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法要变“虚”为“实”

2018-01-16 04:40:19张振中
今日农业 2018年9期
关键词:群体性乡贤普法

张振中

“费时又费力,普法不讨好。”“城里处理案件都忙不赢,哪有精力跑到农村去搞啥子普法。”“农民看重实际,搞普法宣讲太虚了,没什么用。”……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不少类似这样的声音。这样的“弦外之音”佐证了一些地方的一个事实:相对于一些硬指标来说,农村普法是“虚办法”。但在记者看来,农村普法也是“硬道理”。

首先,“乡村治理,以法为本”说明普法是硬任务。推进依法治国,“普法下乡”必不可少,现代农业更需要法治护航,签订各种承包合同和处理各类流转纠纷需要以法律为准绳;农村发展更需要法治保障,宅基地的建改、利用怎样做才合法,耕地利用如何避免“非农非粮”化,这都需要遵循法律的标尺;相对而言“懂法、守法”意识不强的农民更需要以法治来维护自身权益。因而,除了县、乡、村干部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以外,还要发挥乡村“五老人员”和诸如佘眉初这样有经验、懂法律的乡贤的普法作用。

其次,“以法治村,维护平安”说明普法是硬要求。法安天下,对法制基础薄弱的农村来说更加重要。在一些地方基层工作实践中,普法往往被当作“软指标”,与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等农村重点工作相比,处于一种不被重视的地位。但往往“一起恶性事件影响一年工作业绩”。

当前农村借贷纠纷、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高发,给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新的压力与挑战。因此,乡村基层干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解决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之中,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有效疏通农民心理问题,确保农村更稳定、农民更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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