅、开展案件交流、线索移送等形式,从而有效解决了区域职责交叉、监管缺失的问题,共同维护生态绿色美好家园。
(文/金相华)
2017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在加强干警管理活动中,借助市区争创五星级科室、五星级干警的良好契机,推行“星级”管理制度,通过激励“创星”、动态“管星”、公开“亮星”三措并举,形成操作规范、考核科学的管理评价体系,有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
强化宣传,激励“创星”。该院通过分层次召开会议,明确争创的重要意义,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星级部门、个人争创实施办法(试行)》,让全院干警充分了解干警“星级”管理制度情况,变“无形要求”为有形指标,营造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竞争向上的争创氛围。
健全机制,动态“管星”。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将“星级”管理项目分为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方面,并对记星标准及奖励加分项目进行优化,让管理“看得清、摸得着、能操作”,变“随意性”为“制度管”。同步建立星级管理台账,实施档案化管理,实行一个部门一套台账、一名干警一本档案,在评星阶段严把审核关,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根据当月评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表现好、达到相应标星所需分值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增星、挂星;对表现不佳、考评分数较低的,进行减星、摘星,强化创先争优意识。
严格程序,公开“亮星”。该院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实行星级管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一季度一评定,一季度一公示,变“软任务”为“硬要求”。政治处每季度对所在部门干警表现情况,按照星级管理项目及记星标准进行记分评星,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共同审核、签字后,将评星情况汇总后进行结果公示,公开“亮星”,并接受全院干警监督。对全年表现优秀的干警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年轻干警查实后重新定星,并将“得星”情况作为干警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文/张国保 王远)
近日,湖北省阳新县双港社区居民委员会里热闹了起来。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陈玲走进居委会,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上门”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通过以案释法化解邻里疙瘩,普及法律知识。
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明某在自家旁边做防水墙过程中破坏了邻居乐某家菜地里的木棍,为此,两家发生争执。打斗过程中,被害人乐某肋骨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明某赔偿乐某医药费等各项损失3.5万元,双方达成书面和解协议。为避免两家矛盾进一步激化,阳新县检察院对这起因邻里关系处理不当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活动中,检察官向明某宣读不起诉决定后,责令明某对被害人乐某赔礼道歉。明某当场向被害人乐某鞠躬赔礼,并表示自愿接受居委会及邻里监督,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在众人见证下,检察机关向被不起诉人、被害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在郑重签字之后,被不起诉人、被害人握手言和。公开宣告后,检察官以此案为例,开展了释法说理,并就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该院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进行相对不起诉后,对后期的司法工作积极延伸,要求被不起诉人履行相应义务;要求办案检察官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释法说理、解疑释惑、宣讲基本法律知识,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为此,该院公诉部制定了《阳新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适用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构成相对不起诉的条件进行了严格规范,对后期法律延伸工作进行了制度规定,确保相对不起诉工作的合法性、严密性,确保后期法律延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文/蔡明仪)
只因自己手机坏了无法使用,一男子便心生盗窃念头,专挑妇女下手,连偷8部手机。经湖北省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判处罚金4000元。
2017年2月,胡某因自己的手机无法使用,就将防范意识较差的妇女作为目标,在人群拥挤的场所实施盗窃手机的行为。
2月19日下午,胡某在房县西河乐园瞄准一个抱小孩的妇女,趁其不注意偷走该妇女的一部手机;第二天下午,胡某在同一地点,从另一妇女上衣兜内偷得一部手机;3月25日下午,胡某在房县儿童城向一妇女下手,盗得一部手机。就这样,在一个多月时间里,胡某在人多拥挤的场所,以妇女为目标,共盗得8部手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手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方剑先)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始终坚持“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多措并举加大追诉漏罪漏犯的工作力度。自2016年至今,惠阳区检察院追诉漏罪漏犯27件33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的21件25人(尚待开庭判决的6件8人),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确保追诉漏罪漏犯“一个都不能少”,该院四措并举加大追诉力度:
