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听证,欧盟委员会于4月19日讨论欧盟有关有机农产品及标识的新法规,以466票支持、124票反对、50票弃权通过该法规。该法规的目的是为欧盟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清晰明确的法规保障,提升有机食品的质量以及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自2014年3月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mmission)提议相关改革方案,因未能满足内部成员与欧盟有机部门的要求,随后展开了一系列协商。其中有关新生物标准的条款对小型种植户提出了更严格的质量要求和最简易的认证步骤。有关农药污染的问题一直未能谈判成功,因为欧盟各国对有机食品中未经批准的物质有一定门槛要求,可以继续沿用这些标准,但也应当批准其他欧盟国家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欧委会正致力于重新评估2025年的污染防治规定,但最终规定的出台还需要历经终审,即欧盟农业部长理事会于今年5月的最终审批。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约有两年半时间来修订有关有机农产品及标识的新法规,并于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从2018年7月起开始修订该法规,至2019年上半年初步形成管控条例,2019年下半年形成有关标签的法规,至2020年上半年形成欧盟对第三世界国家的销售与进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