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继光
(云南省迪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674499)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动物养殖、管理、运输、畜禽产品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在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过程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尤其重要。基层作为畜禽产品生产的源头,强化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保障畜禽产品源头安全、提升畜禽产品质量与品质等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应对之策至关重要。
当前迪庆州基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除了承担法律授权的相关职能外,还肩负着农业行政部门委托的畜禽养殖、饲料、兽药、屠宰加工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即监管执法工作涵盖兽药生产经营、动物养殖用药用料、防疫监督、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畜禽产品流通等环节,任务极为繁重。且在传统卫生监督工作中,主要通过开展疫病防控、加强检疫监督等工作来提升动物疫病的防动物卫生安全,当中较少涉及对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过程的监管。而新形势则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其不仅要强化对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监督管理,更要加强对动物检疫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动物及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近年来,关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政府及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敲醒警钟。为从源头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然而,从迪庆州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状不难发现,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阻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成效。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依据国家对兽医体制的改革要求,当前,在云南省大多数地区已成立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还有极少数州县级未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所,而到了乡镇级就没有合法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也无法得到保障,工作人员多数为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和部分地方聘用的协检员。在县级机构,从业人员也属于事业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同时存在混岗、职责不明等情况,导致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无法常态化开展。
县、乡等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所基础设施薄弱是突出问题。目前,在迪庆州还有县级单位仍然与兽医站一起办公,到了乡镇一级,更缺乏单设的动物卫生监督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设施。执法人员未配备调查取证、监督检测、消毒、防护、无害化处理等设备,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无法有效执行动物卫生检验检疫工作。此外,受认知偏差的影响,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认为基层检疫工作属于形式,没有严格按照检疫相关程序、规程进行,使得基层检疫监督工作存在较大的漏洞[1]。
建立健全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同时加强兽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强化基层人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备,将现有的基层检疫人员进一步明确身份,加挂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实行定岗定责管理,使其依法履行相关职能。同时规范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与执法行为,打造一支素质较高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完善检疫程序,推行产地检疫,依据动物养殖数量、交通条件、空间分布等情况设置检疫申报点,并公示报检电话、岗位人员信息。在实施产地检疫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地检疫程序实施产地检疫,规范完整地填写检疫信息,实现电子出证。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以高压态势打击逃检、漏检等违法违规行为[2]。
建议修改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健全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章制度,构建基层动物卫生与质量安全监督同步发展的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基层都是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而该环节又关系到畜禽产品源头安全。为此,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落实相关对策,对破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基层环节薄弱僵局,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整体有效性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