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梅 高 晶 王彦荣 常冬梅
(衡水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河北 衡水 053000)
2017年衡水市正式获批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这是衡水市大力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衡水质量强市迈入新时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因此,要想发展农业,必须坚持质量兴农。
1.1 家庭形式的小规模种植产业化水平低。衡水市农业生产多为家庭形式的小规模种植,产业化水平较低,以传统技术为主,部分设施老化严重,基本没有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同时,一些专业合作社生产管理不规范,也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于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导致一些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受到阻碍。另外,由于农民对新技术的要点、适应度把握不准,导致先进技术应用效果不佳,反而挫伤了农民使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
1.2 农产品品牌数量少。衡水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数量很少,“三品一标”认证进展不快,销往京津等高端市场的绿色优势农产品所占比例很低,绝大部分为本地销售,且营销方式落后,好东西也卖不出好价钱,直接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影响了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市场准入制度尚未在衡水推行,致使农产品销售中难以充分体现优质优价,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1.3 监管不到位。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分布比较分散,主要为县乡村,绝大部分分布在乡镇、村和农户家中。经销和使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农药销售和使用常识比较缺乏。有些专业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不能从源头上做到质量控制,存在事后补记或滥记生产记录的现象,不能真正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1.4 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目前,监控农产品质量主要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衡水市除一家市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外,大部分县市区虽然配备了全套的农产品检测仪器,但是由于人员和资金不到位,县级检测机构多数没有正常运转,处于闲置状态。受人力和经费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检测只是例行抽检,检测范围和检测数量有限,难免出现以偏概全的现象。同时衡水市没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有些滞后,不能及时阻止不合格样品进入市场。
2.1 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围绕饶阳蔬菜葡萄、安平白山药、阜城西瓜等特优农产品,制定和完善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抓紧制定农业地方标准。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重点推进故城县、阜城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
2.2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检打联动,实施精准监管。借助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实施,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市县有检测中心、产业集聚区有检测站、重点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有检测点”的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年内市级检测中心实现“双认证”,县级检测中心也要积极开展“双认证”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动物防疫、畜禽定点屠宰监管队伍建设,根据检测结果确定监管重点,精准施策发力,加大执法力度。探索建立新型农药监管体系和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强化农业投入品源头控制;积极构建从田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机制。
2.3 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推进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重点,以绿色食品认证为主导,以有机食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建设,构建“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农产品认证体系格局,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申报力度。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扩大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主动适应市场化、信息化和消费升级的要求。鼓励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农产品品牌发展。
2.4 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有关规定,推行生产电子信息码,落实采购和销售台账制度,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强化生产过程追溯,全面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对规模化生产主体实行名录管理。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和质量信息查询系统,确保源头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