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宪钧
(通联:472000,河南省三门峡市农牧局渔政处 电话:0398-2806187)
病害防治是水产养殖中的关键环节,合理用药、科学防治是提高水产养殖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当前,水产病害呈多样性和多发性趋势,养殖户在病害防治上常因缺乏认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发病后才用药。水产动物因其生长生活的特定环境,在发病初期症状往往不太明显,若加上巡塘工作不仔细就更难察觉,待发现症状时,病鱼常已很少摄食或停止摄食,此时再用药已错过了最佳时机,且已有损失已经无法挽回。
2.盲目仿照他人。许多养殖户由于缺乏经验,往往盲目地仿照周边其他人的做法。水产动物发病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周期性,应该根据这些病害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预防。盲目仿照会适得其反、事倍功半。
3.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水产品的病害发生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病害预防的根本作用机理是改善水环境,抑制病原体,提高鱼体抗病能力。
4.长期使用同种类药物。长期使用同一种和同一类渔药防病治病,就会使各种致病菌和寄生虫产生抗药性,从而降低用药效果。
5.随意添加用药量。在病害防治过程中,养殖户为提高药效,常采取增加药物剂量的办法。过量用药,不但加大了成本,而且有可能造成药害,同时容易增强抗药性,给下次用药带来困难。
6.病未愈就停药。许多养殖户在用药后但病情没有明显好转或治愈的情况下,便认为药没有作用,为省药钱而擅自停药,结果造成更大损失。
7.不分时间、天气随时用药。水产药物尤其是全池泼洒药物的使用效果与水温、溶氧、光照等都有密切的关系,水温高、溶氧丰富、光照强,可以加快药物生效速度和提高药效,减轻用药副作用,反之则起不到应有效果。因此正确的用药时间应该在晴天午后进行。
8.使用金属容器贮药物。水产药物大部分是化学合成物,其化学性质不太稳定,很容易与金属物质发生化学反应,造成其成分和性质发生变化。因此贮存药物应选用陶瓷、木材、塑料等非金属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