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正确处理个税手续费返还款

2018-01-18 07:13刘珍
经营者 2018年1期
关键词:经营企业

刘珍

摘 要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向个人支付相应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股息红利等,对此企业要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行为,这是企业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

关键词 经营 企业 代缴

在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后,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的2%返还给企业相应的手续费,用于奖励相关的办税人员等。

那么企业在收到这笔手续费返还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营改增后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呢?取得奖励的相关办税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如何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对此我们一一进行分析。

一、增值税

在营改增后,对于个税手续费返还一直持有两个观点:

第一,认为个税手续费返还属于商务辅助服务的经济代理服务范畴,应该缴纳增值税。

第二,认为个税手续费返还不属于销售服务的范畴,无须缴纳增值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并未给出明文规定。2017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答疑,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目前,就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明确征收增值税的地区有深圳国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厦门国税、福建国税、大连国税、辽宁国税等(咨询12366)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注:适用于所在地区的所有公司)。相关答复如下:

第一,深圳国税: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第二,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第三,厦门国税: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第四,福建国税:需要按照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6%,征收率3%。

第五,大连国税: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第六,辽宁国税:营改增之初答复暂时不征收,辽宁国税答复没有相应政策规定。而2016年10月9日再次咨询12366时答复要征收增值税,税目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另外,针对保险公司手续费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河北国税、河南国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明确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按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只适用于所在地区的保险公司、特定企业)。

第一,河北国税: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按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第二,河南国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属于代理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第三,内蒙古自治区国税: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收入,按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持有“不征收增值税”观点的有湖北国税、湖南国税。

第一,湖北国税: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财政返还款以及医院、学校等单位原来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收据的,营改增后如何处理?答:可以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这是典型的不需纳税观点的代表。支持这个观点的人认为:一是代扣代缴是法定义务,非经营活动,即使没有任何报酬,义务人也必须履行;二是收到的手续费返回收入并非一项经济活动中支付的对价,而是带有奖励性质的财政拨款。

湖北国税《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第四辑》(2016-11-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不缴纳增值税。

第二,湖南国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之四》(2016-12-26):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以及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均属于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的法定扣缴义务,不属于销售服务范畴,不征收增值税。

综上所述,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执行口径,但毕竟只是答复层面的,并没有单独发文予以明确,因此建议各纳税人还是要与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再确认一下。

二、企業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文件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讲主要应该有两种:一种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另一种是用于奖励有关工作人员,且相关工作人员取得的这部分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最后没有用完的将留在企业。如果公司将此款项作为奖金或者集体福利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账务处理

由于企业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款属于非经营性收入,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应计入往来科目。企业应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在收到返还款时确认收入。

在实务中,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建议纳税人将手续费返还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如用于奖励办税人员发生支出时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同时计提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返还款时,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使用时,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建议纳税人将手续费返还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如用于奖励办税人员发生支出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收到返还款时,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使用时,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作者单位为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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