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红妹
摘要: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推动镇村发展,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各类项目资金的数额越来越多,对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资金的使用、管理等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导致项目资金的作用和初衷相去甚远,甚至腐败问题滋生,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本文就是针对基层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运行展开探讨,并研究可行的意见和对策。
关键词:基层财政项目资金;问题原因分析;运行管理;监督问责
一、基层财政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特点
(一)基层财政项目资金主要来源
基层财政项目资金,是为了乡镇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安排的资金,具有专门的用途,其主要来源是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到乡镇、村组,主要有政府工程建设、民生工程、政府采购、惠农补贴及其他项目资金等。
(二)基层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特点
基层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特点主要有资金种类繁多,资金管理的复杂化、项目资金都是用于特定事项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三个。
二、基层财政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项目在立项申报中存在不规范现象。由于各村大部分报账员年龄都偏大,都是按照老办法、旧经验去开展工作,对新的财政项目申报程序未能很快熟悉,对各项新的财政政策也是一知半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缺乏系统的统筹,造成了立项申报程序不规范现象。
二是项目资金存在未能及时拨付的现象。部分财政项目资金是各级财政按照比例配套,但是有些地方財政比较困难,不能及时拨付配套资金,甚至是根本不配套,导致基层财政专项资金无法完全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很多项目建设内容不能如期完成。
三是财政项目实施存在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有些村对该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认为项目工程量不大,就直接发包,没有经过规范的程序,甚至缺失必要的施工图和预算表,发包价直接与施工方商定,导致工程量的认定、发包价和决算价存在不透明问题。
四是少数项目验收审核及资金拨付把关不严现象。一方面,由于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在验收时没有深入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就项目建设的资料看项目,哪怕是去现场查看,也仅仅是走个过场,没有准确核查项目工程量,没有切实履行好审核验收职责。另一方面,基层财务人员,没能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把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对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掌握不够,没有发挥财务人员对项目的监督作用。
五是项目资金效益存在发挥不充分现象。一方面,有些单位将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进行重复申报或者是同一项目重复申报,造成了同一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并由多个部门指导和管理。这种多头管理的项目,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而且造成重复投入,严重制约资金使用效益。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上有偏差。部分干部对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认识不足,存在重争资争项轻监督管理的现象,认为这些项目资金是国家公款,只要钱不落进自己口袋,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对项目资金的绩效置若罔闻,没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二是管理上有漏洞。一方面,基层财政项目在预算安排上有漏洞。由于基层财政项目多是采取由镇村向上一级一级申报的程序,为了多争取项目资金,部分镇村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也要向上积极申报项目,而在实际中,存在镇、村财力不足,为了弥补其他项目和本单位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在下拨的项目资金中做文章、动手脚。另一方面,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资金管理上的缺失,造成了资金的严重浪费,甚至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三是操作上有困难。由于镇村干部人手少,对接各部门业务多,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对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也仅仅流于形式,对已完工项目,缺乏必要的绩效评价。虽然村账乡管,对于安排到各村的项目资金,也统一由乡镇管理,但是由于人手有限,各项目资金没有实施单独核算,也没有设专门账户,而是各类项目资金合在一起管理造成了项目资金实施的不规范现象。
四是监督上有缺失。一方面,绝大部分基层项目是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项目单位负责施工,乡镇财政所只负责拨款。对项目实施的预算、施工、验收等各环节,财政部门几乎难以实施监管,仅仅依靠各村提供的项目预算、施工、验收、决算等材料进行事后审查,不能及时监管。另一方面,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项目质量是否达标等缺乏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县级审计机关对县级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由于人员有限,且时间紧、任务重,必要时延伸至基层的审计仅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很难做到审全审透。
四、基层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基层组织保障机制,强化财政项目资金管理
充分利用基层监督力量,指导乡镇成立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结合各村的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员,强化对各村的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同时指导乡镇设置财政资金监管员。
(二)完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强化财政项目资金风险管控
首先,要完善项目申报机制。以项目库为基石,抓好申报立项。深入了解申报立项的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项目申报和立项,再把已经经过严格程序审核好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确保每个项目都切实可行,从而减少和避免在项目安排上随意性,提升项目安排的合理性。
其次,要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一是规范招标程序。乡镇凡标的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财政建设项目招投标均需在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公开招投标,凡标的在10万元以上的财政建设项目招标由县级招标机构进行招投标,并引入第三方机制,确保招投标程序合理有序;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将项目建设的资金预算、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建设管理及监督等有关财政项目资金管理问题制度化,建立合理、高效的管制机制,以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项目建设程序。
(三)完善项目沟通反馈机制,强化财政项目资金协调运作
各乡镇财政所应及时和民政、交通、农业、国土、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接相应的财政项目资金,健全和完善基层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履行好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职能,并积极和各部门沟通,对不同部门间的财政项目资金,应按照“资金渠道统一归口,资金使用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把各部门项目相似、功能相近的项目资金整合起来统筹安排使用,以牵头部门项目为准,着力解决使用分散和重复投入建设的问题,减少腐败滋生的温床。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财政项目资金监管
一是整合财政项目监督力量。强化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并结合第三方中介机构和群众监督等社会力量,拉起广泛的监督网,强化对财政项目的监督力度。
二是建立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挖掘审计部门的职能优势,并与财政部门共同构建项目资金监管机制,通过检查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状况,以及后续审计等,使审计部门的审计活动贯穿于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追踪整改落实,切实转变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遏制镇村对财政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截留、挪用等行为,提升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体系。通过对申报项目单位、乡镇财政所等进行责任界定,理清各自的责任分工,分解责任清单,确保有责可追,追必到人。同时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项目批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和“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的原则,加大对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力度,通过对相关财政项目资金进行检查,重点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和线索;不定期对可能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对滥用职权、中饱私囊等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结束语
基层各单位对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必须高度重视,树立依法用财的观念,提升资金管理意识,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督力度,使财政项目资金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器”,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