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开/文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离不开科技服务业的支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发展,是促进创新价值实现、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关键一环,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上海建设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90年代,是在政府统筹规划和大力扶持的背景下逐步形成的,行业整体发展经历了“科技振兴”战略背景下的萌芽期(1978-1994年)和“科教兴市”战略背景下的形成期(1995-2005年)两大时期,现已稳步进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的成长期(2010年至今)。特别是随着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的全面推进,上海科技服务体系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通道;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更是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一)涌现了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机构
上海目前已初步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需的科技服务体系,较好地发挥了专业化、网络化和社会化功能,涌现了一批比较知名的科技服务机构,如盛知华公司、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市场办公室、部分科技社团组织、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机构、科创365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等等。
在专业技术服务方面,全市现有40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还有包括生物、信息技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大类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1193个。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共拥有1103家加盟机构、49.5万注册用户;累计集聚了7092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施、700多名资深专家、科技文献、科技数据、研发实验基地等各类科技资源,形成了12家技术创新服务平台、73家专业技术服务平台、16个区以及53个园区、行业协会服务站点等为支撑的服务体系,对外服务量累计达5284万次,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达2亿人次。同时,还按照“面向产业、需求导向;创新机制、盘活存量;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明确权益、协同发展”的原则,以支撑产业发展为目标,面向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整合产学研优势资源,依托转制院所、科技服务类企业、事业单位及高校等资源优势单位,已经评定并正式授牌了12家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116家市级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在孵化转化服务方面,上海已形成了包括创业苗圃、创业孵化器以及各类创业园区、科技园区等不同类型、覆盖科技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科技创业基地体系。截至2015年,全市共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4家、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个,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07家,市级创意产业集聚区87家,留学人员创业园11个。
在投融资服务方面,目前上海共有各类金融服务机构1049家,其中银行业236家、证券业136家、保险业319家、地方政府监管类金融机构136家、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222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42家、认缴注册资本1.58亿美元;创业投资机构238家,管理总资本占全国比重达38%,创业风险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对高新技术投资额近600亿元;全市共有62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超过53亿元;已有6家村镇银行开业,另有2家村镇银行获批筹建;已有40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审核通过,其中已有担保机构重新确认登记32家,新设融资性担保公司8家;共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等8家产权交易机构。
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目前,上海共有专利代理机构总数62家;会计师事务所274家,行业业务收入总量达到70亿元,占全国行业收入总额的五分之一。
在科技社团组织方面,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拥有近200个科技社团,市级学会、协会190余家,区级学会、协会累计超过700家。作为科技社团,市科协近年来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专利信息服务、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方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
(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服务新模式
近年来,全市促进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业呈现出专业化、平台化、集群化的新趋势,一些服务机构通过探索实践,在服务成果转化中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运作模式和经验。
1.专业化的平台型服务模式:科创365
作为一家由民营企业出资创办的科技成果转化公益平台,“科创365”从2016年4月上线公测,到2016年12月底在“全国知识产权工具大比武”中,作为上海唯一参赛平台,荣获“最具创新力工具奖”;“科创365”通过凝聚各方力量,在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的“双轮驱动”中持续发力,推动科技成果由“纸”变成“钱”。目前,“科创365”归纳整理了1985年以来全国1500万条专利数据,41.5万条企业数据,实现了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海量高效检索。只要输入人名,发明人专利、相似专利、同单位专利、单位信息、公共评价等,6秒钟5个问题即刻查清。而手机客户端“科技优优”,更是实现了“一机在手,全国知识产权全聚拢”。从需求发布、需求审核、匹配推送,到方案反馈、对接合作、项目完成,“科创365”成为了一个提供增值服务、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能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质量保障的、基于网络的现代化信息平台。它的一筐式资源检索、多维度知识脉络分析、全方位科技查新服务,使得从事创新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快速有效对自己所需要的资源进行检索、引用和开发,创新效率大大提升。
