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衡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正式成立。经过几个月的运行,医保各项工作步入正轨,由于覆盖衡水市区及桃城区各乡镇几十万人口,大量参保、报销、稽核及会计档案材料迅速集结成堆,档案工作凸显为重头工作之一。医保中心领导会同桃城区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认真分析具体档案材料情况,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一)明确档案整理依据,对档案材料合理分类。根据《河北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北省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制定了《居民医保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居民医保档案整理方案》,把医保档案分为管理类、征缴类、待遇类、统计类、稽核类和会计档案。(二)确定档案业务标準,对档案材料进行规范整理。根据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档案收集整理办法及整理规则(试行)》,结合方便利用的原则,对医保档案材料进行科学组卷、编制档号和编目,并对档案材料装订的顺序、整齐完整情况作了相应要求。(三)强化档案技能培训,实行医保档案“随办随归”。对医疗中心专职档案员及兼职档案员进行了集中和一对一的档案业务培训,每一位参与档案整理的人员都思路清晰,明确了医保档案整体状况和自己归口负责的业务档案的整理方法,并协同合作,实现了医保档案“随办随归”,目前,已经整理各类档案600多卷,确保了广大城乡居民参保、报销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衡水市桃城区档案局 赵建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