一是提升素质,强化追诉意识。惠阳区检察院注重加强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公诉人员追诉漏罪漏犯责任感,察微析疑追诉“漏网之鱼”;不定期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打牢并及时更新法律知识,提升办案综合素质;要求办案人员严格阅卷,细致推敲案件细节,坚持审查证据间矛盾,对追诉漏罪漏犯疑难案件开展讨论会,提高辨别证据真伪的能力,不断增强追诉漏罪漏犯的办案意识。
二是总结规律,深挖漏罪漏犯。通过类案分析,惠阳区院总结出漏罪漏犯的发案规律,发现衍生犯罪、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等类型的案件较易出现漏罪漏犯,并根据上述案件特点,将涉毒、盗窃、寻衅滋事等涉及人数较多、易出现漏罪漏犯类型的案件作为追诉工作的审查重区,要求办案人员不能“就案办案”,同时要密切关注该类案件取保候审和在逃人员,不放过一丝线索,不漏掉一起犯罪事实。
三是内外协调,形成追诉合力。于内,公诉部门与侦监部门建立了“捕诉衔接”机制,共享批准逮捕阶段与审查起诉阶段的追诉信息。此外,若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漏犯需要逮捕的,办案人员将及时告知侦监部门以督促公安机关尽快追捕并移送审查起诉。于外,该院公诉部门与公安侦查机关建立了“公诉引导侦查”机制,以解决侦查机关在追捕漏罪漏犯时遇到的法律适用偏差问题,并通过联席会议、法律讲堂等形式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通过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形式,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四是加强监督,确保追诉效果。通过将追诉案件逐件登记在册,设置专人专项管理,对已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而尚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追踪,督促侦查机关及时移送审查起诉,确保追诉文书起到追诉效果。同时注重加强与审判机关的联系,通过检察官列席审委会、发出量刑建议等方式,确保漏罪漏犯诉得出、判得下。
(文/思瑜 思玲)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坚持组织全院干警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走基层、送服务”活动,把“解民难、促发展”作为大走访、大落实的首要目标,赢得了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该院与永安镇聂庄村31户困难户开展“一对一”帮扶,本着产业扶贫、企业带贫的原则,协调建立了永安镇聂庄村光伏电站扶贫项目,由市中区润安蔬菜种植产业合作社全额出资,村民委员会提供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楼顶屋面,建设安装60千瓦光伏电站,发电所得收益全部发放给31户贫困户,直至脱贫解困。目前该光伏电站已全面建成并顺利并网发电。
在孟庄镇侯庄村收集到村民们提出的关于消除交通安全方面的诉求后,该院干警们深入实地进行调查走访,得知村里新修的道路因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没有设置,加之乡村道路普遍狭窄,实行的是混合式交通,给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通车后不久,已有两名村民分别驾驶摩托车和农用车相撞,造成一人受伤,两车损坏。
干警们与设计人员、规划技术人员一同深入实地调研,制定出了解决方案。紧接着,70余米减速带、3个爆闪警示灯、2个凸面反光镜、若干警示标志等配套设施有序地安装在公路上,困扰村民出行的道路安全隐患得以快速解决。
西王庄镇杨楼村、陆庄村等几个村庄因距离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较近而常年受到该厂煤灰坝扬尘污染。该院民行部门及时反映后,该区环保局依法责令对该煤灰坝进行无缝隙覆盖,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根治了多年的污染源。针对居民反映的“小餐桌”食品安全问题,该院建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中小学周边的“小餐桌”开展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该院指派干警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监督,让学生吃到了放心餐。
(文/武兴才 曹贻功)
采用电子设备播放画眉鸟叫声,诱使野生画眉鸟靠近后用两个巨型粘网进行猎捕。日前,以此方式捕获画眉鸟40余只的男子朱某、涂某,被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
画眉鸟叫声婉转,深受养鸟人的喜爱,在花鸟市场价格不菲。为获取驯养种源牟取不法利益,去年11月23日,朱某、涂某从十堰市郧阳区驾驶面包车来到该县马安镇的大山深处,架设两个巨型粘网,采用电子设备播放画眉鸟的叫声,诱使野生画眉靠近猎捕,捕获画眉9只后被群众举报并当场抓获。办案人员进一步查明,自去年11月以来,此二人还曾两次开面包车到观音镇、土门镇山中,采取同样的电声诱捕方式捕获画眉鸟30余只。
根据国家《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情节严重者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该起猎捕野生鸟类案件侦结后,办案人员迅速将缴获的40余只画眉鸟放归自然。
(文/左涛)
本是要帮朋友办理网贷,却临时起了邪念,利用支付宝转账将贷款据为己有。4月11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无锡人陆某欠了刘某一笔借款多时未还,二人约定由陆某办理网络贷款,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债务。由于二人都不熟悉办理网络贷款的操作方法,刘某找到了朋友“网贷高手”黄靖。黄靖欣然答应。
2017年12月2日一早,三人一起来到约好的地方见面。陆某将自己的手机交给黄靖让其帮忙操作,黄靖熟练地摆弄着陆某的手机,不断让陆某“刷脸”验证,通过APP查看其网络贷款情况。
黄靖查到陆某有多次借款尚未还贷的记录。就在陆某和刘某都以为贷款无望的时候,黄靖偶然间发现了什么。原来,陆某的手机上已经下载了平安惠普i贷的APP,并绑定了本人的银行账户,但尚未贷款。想到自己近期经济比较拮据,又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黄靖突然起了邪念。
黄靖一面不动声色地继续让陆某“刷脸”验证,一面偷偷地通过陆某的平安惠普i贷账户申请了2.2万元贷款。此时忙于和刘某商量还款事宜的陆某,对黄靖的搞鬼浑然不知。