2.枢纽型的功能性平台模式: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号称“平台中的平台”。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是由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推进设立的区域技术转移平台,2015年4月23日正式揭牌,落地湾谷科技园。目前已成立3大运营公司平台,分别是上海东部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筹))——形成技术交易基础功能平台,上海全国高校技术市场有限公司——主攻全国高校技术市场,上海湾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搭建国际创新收购平台。东部中心以上海为起点,在长三角区域、甘肃、新疆、新加坡、荷兰、英国、美国、俄罗斯等地铺设50个技术渠道。对标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与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强强联手,设立北美分中心、欧洲分中心、新加坡分中心。承建张江波士顿企业园,与MITcba深度合作,开展技术合作和交流;在英国伦敦建设成果转化平台,荷兰建设并购平台,新加坡建设技术交流平台。围绕长三角区域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签约长三角省市合作机构近20家、分中心建设5个、企业需求库2000余条。促成上海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长三角地区技术合作7项,交易合同额3339万元。联合11家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发起成立了中国技术转移联盟。
一是服务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策源地。目前,东部中心高校平台公司已与10余所高校签约,管理成果库300余项,已完成高校询价体系初级版本,完成10个高校的询价体系报告。
图1 盛知华公司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流程图
二是成为集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平台。东部中心通过创新券等政策工具,引导企业引用外部智力资源,目前已集聚近60家市场化、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围绕技术搜索、知识产权运营、科技战略规划、CTO培训等八大服务,对接30余家企业服务需求。
三是形成了八大特色服务。东部中心针对不同企业主体成果转化需求,开发企业开放式创新、软着陆中国计划、高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东部智库、东部资金池、东部行业服务包、东部众创空间、东部实验室八大特色服务包,服务国内外各类机构和企业数百余家,涉及项目及科技成果近千项。
3.市场化的专业机构服务模式:盛知华公司
自2007年成立以来,盛知华公司促成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以下简称“上海生科院“)与国内外领先企业达成了多宗技术成果转化合作或交易,合同金额已经超过上亿美元。其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
一是建立了成果转化的专业化运作模式。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及与企业合作等方面制定了全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了由“发明→评估→增值→专利→发展→市场→许可/转让→谈判→合同”等步骤组成的专业化工作链,把提高专利质量和技术的商业价值作为工作重心,在此基础上进行专业化的市场营销和商业谈判,从而做到从发明披露到最终转化的全程管理,保证了专利质量,有效促进了科研成果转化。
二是采取了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目前,公司推动上海生科院的科技成果转化,基本不采取转让成果所有权的形式,而是采取许可(包括独占与非独占)方式,以获得许可费的形式实施转化,大多数的许可项目都有销售收入提成,也有一部分是用技术入股企业的方式转让。在科技成果转让收入中,50%奖励给发明人,10%分配给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其余部分在上海生科院和下属研究所之间进行分配;股权收入部分,先由上海生科院持有,个人不持股,只在变现后再将上述同样比例的等量现金奖励到个人。这样的收益分配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发明人、研究所以及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各方的积极性。
三是拥有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转移工作团队。先是聘请一位在美国著名研究机构从事多年技术转移工作、有着丰富经验和出色业绩的专家担任中心的负责人。另外,面向国内外招聘人才,聘用一批基础较好的人才,提供高水平的法律和商业方面的强化培训和实战练习机会,在专利法及其应用、发明评估、市场营销商业技能、专利和技术价值评估、合同法及各类合同审阅、商业和法律谈判技巧等方面进行深度强化培训,并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培养和锻炼,不断提高团队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构建了比较完善的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近年来,国家、上海市、区三级政府在促进科技服务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出台了多项促进科技服务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
在国家层面,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了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2013年9月,改革试点范围从北京中关村扩大到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和安徽合芜蚌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4年7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随后,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新修订的成果转化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国务院还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政策,重点包括完善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强化对成果完成人和转化工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激励、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和加强科技成果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等5个方面。通过加大加快大学、科研机构的成果向企业、向社会转化的速度,转化的效率以及转化的利益机制分配,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潜力释放出来,让科研人员的创新性、创造性成果走向社会,服务产业升级和调整。
