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种子市场监管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部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先导作用和发展绿色种业两大任务,深入贯彻新《种子法》及相关配套规章,以市场监管为重点,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坚持部门协作、区域合作、单位联动、行业自律、主体自治、社会监管的监督思路,切实肩负起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全年监管不放松,全程服务无终点,种子监管始终“在路上”的思想。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种子市场监管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促进河南现代种业健康发展。
河南省是全国农业大省、产粮大省,也是产种大省和用种大省,河南的区位优势和种业技术优势决定了河南是黄淮海乃至全国最大的种子集散地。
多年来,河南省先后育出了适宜黄淮海地区乃至全国的农作物新品种650多个,其中,国审品种80多个。小麦品种郑麦9023、矮抗58和玉米品种郑单958、浚单20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郑麦9023、郑单958年最大推广种植面积均超过400万hm2,至今仍无其他品种打破纪录,实现了小麦品种第9次、玉米品种第8次更新换代,为粮食持续增产提供了坚实的品种支撑。
目前,河南省拥有各类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约33.33万hm2,产种量20亿kg,占全国种子总量的1/5以上。其中,小麦26.67万hm2,产种量18亿kg;西北玉米制种基地2.53万hm2,产种量约1.6亿kg;花生、大豆、棉花等其他秋作物种子基地4万hm2,产种量约1.2亿kg。除满足本省用种外,小麦种子远销黄淮海地区,稳固的制种基地保障了全省用种安全。
目前,河南省持证种子企业有398家,其中,省级办证121家,市、县级办证277家;全国“育繁推一体化”企业6家,秋乐种业、德宏种业已在新三板上市,金博士种业和豫玉种业也正在筹备上市。截至到2017年底,河南省有9家种子企业被评为全国AAA级企业,6家企业被评为AA级。种子企业已成为新品种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的主力军,企业知名度和品牌效应不断提升,培育了一批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规模不断扩大,科技创新能力日益增强。
省级种子管理执法机构1家,市级种子管理机构18家,其中,种子管理部门专业执法机构12家,综合执法机构5家,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1家;县级种子管理机构145家,其中,种子管理部门专业执法机构49家,综合执法机构57家,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39家,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较完善的种子管理体系;建立了全省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站26个,种子质量抽检率达90%;在不同生态类型区设立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展示站(点)120多个,常年试验展示新品种2000多个,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农作物新品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机制;全省种子管理队伍现有1906人,担负着全省种子市场的监管任务,种子质量追溯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建立了河南种业信息省级平台和品种信息查询中心,在全省设立了20个种子市场信息采集点,初步实现了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种业信息共享。
全省种子管理执法部门以春季市场抽查、夏季生产基地巡查、秋季市场专项检查、冬季企业源头监管等专项行动,对种子市场形成了全年常态化监管。在检测项目上,继续做好种子质量检测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品种真实性检测,坚决打击套牌侵权行为;在检查对象上,把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两年不合格,抽检不配合的企业,受到社会公众举报的企业及种子经营门店作为监管重点;在监管区域上,把制种用种作为监管重点;在作物种类上,以玉米、小麦、水稻、花生作为重点,兼顾蔬菜等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作物,加大种子检测力度。
在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中,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推磨式互查,省级重点督查的形式对全省种子市场进行多层次多时段检查。根据“双随机原则”,省督导组随机抽调执法人员联合进行监督检查,对所督查的市县进行随机抽取市场、企业、门店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种子监管部门是否规范执法。
2016年河南小麦种子生产后期遭遇几十年不遇的连续低温降雨过程,小麦种子赤霉病和穗发芽相当严重,及时出台了《种子纠纷处置应急预案》。要求各级种子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实行“供种不停,监管不止”,对种子市场实行全程监控,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民用种安全。
将对企业监管的重点由经营环节前移至生产环节。严格执行新的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在企业品种等方面严把种子生产企业准入关,加大对无证或侵权生产、抢购套购、私繁乱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制种基地的生产秩序。质量监管的重点由市场环节前移至加工环节。加大对发证企业和不良记录企业的抽查力度,加强对加工、包装、储运环节的全程监管。连年开展种子企业督查冬季行动,对全省种子生产企业以及经营门店抽检玉米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及四项质量指标检测,从源头把好种子入市关。
