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虹婷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每年都能够在大江大河开展以放流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品种为主的公益性增殖放流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政府在为民办实事,值得拍手叫好。但是,据笔者观察这样的放流活动通常在部分河道开展,它的效果具有局限性。
近年来,在农村水乡一些内陆河道,由于鱼资源的偏少,导致河面水生杂草经常性发生泛乱的现象,影响了水环境。虽然各乡镇、村也持续采取捞草保洁措施,遏制水草生长蔓延,但反复清理劳民伤财,治标不治本。一个村与其每年动辄上万元投入河道清理水生杂草,莫如把钱花到刀刃上,大力推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重视以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为主的养鱼净水法,是净化水环境、实施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办法,既有利于恢复河道渔业资源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也改善河流水质,有利于实现地方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实践证明,坚持科学治理水环境,科学推行养鱼净水法,向河道投放青、草、鲢、鳙等四大家鱼,可谓花小钱,办实事,惠民生。
当然,在农村内陆河道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一方面可以倡导地方政府支持、渔政部门出资、村委会出资、渔民集资的多样化办法,科学开展规模增殖放流行动。另一方面,要在拓展增殖放流河道覆盖面上多动脑筋,不遗余力。如村委会出资,在村级河道增殖放流,渔业收入可增加村集体积累。对已经发包的河道,提倡承包河道的养殖户克服捂养现象,增加投入,扩大鱼苗放养,以此增加收入。
希望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重视持续推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舍得加大投入,扩大城乡水域增殖放流覆盖面,以此带动地方渔业产业发展,减少每年河道水生杂草清理用工开支,进一步促进河道水环境改善提升,再现鱼米之乡“水美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