在上海,2015年5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同年9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20条”,着力从体制机制上突破产学研脱节瓶颈,合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国家和市级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各区也积极探索科技服务业和科技成果有效政策措施,例如:闵行区提出要构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瓶颈问题,通过搭建各类功能型平台等方式,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通道;推动创新源头的成果转化,打造军民融合的开放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探索实践可复制、可推广、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和体制机制改革经验。
(四)产生了良好的服务效益和社会影响
在政府、市场和各类创新主体的共同推动下,上海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应用最新的技术成果,不断推动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统计显示,2000-2014年上海共形成应用技术成果27956项,其中23649项已经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占比达84.59%(表1)。另有资料表明,截止2014年,上海共批准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9897项,其中2014年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643项,涉及单位548家,落实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6.84亿元(累计52.45亿元),获贷款贴息261.74万元(累计16449.94万元),实现销售收入969亿元(累计12393亿元)。
表1 上海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转化情况(2000-2015年)
随着成果转化“三部曲”的落地,上海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完善了成果转化的新机制、新通道、新模式、新政策,为科技服务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但是,与国内外相关区域或城市(如北京、深圳、香港、纽约、东京等)相比,上海科技服务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在规模、生态、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
(一)制度创新不足
首先,由于管理体制的限制,科技创新及服务资源往往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或者不同地方,同一领域的资源也被不同的部门所管理。由于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容易造成科技工作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形不成合力;再加上各部门和地区之间信息共享的制度尚未建立,出现一方面资源大户手里资源的大量积压、另一方面用户对科技资源有强烈渴求的矛盾现象。
第二,缺乏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不注重以市场手段推动技术进步,没有形成科技资源共享的多元化投资运行体系。于是,科技资源管理与共享的社会中介组织就没有了生长的土壤;而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科技、进行资源共享的过程中,十分重视科技中介组织的作用,中介组织由于有市场内驱动力,因此能充分发挥转化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政策创新不足。近几年,各级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措施,尤其是新的成果转化法出台、各地相关法规和条例发布,为破解成果转化链上的政策障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提高转化成功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因上述法律和行动方案的效果尚未显现,目前的科技创新生态还不够完善,如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和人员培育、成果信息平台搭建、转化服务能力整合等方面有待实质性改进;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着力点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相对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多环节过程、多参与主体的复杂性和个性化而言,
现有政策对于成果转化全方位发展所遇问题的针对性不强。
(二)市场培育不规范
上海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缺乏精准的技术成果孵化平台,协同合作机制尚未形成,与领先国家或全球知名科创中心的科技创新生态差距较大。精准服务要求科技服务机构及人员至少具备服务意识、发现问题的专业眼光、解决问题能力等素质,事实上,科技服务机构和人员专业素质能力的参差不齐;科技转化服务机构普遍呈现“小、散、弱”的特点,服务机构总量偏小。由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沟通渠道的缺乏,导致当前企业与科研机构存在严重的成果信息不对称。大量沉睡技术不能给企业,企业需要的技术找不准方向,直接影响科技成果转化。
(三)产业组织不健全
科技服务业总体规模偏小,对GDP的拉动作用还未能有效显现。服务企业集群、龙头企业匮乏,服务能级不高,科技服务业服务能力不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有限。各类服务机构能力参差不齐,孵化转化类机构资源结构相对单一,企业化运作程度不一。技术产权市场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存在服务板块行政色彩浓厚、缺少全局性长远规划、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信息资源交流机制不够顺畅的问题。服务行业分布集中,产业匹配仍有缺口。服务行业主要集中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而环保技术、生物医药等急需的科技服务并没有得到满足。
(四)高层次专业人才集聚不充分
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第一资本是人力资本,第一资源是人力资源,第一要素是知识要素。科技服务业人才队伍的快速和健康发展,对于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科技创新的广度化和深度化,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科技中介服务需要综合性的跨界人才,需要有科学、法律和商业的复合背景的人才,然而目前上海这类人才十分匮乏。例如,技术转移服务中,发达国家通常是以自然科学博士或硕士为起点,然后加上工商管理或法律方面的高级学位,再有3-5年的工作经验,才能应对技术中介服务的需求。在我国具备这种能力和水平的人才几乎没有。一些科研院所、大学培养出来的优秀科技服务人才,又由于本身的体制机制问题,造成人才被跨国公司等高薪聘走。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化队伍人才建设和培育跟不上发展需求,科技成果主要供给方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没有也不太容易形成专业的转化团队,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移机构挂靠科研管理部门,以行政服务为主,缺乏专业的成果转化能力,在供需对接、交易洽谈、合同签订方面都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而社会化的民营科技专业服务机构,虽经近几年飞速发展,但相对于海量需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仍显极度缺乏。