依照新《种子法》的精神,配合备案工作的全面开展,将市场检查重点逐步从大型农资市场延伸到乡镇代销点,严防假劣种子入户到田。如河南省新乡市平原新区实行乡长、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近几年来,河南省种子管理站在种子市场监管方面不断在摸索中前进。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要求各地自行聘请社会监督员,不仅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门店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还对种子管理执法人员进行监督,在市场监管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二是每年召开新闻媒体记者见面会,召集河南省部分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大众公布河南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市场监管管理工作重点、要点,接受社会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三是召开行业自律主体自治座谈会,委托种子协会召集全省有影响力的企业,就河南省种业行业自律主体自治问题进行座谈,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依法经营。
河南省各地在市场监管中涌现出一些好的做法,如许昌市实行全区网络备案,全区均可随时查阅备案情况;洛阳实施“三定一考核”网格监管制度、平顶山加强服务性执法开展田间现场“警示教育”,现场说法对企业门店进行法规培训及警示教育活动;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通了“滑县农业执法”公众微信号,要求全县所有企业和经营门店加以关注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充分利用河南省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对全省发生的大案、要案、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直接由省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发督办函,对当地政府进行督办。如2016年初新闻媒体以《2016年伊始,又一造假窝点被查处》 为题,报道了开封市祥福区发生的制售假劣种子案件,该案由河南省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直接向开封市政府发督办函,并多次到开封进行督导,开封市政府协调当地各部门调查处理,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针对种子市场监管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的现状,河南省农业厅明确要求,在省级层面,河南省种子管理站是落实种子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是牵头单位。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据种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种子法宣贯年活动,初步形成了上下协同、检打联动的工作机制,并不断强化。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农业部门主动与公安、工商、质监、工信、供销社等相关部门沟通,建立种子案件联合办案机制、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二是推进区域联动。对于重大种子案件查处,案件发生地与企业所在地密切配合,对假劣种子处理、企业处理、品种退出协调行动,多管齐下,切实提高监管和打击效率。三是上下联动。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监管专项行动,根据抽查检测结果,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及种子进行查处,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结果。及时将本地区发生的重大种子案件及查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涉及跨区域案件,上级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共同查办,防止一般种子事故演变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根据农业农村部在襄阳市召开的省际间区域协作会议精神,为了打击省际交界区域未审先推、制假售假、无证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河南省种子管理站组织专人到与河南交界的安徽、河北、湖北等省的种子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建立区域协作机制。河南省种子管理站不仅与相邻的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河北省种子管理站签订三省联合机制,还与种子源头生产地的甘肃省种子管理局签订联合机制,共同为·净化种子市场及源头监管努力。目前,河南省安阳市、濮阳市、周口市、南阳市先后与相邻省份邯郸市、阜阳市、襄阳市等种子管理执法部门签订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通报、跨省市案件协查、办案、执法配合等工作机制,坚决打击未审先推、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彻底根治区域性违法行为。
总结近几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得出5点经验。一是领导重视。各级领导多次就种子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亲自部署制定方案,深入一线,强化监管。各地农业主管部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主体明确。各地围绕企业资质、品种管理、质量监管、基地整治和案件查处等重点任务,突出源头治理,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了执法主体。在重大案件上全省实行《河南省种子重大案件会上制度》,全省重大案件由省种子管理站组织讨论分析,河南省种子管理站从专家库中抽取,并邀请法律法规专家参加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分析讨论结论和建议提供案发地参考。三是督导有力。各级种子管理执法部门在关键季节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创新机制。各地在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中不断创新,使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形成了检打联动、区域联查、交叉检查、跨区协查、绩效管理等监管机制。五是加强宣传。各地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公交广告等媒体,大力开展执法年活动的宣传报导,普及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了全社会重视、配合、支持种子执法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