几分钟后,借款申请通过了,贷款也如数汇入了陆某的银行账户。紧接着,黄靖迅速删除了到账的提示短信,同时以短信验证的手法更改陆某支付宝账户密码,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陆某支付宝绑定的银行账户的2.2万元,分三笔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内,并在手机内删除了所有支付宝验证、转账的记录,然后将手机还给了陆某。
短短十几分钟,不但原来的债务没有还成,陆某又凭空背负了2.2万元债务。
2017年12月31日,平安惠普i贷向陆某发出催款通知。这是怎么回事?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记录、恢复支付宝交易记录,陆某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借款被黄靖窃取了。此时,黄靖早已将所盗款项挥霍一空。
检察官提醒读者,智能手机功能繁多,金融交易便捷,自己的手机不要轻易交给他人使用,各类验证密码更要妥善管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文/范曾 杜晓华)
自己的汽车被划,于是酒后带着两位“男闺密”连划多辆汽车泄愤。经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宋丹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7年10月27日上午,扬州的陈女士像往常一样离开家,准备开车外出。走到自己的别克车旁,她发现车子右侧有一道深深的划痕,从右前门一直延伸到右后门。陈女士的内心顿时紧张起来,赶紧前去检查自己停在附近的另一辆宝马轿车,发现也被划伤了。陈女士立即报警。
此时,扬州东关派出所已接到该小区多名居民的报案,报案内容均是自家汽车被划伤。警方赶至现场,通过调阅现场及周边监控,发现一男一女较为可疑,其中一名可疑男子驾驶的汽车就停在案发现场附近。当天,该可疑男子的身份被查明,他叫徐华。10月30日上午,警方将徐华抓获。归案后,徐华交代了伙同朋友宋丹、袁冰二人划车的犯罪事实。二人也很快归案。
原来,案发前一晚,10月26日22时许,宋丹和“男闺密”袁冰、徐华等人一起吃烧烤。酒桌上,宋丹说自己的汽车前两天被人划了,却找不到肇事者,无处撒气。她向袁冰和徐华提出,喝完酒要去划别人的汽车泄愤,得到二人的响应。
10月27日凌晨,三人在小区周边连划13辆车。划完一遍,宋丹觉得还不解气,又补划了一遍。由于当时光线不是很好,几个人又喝了酒,宋丹自己的车也在被划车辆之列。经价格认定,被划车辆损失金额共计1.66万元。案发后,宋丹等三人赔偿了被害车主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
(文/徐敏洁 李芸)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刘毅一行再次驱车前往该市望仙桥水库,当看到半年前因村民建房随意倾倒进水库里的300多方渣土已全部清理干净,欣慰地笑了。
事情还得从该院2017年9月份开展的一次“检察官五进活动”说起。当时,按照院里的关于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镇”的“五进”工作安排,负责联系走访醴陵市沩山镇的刘毅在走访中了解到村民刘某将建房屋的废土渣倾倒在醴陵市的一级饮用水水源望仙桥水库,土堆达300立方米,致使渣土倾倒的区域水质变黄,破坏了饮用水水源,并对水库的行洪及水土保持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该水库提供醴陵市区80%的饮用水水源,是醴陵城区30余万市民的“饮水机”。醴陵市水利局和醴陵市沩山镇政府虽然向该村民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但是渣土一直未清除,危害一直存在。
获悉情况后,刘毅立即第一时间向院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并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检察长黄晓军立即责成该院民行科负责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向醴陵市水利局、沩山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两单位依法履职,对村民刘某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责令其将废渣土全部清理完毕。经过半年的持续跟踪监督,醴陵市水利局、沩山镇政府督促刘某将废土渣清理完毕。至此,望仙桥水库的水源得到了保护。
据统计,近3年来,该院共办理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水资源保护等领域的督促履职案16件,还联合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为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在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建立检察联络室,对食品安全、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文/郭秀峰 谭雪芹)
上海市青浦区自2014年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来,乡村呈现出整洁有序的面貌。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基层治理保驾护航?青浦区检察院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以群众路线为着力点,规范司法行为。该院安排中层干部和部分检察官到基层调研,特别是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等与基层群众权益息息相关部门的检察干部,利用这个平台和机会更为贴切地了解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更为直接地接受基层百姓的监督和考验。
以公益诉讼为发力点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手段。整合民行、控申、侦监、公诉等部门资源,依托统一业务软件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强化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的分析,排查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消除对公益诉讼的认识误区,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技术咨询等方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为公益诉讼的提起构建良好环境。
