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其乐
(上海市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上海 201501)
低位肛瘘指瘘管位于肛门外括约肌深层以下的肛瘘,为临床常见病,患者以青壮年居多。采用手术方法治疗疾病,可有效预防肛周感染及肿痛。有研究指出,与常规低位肛瘘瘘管切开术相比,采用FOCUS超声刀手术,效果更佳。可见,为提高低位肛瘘瘘管切开术患者的治疗有效率、提高治疗安全性,使患者的预后得以改善,对FOCUS超声刀与常规手术的应用情况进行观察及总结较为重要。
常规瘘管内口切开术,为临床用于治疗低位肛瘘的主要术式,应用较为广泛。该术式在低位肛瘘瘘管切开术中的操作方法如下:(1)扩开肛门,暴露内口,常规探查。(2)注入亚甲蓝稀释液给予染色,定位术区。(3)内口做1.5cm~2cm切口,搔刮组织,修整创面。(4)开放切口,不予以引流。(5)术毕,给予患者抗生素预防感染。
FOCUS超声刀在低位肛瘘瘘管切开术中的操作方法如下:(1)取探针或血管钳,自外口探入,自内口探出。(2)电刀切开内口,并将其扩大。(3)取弯血管钳,扩张瘘管,牵拉管壁,使其余周围组织分离。(4)采用FOCUS超声刀切开,超声刀止血,修整创面。(5)取黄柏50g、当归50g、黄丹60g、冰片15g等,研磨成粉末。采用凡士林调制成为80%的软膏。将软膏置于纱布条中,采用纱条覆盖创口。每日换药1~2次,至创面愈合。
本部分从治疗情况以及临床疗效两方面,对FOCUS超声刀与常规手术在低位肛瘘瘘管切开术中的应用效果进行了总结:
影响低位肛瘘治疗有效率及安全性的指标,共包括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切口愈合时间3项。如手术时间较长,术中出血量较大,且切口愈合时间长,则患者的预后往往较差。肛周血管丰富,行常规瘘管内口切开术治疗低位肛瘘,患者术中出血量一般较大。如未及时给予止血,术野的清晰度可受到较大的影响,肛门失禁、延期愈合等并发症发生率较高。有学者在研究中指出,采用常规方法手术,低位肛瘘患者手术时间(50.19±3.62)min、术中出血量(50.19±3.62)ml、切口愈合时间(20.50±0.99)d。表明,患者的手术效率有待提升,切口愈合时间相对较长。通过对患者治疗效果及安全性的观察发现,采用常规手术治疗低位肛瘘的患者,治疗有效率87.18%、并发症发生率15.38%。39例患者中,发生并发症者共6例。其中3例为出血,2例为切口延期愈合,1例为感染[1]。
FOCUS超声刀,为低位肛瘘手术器械的一种。要求以55.5kHz的频率,使金属刀头发生震荡。将其应用到手术过程中,不仅能够切割组织,同样还可达到止血、减少传导性损伤的目的。术中,由于止血较为便利,因此术野的清晰度往往较高[2]。加之FOCUS超声刀良好的切割性能,手术效率通常较高。采用FOCUS超声刀行低位肛瘘瘘管切开术治疗低位肛瘘,患者的手术效率及安全性,可显著提升。有学者在研究中指出,采用FOCUS超声刀治疗后,低位肛瘘患者手术时间(35.63±1.30)min、术中出血量(24.36±1.00)ml、切口愈合时间(13.45±0.91)d。与常规手术相比,手术时间更短、术中出血量更少、切口愈合速度更高,初步证实了FOCUS超声刀在低位肛瘘瘘管切开术中的临床应用价值。通过对患者治疗及预后情况的观察发现,患者治疗有效率97.44%、并发症发生率5.13%。2例发生并发症的患者,并发症均表现为术后出血。给予止血后,并发症未再次发生,与常规手术方法相比,优势显著(P<0.05),证实了FOCUS超声刀的临床应用价值。
切口感染以及切口延期愈合,为FOCUS超声刀应用于低位肛瘘瘘管切开术的常见并发症。为降低并发症发生率,提高患者疾病治疗的安全性。术前,临床应明确诊断疾病,并判断患者是否存在手术禁忌症。针对存在手术禁忌症者,应考虑采用其他方案治疗疾病。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对手术的耐受度往往较差。因此,老年患者手术需重点给予重视。除此之外,为预防切口延期愈合,将中药纱条应用到术后同样较为重要。中药纱条由黄柏、当归、黄丹、冰片等组分构成,各组分中,黄柏可清热燥湿,当归可消炎止痛,不同组分的功效不同。将上述药物,与凡士林软膏混合,共同敷于切口处,可有效提高切口的清洁度,促进切口愈合,使患者的预后得以改善。
综上所述,将FOCUS超声刀应用到低位肛瘘瘘管切开术中,并给予中药纱条贴敷创口,有助于提高手术效率,减少术中出血量,促进创口愈合,提高治疗有效率及安全性。临床可视患者的特点及需求,首选FOCUS超声刀治疗低位肛瘘。在此基础上,积极给予中药纱条促进切口愈合。以达到提高手术效率及安全性,改善低位肛瘘患者预后的目的。
[1]刘惠敏,毛国红,曾科.氯化钠溶液灌肠对低位肛瘘患者括约肌间瘘管结扎术后排便的影响研究[J].中国医学前沿杂志(电子版),2017,9(02):97-100.
[2]刘鸣伟.一次性肛瘘切开术与肛瘘切开挂线术治疗低位肛瘘疗效临床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6,11(28):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