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农民以市场方式向托管方主体购买所需的生产服务,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农业生产托管主要以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托管为主,还有家庭农场托管、种植大户托管和农业企业托管等形式。农业生产托管按时间分为全年托和半年托。目前,周口市农业生产托管运行最好的、采用最多的是半年托,做得最多的是小麦耕、种、防、收四项服务,或农户选择其中两项去做。全年托管主要适用于常年在外打工或无劳动能力的农户,农户将农业生产委托给农民合作社全权管理和经营,合作社对夏秋两季农作物耕、种、防、收一条龙全程服务,费用从农作物收获产品中扣除。因为存在经营风险,所以合作社以半托管为主。经调查,目前周口市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达9.6万hm2,其中全程托管的年累计5.07万hm2,部分环节托管的4.53万hm2;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服务组织1000多个,为14.8万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生产托管使得农民合作社不需缴纳土地租金费用,降低了自然灾害的风险,同时农民合作社通过提供服务树立了自己的品牌,扩大了影响力,又获取了一定的利润,有助于自身的发展。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农用机械,农业新技术得到应用促进了粮食增产,降低了农产品成本,确保了粮食安全;服务规模经营形式实现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不用考虑向农户支付土地流转费,化解了农业生产经营中一部分资金困难的问题,实现了合作社和农户双赢。
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托管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两条路径。农业生产托管属于服务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属于土地规模经营,而目前各县乡政府更热衷于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大规模流转土地,主要种植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认为农业生产托管应自主发展、自我完善开展社会化服务。各级政府对其在保障粮食生产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支持,缺乏服务指导、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和宣传推广。农户也对农业生产托管缺乏认知,只知皮毛未有深入了解,现有参与者多是亲朋或熟人。虽然农业生产托管为农户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农民多采取观望和不信任态度,并不进行实际参与,遏制了农业生产托管的发展速度。
农业生产托管方主要是以服务型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影响其进一步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存在共性,主要体现在缺乏人才和技术,受就业环境、工作强度、工资待遇等影响。农业生产托管主体很难形成自身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人才匮乏现象突出。农业生产托管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囿于自身知识层次,农技部门又难以提供有效服务,对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应用不强。
目前,农业生产托管作为一种民间行为,大多数是依托农村的人情交往、个人威信、口头约定为纽带建立互信关系,缺乏法律层面的书面协议约束,对托管中产生的纠纷问题很难认定纠纷责任,容易产生纠纷,严重遏制了农民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
农业生产托管机制需要先进的农业生产机械、完善的生产程序和大量的生产资金。目前,大多数农业生产托管组织均存在资金短缺、生产设备欠缺现象。托管机构大多属于社会经济组织,自身融资渠道狭窄,正规金融机构没有针对此组织资金扶持项目,托管机构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资金扶持,自身融资难,导致资金短缺,遏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
县乡政府应发挥政府职能,采取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针对农业生产托管进行有效宣传。对农村也可采取宣传栏以及农业技术人员下乡讲座等形式对农业生产托管优势进行现场宣传,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共同支持其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农技服务部门定期向农业生产托管合作社宣传、推广新技术,进一步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增强其发展的内在动力。托管机构内部可聘请植保专家及专业种植技术人员,对土地进行实地检验,对每块土地的用肥量、用水量及播种量进行检测,严格控制病虫害发生。针对洪水等自然灾害,托管方可与保险机构签订土地种植物生产保险,有效解决农民参与土地托管的顾虑。
资金是发展农业生产托管的动力,建议对农业生产托管合作社实行重点倾斜,鼓励农业生产托管大面积推广,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工程,加强涉农项目扶持、农机具购置补贴向农业生产托管合作社倾斜;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主体承担涉农项目,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金融机构也应放低贷款条件,为托管机构健康稳步发展提供动力。
农经部门指导农业生产托管制定托管合同,对托管双方的责任划分进行细致说明,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力,完善规范托管协议。合同的签订要杜绝托管问题的发生,以保护农业生产托管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