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华
摘要: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九大”,我国已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作为新时期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而如何逐步推进科学有效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体系的建设,使其发挥推动与促进经济体制、财政体制、行政体制改革助力器作用,成为当下面临的重要而迫切的研究课题。本文从当前我国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的分析入手,阐述加快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的必要性,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的构成,促使社会公共服务产品和资源的提供过程引入市场机制,进行优化配置,为公众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服务提供保障。
关键词:现代财政制度 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购买服务体系
近年来,随着贯彻国务院部署,落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方面积极推进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另一方面助力对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健康发展。在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江苏省等地的试点项目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得到社会认可,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和困境。建立一個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是政府迫切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特别是对政府购买公众服务,通过多元化渠道、广泛畅通征求民意以整合公众服务的需求,让公正透明的市场机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用完善科学的评价管理系统对服务质量过程的监控、使规范的项目绩效评估系统对社会组织促进与指引,才能有效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当前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现状与问题
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体系,首先要摸清我国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现状,理顺政府购买服务的宏观环境,分析政府购买服务从项目合同建立、执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从而解决政府购买服务体系所遇到的问题。
(1)国家法规、配套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但完备的政府购买服务法律尚未建立。1996年上海市率先大胆探索购买公共服务的新模式,其后,深圳、南京、无锡等城市陆续对养老服务、公众教育、市政养护等领域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2012年我国民政部、财政府联合发布《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年国务院发布《政府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在我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而后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并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评价。2014年又颁布了《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颁布则标志着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有了开始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
(2)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共服务认识有偏差,仍存在大包大揽、跟风的现象,还有的仍然依附下属的事业单位、协会,招标上走形式,使得本应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变成了一种定向购买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进需要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学会“放手”的同时必然会损害一部分既得利益者或者说是权利寻租者;然而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就是简政放权,使得政府由“划桨者”变为“掌舵人”。
(3)政府购买服务后,对合同的履行缺少有效监管,事后的绩效评价流于形式,普遍存在“重购买轻监管”现象。在各地政府网站购买服务公开信息中,虽然部分城市已经将项目内容、承接主体、绩效评价等予以公开,但还没有将购买前的决策依据、预算资金和审批程序、合同文本予以公开。这样,便使得形式过于简单而且内容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特别是在承接主体的选择上、服务合同履行的质量上、后期的监管情况上显有披露,对信息公开的程度应该更为广泛和深化。
二、加快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加快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随着当今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步伐,政府进一步去“行政”化向“服务型”政府迈进,更多的原本依赖于事业单位和下属协会的服务要进行市场化运作,选取优质的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体现一种将政府权威制度与市场交换制度功能优质互补的复合制度安排。这种新型的有效的政府职能履行方式,实现政府“掌舵”、市场“划桨”、决策与执行分开的公共服务机制。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加强其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的水平是加快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的动力所在。目前我国的社会组织的力量相对还是比较薄弱,离欧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完全照搬他们的经验是不可取的,怎样能因地适宜的找到我国社会组织建设的道路,激发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大显身手”,离不开政府的培育和引导。例如,青岛市民政局已建立社会组织名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办法,先后有16个公益项目成为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全市建立了“市、区(市)、街道”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创新平台(孵化园、创新园、创意园等)达到32家,入驻社会组织超过500家,培育了一大批社会影响大、社会反响好的示范性公益项目;强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模式。
(3)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精准、科学有效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加快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的根本目标。从2014年起,各地政府购买服务不断走向正规化法制化,北京市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达到300余下项,涵盖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社会建设决策研究信息咨询服务等服务内容。可以说,政府购买服务供给体系在逐步扩大和延伸也正是因为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所以,积极推进有效的诉求反应途径,使公民诉求畅通、并能准确的将信息汇集是当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也是推进政府购买体系建设的根本目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