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需要创新和突破。建议国家成立国际医疗旅游产业发展与规划委员会(简称“发规委”),由卫生、旅游、商务、保险、发改、外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联合组成统筹机构。
制定促进我国国际医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宏观配套政策,并从准入、运营、评价、监管等方面制定配套制度。第一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单位、旅游单位和从业者行为,引导相关机构开展国际医疗服务认证。第二是运营流程。除了医疗机构基本运营和服务流程外,还要把国际化服务和非医疗服务元素设计进去。第三是评价体系。制定相应评价标准评价医疗旅游机构服务运营的结构、过程与结果质量;评价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操作。第四是监管体系。制定有关医疗旅游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行业监管力度,为医疗旅游运营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总体上不影响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合理使用的大前提下,探索在可控范围内放宽政策。确定几家拥有高端医疗资源的公立医院以PPP模式先行先试,并在政府严格、统一调控与指导下尽快启动国际医疗旅游服务试点工作,以弥补当下民营高端医疗资源严重不足而无法开展国际医疗服务的缺陷。
包括加强国际医疗旅游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国际医疗旅游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中医特色,研究开发出系列医疗旅游产品,丰富中医医疗旅游产品体系。
国际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国际医疗旅游服务的运行关系紧密。相关部门需引起高度重视,并主动引入、布点运营。
国际医疗旅游对我国而言是一项新兴产业,在开展和推进该产业过程中必须加强相关研究工作,做到研究、试点与顶层制度设计相结合,避免盲目决策、粗放设计,以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该产业发展。
建议医疗主管部门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宣传,积极运用一些目前国际上先进的营销方式,如网络营销、体验营销等,按市场规律,通过媒体和舆论导向促进我国国际医疗旅游快速发展。
“1”是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试验区为主体,“3”是以规划三亚、海口、儋州3个市为国际医疗旅游专区。通过一个主体与3个专区的整合与联动,做到增量与存量并举,坚持优化存量,大力扩展增量,3个专区可实行差异化建设与发展。具体分别定位为综合服务与发展主体(博鳌乐城)、亚综合服务与发展专区(海口)以及特色专科服务与发展专区(三亚、儋州)战略。“10”是十项具体措施,包括:1. 进一步放宽相关政策;2. 严格规范与管控旅游市场和医疗旅游市场行为;3. 建设和发挥具有国际背景和熟悉国际医疗旅游产业的专家学者组成的智囊团的参谋与纽带作用;4. 培育和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5. 引进与培养人才;6. 启动试点、培育标杆;7. 成立清华大学(海南)国际医疗旅游研究院(省、校、院、企多方共建);8. 在博鳌亚洲论坛长设“全球医疗旅游高峰论坛”;9. 启动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医疗旅游培训工程;10. 扩展外宣、强化行销。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国际医疗旅游服务模式研究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