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考

2018-01-19 02:13刘良军胡友军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32期
关键词:农谷三农助力

刘良军 胡友军/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农业凋敝、农村没落、农民掉队。至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旗帜鲜明地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然是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仍然是新时代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面向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领域,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把“三农”发展置于优先位置,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繁荣昌盛、加大农民增收幅度与力度。

对此,作为近些年聚焦“三农”,将前途命运系于“三农”,力求在“三农”领域大展宏图,并彰显自身存在价值的涉农企业,务必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自觉将企业发展理念、目标追求、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具体活动内容等,集中统一到乡村振兴的大势之上、大局之中,确保“乡村振兴因我而得力,我因乡村振兴而受益”,既顺时应势投身乡村振兴的时代洪流,又切切实实通过助力“三农”发展繁荣,实现企业的各项预期收益。某种程度上,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就是带给过往那些成立随意、理念模糊、发展无序、经营困难、前途未卜的涉农企业最大的福音,有助于这些涉农企业迅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航向,校正坐标,沿着科学的路径,向着光明的前景进发。概而言之,乡村振兴要求涉农企业呈现新状态,展现新作为,焕发新气象。

一、服务“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是涉农企业的立身之本、价值之基、发展壮大之要

一般说来,涉农企业姓“农”,服从、服务于“三农”发展,并从中受益,与“三农”共同步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涉农企业的理想信念与初心宗旨。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涉农企业只是打着姓“农”的招牌,披着姓“农”的幌子。譬如,有的企业不但“圈地”,也搞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与“三农”毫不沾边;有的企业名义上名称上带有“农”字,生产经营内容也很接地气,可就是只顾埋头走路,而不抬头看路,丝毫不在乎农产品收成如何,市场销售情况怎样。

凡此种种,仔细分析起来,其实殊途同归、概莫能外,即完全不是希望实现公司、企业与“三农”发展“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将自身发展壮大建立在以牺牲“三农”发展利益为代价的基础上。也正因为如此,这些涉农企业近些年发展举步维艰。因此,以史为鉴,涉农企业只有与“三农”构建新型良性互动关系,着力打造命运共同体,实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才能在“三农”发展繁荣的同时,自身也获得可喜进展,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始终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革命不分贵贱,英雄不问出处。”要看到无论涉农企业属于什么性质,只要其立足“三农”、面向“三农”、服务“三农”、建功“三农”,就断然离不开与“三农”建立起唇亡齿寒、血浓于水的紧密联系、特殊关系,要求咬住“三农”不放松,使所有经营决策与具体业务内容都尽可能考量到“三农”发展的利害得失,实现公司赢利与“三农”发展的并行不悖、互利互惠、联动共赢。

二、乡村振兴战略为涉农企业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恰如十九大报告作出重大政治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确,由彼时的新农村建设,逐步递进到今天的乡村振兴,说明十九大以民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朋友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对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通盘考虑的基础上,终于有了清晰的规划、准确的定位、前瞻性的谋略,以及相当务实的顶层设计。尤其“业态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乡村振兴方针,为涉农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有作为、大显神通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一)业态兴旺

从业态来看,农业不再是传统意义的第一产业,而是国际上所谓的“第六产业”。事实也是如此,十八大以来农业发展日新月异、更上层楼,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让中国人的饭碗主要装国产粮食之外,还从中进一步衍生出二、三产业,如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乡村“一日游”、健康养老产业等等。十九大将“业态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说明新时代农业不仅根基稳固,还将开枝散叶,让所有涉农产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使传统意义上的第一产业沿着一二三产业的演化路径发达兴旺,真正成为其中一二三产业形态兼备、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

(二)生态宜居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绿,农村首先得绿。广袤农村是人们“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重要载体,更是农民朋友日常休养生息的重要活动场所。曾几何时,农民朋友腰包鼓了,却因为家园生态系统、自然环境的今不如昔,而禁不住“儿嫌母丑”,恨不得快快逃离生养之地。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就是要正本清源、返璞归真,让乡村成为颐养天年、尽享天伦的乐土、净土。生态宜居,重在让农民朋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同时,也从自然中汲取无穷的养分与能量,进而天人合一,“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三)乡风文明

全面小康不止是物质上的小康,更有精神文化层面的与时俱进。恰如十九大报告所言,如期实现全面小康,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哪里?乡风文明是其一。乡村振兴的短板是什么?乡风文明最迫切。乡村振兴的弱项有何表现?乡风文明建设首当其冲。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相协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推进,无不要求将乡风文明提上议事日程,要求在乡村大力弘扬、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与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唯有乡风文明,人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公而忘私、见义忘利,诚信友爱、充满活力,才能为国家文明、民族文明奠定坚实基础。

