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伟 杨晓玥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山东 青岛 266001)
哮喘(支气管哮喘)属于常见且多发的疾病[1],重症哮喘会对人们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现报道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我院诊治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共84例的救治结果。
1.1基础资料:样本资料均选自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诊治的84例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依据不同的治疗方案进行组别划分,将42例纳入参照组,男女比21∶21,中位年龄数值(54.54±3.54)岁;将42例纳入实验组,男女比22∶20,中位年龄数值(55.84±4.27)岁。验证两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样本信息,P>0.05,统计学差异并不显著。
1.2方法:将常规干预应用于参照组,对患者24 h液体出入量、心率、心电、血氧饱和度、血压等情况进行密切观察,予以患者电解质紊乱、酸碱失衡纠正干预,予以鼻导管吸氧治疗,氧流量为2.0~5.0 L/min。予以连续3 d的雾化吸入治疗,持续20 min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间隔8 h进行1次沙丁胺醇的吸入。错开两种雾化吸入治疗时间,间隔12 h进行1次甲泼尼龙治疗,注射40 mg药物。将急诊抢救干预应用于实验组,给予患者机械通气治疗,调节机械通气治疗改为S/T模式,提升治疗舒适度,保持35%~45%的呼吸机吸氧浓度,维持1.5/1.0~2.0/1.0的呼吸比,维持14~16次/分为呼吸保持频率。一般从较低的呼吸压力6 mm H2O变为12~18 mm H2O,选择通气时间为2~104 h。
1.3观察指标:患者经对症干预以后,临床症状得到显著改善,血氧饱和度>90%,恢复正常生活判定为显效;患者经对症干预以后,临床症状有所变化,血氧饱和度>30%,基本恢复正常生活判定为有效;患者经对症干预以后,临床症状、血样饱和度变化不显著判定为无效。观察统计两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PaO2(动脉血氧分压)、PaCO2(二氧化碳分压)、pH值、住院时间。
1.4统计学方法:本文归入的84例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涉及的所有临床数据均以SPSS19.0统计学软件验证比较,对两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临床治疗计算数值以率(%)的形式表示,采取χ2检验,对两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PaO2、PaCO2、pH值、住院时间以(均数±标准差)形式表示,采取t检验,P<0.05,统计学存在显著对比差异。
2.1参比实验组以参照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临床治疗计算数值:数据研究显示,实验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中出现无效为1例,好转为20例,显效为20例,总有效例数41例,临床治疗计算数值97.61%,参照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中出现无效为9例,好转为11例,显效为21例,总有效例数33例,临床治疗计算数值78.57%,P=0.0070<0.05,χ2=7.2649,统计学存在显著对比差异。
2.2参比实验组以参照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各项指标变化情况:数据研究显示,实验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PaO2(74.23±2.21)mm Hg、PaCO2(54.21±3.01)mm Hg、pH值(7.52±0.21)、住院时间(6.32±0.65)d,参照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PaO2(68.54±1.91)mm Hg、PaCO2(66.54±2.98)mm Hg、pH值(7.21±0.32)、住院时间(12.54±0.54)d,t数值分别为12.6242、18.8655、5.2488、47.7018,P<0.05,统计学存在显著对比差异。
哮喘属于慢性气道性疾病,发病之后呈现出喘息、胸闷、气急、咳嗽、反复性发作等表现,一般是因众多细胞参与导致的疾病,进一步恶化病情,促使气道内部形成大量黏液,不能及时排出,阻塞器官[2],对患者正常呼吸造成严重影响,减少血氧含量,对正常血液循环造成影响,加重二氧化碳潴留现象,极有可能引发低血氧症、发绀等现象,且重症哮喘患者十分容易发生呼吸衰竭现象,是引发患者死亡的关键因素[3-4]。
数据验证显示,实验组与参照组重症哮喘伴发呼吸衰竭患者在PaO2(动脉血氧分压)、PaCO2(二氧化碳分压)、pH值、住院时间、临床治疗计算数值方面呈现出显著对比差异。综合以上结论,将临床有效抢救应用于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中相比较常规干预更具临床优势,可最大限度救治患者,提升治疗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