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8-01-17 09:25
河南农业 2018年4期
关键词:确山县农村土地集体经济

近年来,确山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快土地流转及发展农业经营主体步伐,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

一、基本情况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我们以鼓励引导适度规模经营为抓手,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不断培育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家庭农场(种植类)236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类)148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24家,综合服务类(农机和植保)194家。全县新型经营主体得到迅猛发展,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一二三产业融合更加紧密,产业链条延伸更长且势头较好。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确山县辖13个镇(办),191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总土地面积 1630km2, 耕 地 面 积 8.047 万hm2,总人口5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7万人,乡村户数12.96万户。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驻政办[2014]33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2012]128号)要求,确山县已建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点,形成“三位一体”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全县引导规范土地流转面积1.8万hm2,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2.3%。

流转形式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为主,其中,转包12004hm2,占流转面积的 66.8%;转让 2020.8hm2, 占流 转 面积 的11.2%;出租 3474.67hm2,占流转面积的19.3%;入股152.67hm2,占流转面积的0.8%;互换109hm2,占流转面积的0.6%;其他形式238.84hm2,占流转面积的 1.3%。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为主,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面积 5467.33hm2,占流转面积的30.4%;专业大户流转面积7370hm2,占流转面积的 40.9%;家庭农场流转面积 2848.2hm2,占流转面积的15.9%;农业企业流转面积 2314.47hm2,占流转面积的12.8%;土地适度规模经营1.33~3.27 hm2的有 4232hm2、3.33~6.6hm2的有 3524.67hm2、6.67~33.27hm2的有 4016.93hm2、33.33~66.6hm2的有 2059.73hm2、66.67~199.93hm2的有 1633.33hm2、200hm2以上的有2533.33hm2。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

自2015年确山县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各镇(办)坚持把确权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疑难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县耕地总面积8.057万hm2(国土二调面积),实测面积7.002万hm2,应确权农户数12.96万户。全县现在已确权到户面积(完成三轮公示签字面积)7.002万hm2,占100%;签章图完成141个行政村,占77.04%;完成合同签订105个行政村,共计70253户,占54.2%。证书发放13000户,占10%,其中6个镇已建成并提交数据库,档案整理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确山县确权工作得到上级肯定,在驻马店市督导核查排名中一直居于先进位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

在采取明白纸、宣传单、标语横幅、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和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同时,2017年麦收期间,我们与驻马店广电局联合录制了一期土地流转宣传片,在确山县电视台播出,充分抓住务工农民返乡收麦和土地流转“茬口”的有利时机,宣传土地流转政策,报道土地流转典型,推动土地流转工作。

(二)规范引导土地流转行为

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发布后,我们积极将《两办意见》文件复印发放到各个乡镇,让乡镇干部和村组干部对《两办意见》文件精神理解透彻,同时采取印刷明白纸、举行电视讲座等形式就《两办意见》文件精神给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众认识到土地流转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搞行政命令,不得下任务、定指标,进行土地流转时要积极稳妥地开展,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规范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

目前,县、乡、村三级流转服务平台框架初步形成。土地流转平台着力在统一标准、规范合同、明确流程上下功夫,县统一印制了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土地流转平台已发布土地流转信息200多条,规范合同文本12000多份。

(四)积极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自2015年确山县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各镇(办)坚持把确权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疑难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已确权到户面积68772.092hm2,确权农户数 110316户,已颁发证书170个村、107008本,占确权总农户数的97%。档案整理81个村,卷宗44185户,占确权总农户数的40%。及时报送土地确权周报、半月报、季报、工作简报。确山县确权工作得到上级肯定,在全市督导排名中一直居于先进位次。

(五)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工作

及时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关系、顺利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关健。全县共接待处理土地承包纠纷22起,其中乡村调解14起,县级调解8起,得到了乡村干部好评,为农村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绝大部分农民思想不够解放,存在着根深蒂固的恋土情节,很多农民怕土地流转之后失去土地,生活没有保障。一部分群众看到土地价格越来越高,有等待、观望情绪。二是流转合同不规范。土地流转方面多是口头协议,有的虽然签有合同,但不规范,没有按照农业部合同文本签订,甚至有些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达不到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为土地流转埋下了矛盾纠纷的隐患。三是土地流转信息不畅成为有流转意愿但难以实现流转的主要障碍。有的农户不知道要流转,也不知道如何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流转意愿,无法获得好的项目信息。四是土地流转的利益保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土地流转应对措施不健全。如个别地方土地流转给公司后,由于经营问题,公司中途倒闭,造成土地抛荒,农民权益受损。有大多数农户签订了书面协议,但仍有少数土地流转户只有口头协议,且这种形式多见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往往埋下土地纠纷和争议的隐患。土地流转权益受政府强制性影响,欠缺退出机制,在进行土地流转的人群中,有15%的人是在集体干预下不得不流转土地,致使群众担心土地流转后难以收回,利益难以保障。

(二)种植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

一是部分合作社管理不规范。有的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建立账目,没有与社员分红;有的账目不规范,开支由合作社理事长一人说了算,重大事项决定不经社员、股东讨论。二是效益普遍偏低。目前种植类专业合作社大都从事经济作物或粮食种植,由于粮食价格偏低,加上人工、机械等费用偏高,普遍效益低,遇上灾害天气,基本亏本。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专业合作社流转的土地,大都缺乏井、电等农业生产设施,应对灾害自然天气能力弱。四是信贷服务跟不上。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目前合作社、流转大户资金投入跟不上,缺少信贷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深入贯彻落实两办精神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要求土地流转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各级各部门不得下指标、分任务,不得搞行政命令,不得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确山县要贯彻落实两办文件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开展土地流转。

(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经过近两年的引导,确山县土地流转行为逐步规范,但流转双方之间不签合同或签合同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着重加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引导流转双方按照农业部印制的合同文本签订流转合同,减少矛盾纠纷。同时,要逐步建立流转备案制度,引导流转双方到乡镇备案。

(三)完善流转服务平台

目前,各乡镇(办)大都建立了乡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但都不完善,有的只是找间房子、挂个牌子,没有固定人员,没有配备电脑、资料柜等必要的设施;有的虽然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设备,但没有真正开展工作。下一步要切实完善乡、村两级服务平台,不但要达到“四有”,而且要真正开展工作,发挥服务平台的作用。

(四)加大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

按照合作社相关法规的要求,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监测,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转。

(五)建议政府出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

针对目前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的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缺乏资金等问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培育壮大确山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驻农合作[2016]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确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确山县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选择三里河办事处中店村和农业村普会寺乡姚庄村作为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和收益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共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主体不清、产权虚置、分配随意等突出问题,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逐步建立起“权能完整、运行规范、发展有劲、增加效益、实现分红”的新型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体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持续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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