(四)治理有效

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是我国乡村社会一直以来有条不紊、行稳致远的基本政治制度。但不得不承认,囿于农村社会治理涉及的事项林林总总、包罗万象,基于农民群众自身素质的参差不齐,尤其民主法治意识的淡漠、对公共事务参与意愿的冷漠,导致乡村治理很长时间里陷入盲目、无序、混乱状态,极端时出现个别人的“一言堂”“家长制”问题,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目标要求渐行渐远、格格不入。因此,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就是要在社会治理层面实现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村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依规治村相结合,确保乡村治理得法、正确、科学、有效。实践表明,唯有把党的主张化作农民群众的意愿,既依法治村又以德治村,乡村就能生机勃勃、长治久安,村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

(五)生活富裕

“民亦劳止,汔可小康。”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目标指向,就是让村民群众共同富裕,实现“全面小康,一个不能少;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不仅如此,生活富裕还是推动农业农村平衡充分发展的源动力,是农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检验乡村振兴成效成就成色的“试金石”和“温度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应该看到,“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关键在想方设法尽快让村民群众富裕起来,使老乡们不断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事实上,无论是面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让农民生活富裕都是题中之义,也意味着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的提出,虽然秉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为的是着力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农民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攻坚领域与薄弱环节,力争使“三农”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同步,但就涉农企业而言,一定意义上也是其举棋定向、谋篇布局、规划行程、建功立业的总依据,是对其日常生产经营行为和活动内容大致边界的总框定,要求当事企业、涉事公司以此为蓝本,再逐一细化,确保“形散而神不散”,在乡村振兴的伟大进程、巨大飞跃中,同步彰显自身独特的作用和价值。

三、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方向和重点

毋庸置疑,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既由企业姓“农”的本质属性所决定,其实也是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感、体现社会价值的生动体现,更是落实我们党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思想的务实呈现。但俗话说得好,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基于涉农企业自身发展定位,以及所处不同发展生命周期,其助力乡村振兴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因此,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要结合自身业务拓展、尤其所拥有相对成熟的比较优势,选准主攻方向与倾力重点,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这里,不妨以位于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区的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农谷公司”)为例,作简单分析与推理:

仅从公司名称考察,湖北农谷公司属于典型的涉农企业。现实情况是,通过最近几年的长足发展,其不仅涉入“三农”领域的范围在扩大、内容在拓展、程度在加深,而且公司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也愈加清晰、明确。譬如,其重新修订后的公司成立总章程中就有如下表述:本公司立足湖北荆门“中国农谷”建设,突出服务中国农谷核心区“三农”发展,一方面,发挥投融资主体功能,对现代农业等产业进行投融资,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公司以市场化为导向,践行“产业+资本+品牌”三轮驱动发展模式,根据荆门市政府授权和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进、合作和推进。公司董事会提出,要在现有基础上,经由三到五年的努力,力争将公司建设成为一家全国范围内相当知名的现代农业实业集团,同时助推“中国农谷”成为国内知名现代农业品牌,助推荆门乡村振兴。就湖北农谷公司目前发展态势而言,其运用主营业务板块助力乡村振兴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这样六个方面:

一是农业资本板块。即通过与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合作,运用基金、股权、债券等手段推进农业产业“引进来、走出去、强配套、优结构”集群发展,实现产融结合。这一业务的主要着眼点,是借助雄厚的资本来带动相关农业产业发展,并推进旗下相关子(分)公司的股权多元化和上市工作。

二是生态农业板块。即密切与国内大型农业产业集团、农业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的联系,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按照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打造农业生态环保产业平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标准化生产。其中公司提出,大力发展种苗、甘薯、猕猴桃、杜仲等农业主导产业,形成若干个“中国农谷”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以此为契机推动荆门市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三是农业科技服务板块。即构建“互联网+农业”体系,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种植技术共享、农产品供需信息展示及质量追溯监管等为一体的农产品大数据经营平台,发展智慧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具体思路是,依托“中国农谷院士村”引进高端人才、科研机构,深化对外合作,引导各类人才创业创新,加快建设长江中下游地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四是农业文化旅游板块。即公司寄希望与国内大型文化旅游集团合作,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积极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疗养等服务产业深度融合,深入挖掘屈家岭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底蕴、特色,助推中国农谷“陶文化小镇”建设,致力打造长江中游农耕文化旅游目的地。

五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板块。即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型农业综合体建设;通过与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合作,利用荆门全域的冷链物流资源,打造集现代化、多功能、强辐射于一体的综合性鲜活农产品集散物流园。

六是农业品牌经营板块。即推动建立完善的品牌运营体系,将品牌运营与中国农谷发展深度融合,争创国家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创新农业发展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农谷品牌影响力,加大农谷品牌资产经营力度。同时,不断建设完善现有的现代农业教育培训基地,加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不断丰富中国农谷品牌内涵。

“窥一斑而见其全豹。”通过上述对湖北农谷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业务板块内容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首先,涉农企业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必须保持自身发展战略的相对独立性,而不能鹦鹉学舌、人云亦云,盲目地跟在别人的后面亦步亦趋。现实生活中,一些涉农企业之所以“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很大程度上就是缘于起初对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定位不清晰,在发展方向、发展路径,发展的资源禀赋、现实条件和后发优势如何等等,都没有详尽把握、没能未雨绸缪。因此,“磨刀不误砍柴功”,成立一家企业不容易,将前期战略决策制定正确科学更是难上加难,要求因地制宜、缜密思考、谋划周全。总体来看,“路隔十里,风俗有所不同”,彼此相邻的涉农企业应根据差异化原则,有针对性地安排公司主导业务、主要努力方向。同时,即便面向发展区位、发展阶段与发展水平相类似的乡村地区,涉农企业的发展战略制定也没有必要一味趋同。