(一)培养汇聚复合型的科技服务人才
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的发展关键在人才。科技成果推向市场,由“纸变成钱”的过程是需要“包装”的,目的是通过“包装”让市场上的投资者能够真正理解、读懂技术的市场前景,这就迫切需要一批既专业又懂得营销的科技服务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非常紧迫,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需要较高的综合素质,既要懂科研、懂法律、懂商业,还要具备熟练整合利用科研、法律、商业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知识的综合业务能力。因此,上海应把培养汇聚复合型的高端人才作为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培养造就宏大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人才队伍。
第一,更新观念,将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和科研人才同等对待。目前,国内普遍存在“重科研人才轻服务人才”的现象,这对科技服务人才的成长是不利的。事实上,从人才的要求、工作的内涵来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科研创新人才,但在国内,科技服务业人才的工资收入明显低于科研人员,科技服务人才在职称评定、科研评价等方面也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从事成果转化人员的待遇是教授平均工资的2倍。
第二,依托人才计划,助力科技服务专业人才成长。实施各类人才计划是加快人才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针对目前国内人才计划几乎都是针对科研创新人才的现实,在现有的人才计划中增加科技服务业人才的资助专题,或者设立一些专门面向科技服务业的人才计划,加大对科技服务人才的资助力度,为科技服务人才的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加强专业培训,提升科技服务人才综合素质。科技服务需要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科技服务业人才不仅要有技术分析和逻辑判断能力,还要懂财务、金融、技术,更要掌握商业谈判的技能,这些综合素质的养成和提高,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组织提供各类培训、加大培养力度。对此,政府管理部门可以探索成立上海知识产权学院等专门针对科技服务业人才培养培训的机构,加快专门人才的培育。
(二)集聚专业化、国际化的科技服务机构
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科技服务机构是科技服务业的主体,也是提升科技服务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关键依托。上海发展科技服务业,首先要培育一大批科技服务机构,特别是在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过程中,尤其要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加强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一要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的协同化发展。做好人才、品牌、服务能力等行业资源的整合共享,培育集聚一批规模化的科技服务机构。政府管理部门可以牵头组织一些交流对接活动,促进服务机构之间、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对接;也可以通过对接会等形式,让银行深入了解一批专业能力强的专利评估公司等科技服务机构,推动科技服务机构与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从而让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凭借专利获得银行贷款。
二要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发展。服务机构要注重为企业提供增值型的专业化服务,不仅仅向企业推介有价值的技术和成果,还要力求为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配套服务,要鼓励传统知识服务业向现代高端知识服务业发展;服务机构不仅仅以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企业发展,还要叠加更多的其他功能,如以投资入股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与被服务的企业实现利益绑定、共同成长,服务机构本身则可以在企业成长过程中获得收益,实现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同时,着力推动“互联网+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依托互联网提供专业化服务,形成“互联网+科技服务业”的新业态和新模式。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深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将科技服务机构的业务纳入“四技”合同的免税范围,从而支持它们尽快做大做强。
三要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的国际化发展。在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中心的过程中,要把科技服务机构打造成为拓展上海科技创新国际影响力的枢纽和节点。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国际联系和业务,抢占科技服务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形成国际影响力。
(三)优化科技服务发展的产业生态环境
优良的产业生态环境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政府的主要功能就在于维护和造就科技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方面,要着力创造和激发服务需求,引领科技服务业发展。政府部门对科技服务业的支持政策要与科技研发项目进行绑定,如国家产业化专项要明确对专利信息利用的匹配,从而激发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为科技服务业发展创造市场需求。探索实施科技服务业示范引导项目,对一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要明确提出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质量要求,从而引导科技服务企业在服务重大科研项目中实现自身发展。同时,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要以市场结果为导向,这样才能真正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为科技服务企业提供机会。
另一方面,要大力优化市场竞争环境,规范科技服务业发展。政府管理部门要着力做好服务市场的规范引导,通过制定服务项目验收标准或质量控制标准等,引导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避免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