以普法宣传为落脚点促进基层自治。美丽乡村的建设,不仅需要卫生环境整洁、公共设施完善的“外在美”,更需要村集体上下共治的“内在美”。以大调研深入基层为契机,开展普法性宣传,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力求使人民群众内心真正拥护和信仰法律的权威。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倡导“从我做起,建设美丽家园”,通过订立村规民约,提高村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提升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建设和完善基层组织的“造血机制”,让美丽乡村焕发新的活力。(文/郑永生)
为建设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检察队伍,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本院队伍特点,探索新机制新方式,培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强基固本。
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以政治轮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为有效抓手,强化意识形态管理,提升队伍政治素养。
坚持问题为导向,解决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该院作为海南省检察院的派出院,因工作需要,办公地点设在儋州市,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干警家住海口市,两地相距160多公里,干警在照顾家庭与孩子的问题上诸多不便。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推进,一些没有入额的干警产生心理落差,凝聚人心、稳定队伍的压力比较大。该院从解决干警的实际问题出发,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实现人心凝聚,队伍稳定。一是切实解决干警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调解决干警家属工作调动就业,解决干警子女入学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二是畅通干部晋升渠道,为“好干部”兑现政治待遇。三是落实薪酬待遇制度,工资水平逐步提高。
深化改革增强实效,提高新时代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一是重视基层实践创新,在坚持顶层设计的同时,重视首创精神和检察干警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发扬主人翁精神,为广大检察人员参与改革提供机会和平台,大力发扬民主,重大改革措施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吸收检察人员的智慧,共同推进改革。二是探索办案机制创新。适应办案责任制的要求,出台《公诉部门统一轮流分案暂行规定》,既改变了人案不匹配、干警间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杜绝了人为分案影响,提升了整个公诉队伍的业务能力。三是探索法律监督方式创新。围绕量刑建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公益诉讼等工作内容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出台相关制度提升了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按照司法改革要求推进教育培训改革,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邀请全国业务标兵授课,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每年组织本院及辖区院干警赴重点大学开展综合培训。五是岗位练兵、学用结合。定期组织“公诉沙龙”,以论辩赛等竞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同时,请优秀检察官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推行科技兴检,促进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顺应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积极探索传统工作模式和信息化时代特征相结合,推动信息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新型传播方式,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丰富拓展平台载体,拓宽网络育人的渠道,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硬实力、真本领。
弘扬检察文化,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软实力。通过搭建多种文化平台,从理念、行为、制度等多方面加强文化育检,形成独具二分院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成立足球、篮球、太极拳等10个兴趣小组,丰富机关文体活动,提升队伍凝聚力。二是定期开展主题活动。结合重大工作部署及春节、五四、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活动,举办具有二分院特色的“轮流主办、干警主讲、内容不限、健康向上”的“晚间茶”活动,以及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赛、迎新春晚会、系列群众体育活动等,增强队伍向心力。三是抓好文学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干警围绕服务检察、办案经历、司法实践,创作检察文学,推崇法治、不忘初心,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文/王巍)
为谋取钱财,二人商议合伙抢夺,一人骑车,一人物色对象,专抢女性背包。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余鹏红、余宝提起公诉。
余鹏红、余宝是朋友。2016年6月16日,二人在闲聊中提到工作不好找,手头没钱,余鹏红便提议一起去抢夺女性背包。当日22时许,由余宝驾驶摩托车,余鹏红坐在摩托车后面物色对象。二人看到一女性坐在另一摩托车后座,便加速行驶来到附近一把将其皮包夺走。2017年2月15日,二人以同样方式将骑电动车的田某背包夺走,致使田某从电动车上倒地受轻微伤。经鉴定,两人抢到的财物价值1500元。
被害人报案后,余鹏红、余宝先后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相关损失。
(文/马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