其次,涉农企业不应该、也不可能承担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只能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与发展优势,开展精准、精确、精细的服务,力所能及地提供支持与帮扶。诚然,湖北农谷公司的六大业务板块无不有益于乡村振兴,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美丽、农民富裕。但仔细分析,其也不是“撒胡椒粉”,而是主次有别,重点与非重点泾渭分明。至少其主攻方向在“融资助农、科技兴农、旅游活农、品牌为农”等四个方面得到体现,其余领域只能算作外溢效应。因此,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只有在公司业务精进、规模壮大、实力增强、发展持续的基础上,才能有底气彰显辐射与带动的帮扶功能,实现公司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共赢局面。

最后,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要结合自身所处不同发展阶段动态推进。尽管湖北农谷公司目前已经提出六大助力乡村振兴的业务板块,但“风起于青萍之末”,其也是在过去几年慢慢积累的过程中逐步铺展、延伸与相对成熟、定型,并非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同时,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其服务方向与内容也不可能一锤定音、一成不变。因此,涉农企业须基于自身所处相应生命周期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助力乡村振兴,而不能不切实际、好高骛远,到最后看似统筹兼顾,却不过蜻蜓点水、浮光掠影。唯有按照乡村振兴的“二十字”方针要求,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才能让企业发展与助力乡村振兴的成效成正比例、往正方向演进。

四、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过程中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涉农企业千万不能借“助力乡村振兴”之名,伤害村民群众应享尽享的正当合法权益。譬如,借口业态兴旺,罔顾当地村民群众生产种植偏好,硬性要求村民群众一律唯企业“马首是瞻”,严格按照涉农企业的单方面要求调整生产种植结构,导致村民群众产生反感情绪;又如,打着生态宜居的招牌,强令村民群众集中居住,肆意对延续至今的乡村民居进行改造、翻新,使原本质朴的乡村风貌面目全非;再如,不顾民意,或使用不正当手段,迫使村民群众流转自己的承包地。如此种种行为,固然有利于涉农企业在广阔的农村天地里“大有作为”,却因为损害了村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得不到村民群众的首肯,而难免陷入“孤家寡人”的境地,最终导致企业无法在当地长久立足。对此,涉农企业不忘“农”字,情系“三农”,力倾乡村振兴,就应该、也必须事先求得最广大村民群众的理解、认可与支持,并尽可能在干事创业的全过程以民主协商的形式听取村民群众的想法、意见和建议,确保尊重村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人、主体地位,激发他们的拥护意识、配合热情和参与行动。

第二,涉农企业应强化问题意识,把解决“三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第一要务。恰如十九大报告所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乡村振兴来说,既有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方面的不平衡不充公,也有生态宜居、社会治理、乡风文明等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因此,“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涉农企业开展助力行动之前,应事先既弄明白自己的强项、专长在哪里,更搞清楚助力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部位,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要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精气神贯注在乡村振兴“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歼灭战之上,使“三农”发展通过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迎来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新阶段新方位。尤其在助力农业现代化方面,涉农企业既有优势又有条件,既有能力又有平台。要通过示范效应的积极发挥,带动村民群众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创新发展动力;要通过吸收村民群众到企业就业,引导、指导村民群众创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与村民群众共建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等各种形式,帮助村民群众尽快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要通过选派公司干部、技术人员进驻乡村,包片包联农户村庄等有效方式,既让乡村振兴搭乘企业发展的快车、便车,又使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与乡村振兴进展融合融通。

第三,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不能越俎代庖,应在赢得当地党委、政府信任和欢迎的前提下,在村“两委”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在与乡村生产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民间集体组织结成联盟的基础上,适时适度介入乡村振兴的蓬勃热潮。尽管乡村振兴战略涉及的参与主体众多,但无论如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需要村“两委”的具体执行、有效落实,同时也得依靠村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如农业生产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民间集体组织的积极作为、奋发有为。换言之,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只是尽一己之力,不能、也不应该代替上述组织与机构相应职责功能的发挥。实践表明,现实生活中一些涉农企业之所以助力“三农”发展“人又吃了亏,戏还不好看”,就缘于错位、越位,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因此,乡村振兴人人有责,但责任也有大小轻重之分。就涉农企业来说,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值得肯定,却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一旦出手定当让乡村振兴如虎添翼、如沐春风,而不是忙中添乱、横生枝节。

总之,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既是安身立命之基、发展壮大之需,也是乡村振兴戮力同心、众志成城的题中之义。只有在助力乡村振兴过程中,妥善处理好与村民群众、党委和政府、村“两委”与集体经济组织等各方面关系,做到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涉农企业才能行稳致远,不断开创新业绩,呈现新格局,拥有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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