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芬
【摘 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网络交易已经越来越普及,并时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由于信心化平台搭建初期缺乏安全管理意识,导致了对心在网络交易中对消费者隐私构成了严重的隐患,这是目前网络时代最普遍的问题也是首要的难关。从当前实施的法律条例中分析,立法的力度和成效还并不能与消费者网络隐私泄露的事件频繁性相抗衡。本文针对互联网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安全,对相应现状进行阐述,并提出具有时效性的对策建议,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隐私安全保障。
【关键词】网络交易;消费者隐私权;法律保护
一、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立法保障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颁布并于2010年开始实施,而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前,隐私权一直被涵盖在名誉权内容之中。因此,《侵权责任法》的施行对保护我国公民隐私的合法权益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其中对网络中侵犯公民隐私权行为进行了明确,该法规定了:“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二、当前互联网平台中侵害消费者隐私权的现状
(一)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消费者隐私的信息
互联网的虚拟化程度非常高,导致了别有用心的网站通过不正当方式盗取消费者的信息。例如诱导消费者注册会员,在这个过程中网显示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个人隐私信息,又如一下电商购物平台中的收货信息等,都涉及到了公民的隐私信息。从法律角度来看,大部分网站获取公民的信息方式不合法,是在消费者未经允许下的强制行为,这已经触及了《侵权责任法》中对隐私权保护条例。同时不法的网站可以利用网络跟踪手段,对消费者的密码进行非法的监视与盗取,以此来追踪消费者网页浏览数据并从中获利。另外,对消费者造成最大隐私侵害的行为就是其电脑植入木马,网络消费者往往计算机水平有限而无法轻易发现破绽,从而丢失大量的个人数据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电商平台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使用中的侵权
电商平台在消费者进行交易的同时,获取了大量消费者的隐私信息,从而形成了原始信息库并为自己所用,有利于今后企业的经营活动便利并节约成本。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就是把掌握的原始信息库高价卖给不法分子,从而获取高额的非法收入。其实在每次网络交易中,用户提供的信息授权只能用于当次交易,所有对消费者隐私信息进行再次利用或倒卖者都已构成侵权行为,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目前电商平台往往缺失法律意识与自律意识,其本身对对网络环境的安全性没有正确预测,甚至往往自身网络安全防卫技术并不合格,导致了黑客可以轻易入侵网络公司后台盗取用户信息。
(三)非法占用费者隐私信息存在诉讼困境
在进行互联网上的交易时,不仅仅电商平台可以获取用户信息,作为入驻平台的商家也可以收集到消费者的隐私信息。因为网络个人信息所有权归为用户个人所有,所以用户才是拥有对个人数据实质上的控制权,消费者可以随时依据自身情况修改信息。但是电商经营者和商家过度的非法占用和控制行为,加之维权困难已经使消费者逐渐丧失诉讼意识。尤其我国现行诉讼法对小额诉讼缺失针对性的诉讼程序,则挨了消费者使用诉讼方式来保护自身的隐私权。例如依照法律规定用户的住址信息属于隐私的一部分,但是现实网络交易中在住址信息被泄露的案件出现频率非常高,而消费者实际的维权行为却十分少见,因为诉讼程序的局限性大多数未产生大额损失的消费者都保持容忍态度,这也严重影响了法律效力的作用发挥。
三、网络交易中消费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对策
(一)跟进网络时代步伐,完善立法保护
我国当前在保护网络交易中的隐私权方面,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侵权责任法》和《网络信息保护决定》,明确了触犯网络侵权的违法承担者、侵权的具体行为、对侵权案件的处理等。因此,想为了深化互联网购物平台下用户的隐私权法律保护,要根据目前已有的法律法规基制定更具体的细则,从而保证优化方案得以被采纳。从立法角度出发,首先通过在民法通则对隐私权进行更明确的界定,并在对隐私权的规定中增加更多的细则,通知将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形式加以保护。其次以民法为基础来修订和完善部门法,从而完成对隐私权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与消费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增加网络中隐私权保护条例。相较于中国而言发达国家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立法较早,但由于我国电商平台的规模更加庞大和复杂,在进行立法借鉴时,应以我国互联网现状为基础来制定隐私保護法。网络交易中的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定时,还应对内容的可实施性加以研究,对于网络交易中出现的如个人隐私信息的非法收集、占用和泄露等所有情况,都应广泛的考虑并予以明确规定,从而使各个方面都有法律监督。此外,由于当前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网络购物是不可忽视的大趋势,因此还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完善,对互联网渠道的消费人权增加保护条例。
(二)拓宽法律保护范围,严控网络交易监督
要将法律渗透进网络交易监管中,从而使国家法律效力在监督程序中得到落实,并为消费者的隐私权提供更多保障。因此政府应对相关网络监管机构进行强化,并成立独立的网购监督部门。监管机构应始终贯彻有关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条例,当有消费者隐私侵权行为发生时,还要及时对受害人提供法律保护的指导。目前,我国工商局、消费者保护协会等在网络交易监管中职责分工尚不明确,从而耽误了消费者在隐私维权时的时效性。因此,需要大力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服务意识,不仅确保消费者隐私正在交易中不被轻易泄露,还应在网络交易完成后帮助信息被非法使用的公民得到司法救济。监管机构还应协助司法机关取证和调查违法案件的责任人,并实施相关行政处罚。
(三)对消费者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保护隐私意识
对消费者的隐私权实施有效的法律保护,还需要消费者自身做出更多努力。首先政府法律部门要广泛地宣传网络交易中安全隐患的知识,从而使消费者意识到隐私权是否遭到侵害,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更好地预防网络中隐私侵权事件的发生。其次在具体的法律指导中,应着重加强对网络交易中信息安全的教育,告诫民众在进行个人隐私信息填写时注意不要过度暴露,从而加强对隐私信息泄漏的防范。例如网购商品收货后,消费者需要在及时将有关隐私安全的信息涂抹掉或撕毁包装,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隐私侵害危险。另外,还应广泛科普对隐私权受到侵害后的维权重要性,当发现隐私信息被非法利用和受到损失时,一定要向商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反映情况并申请保护,必要时使用法律武器以确保隐私权的安全,对于非法利用消费者隐私信息的组织和个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配合法律部门对其进行惩处,确保更多消费者隐私不受到侵害。
四、结语
综上可述,基于电商平台的交易中,极易发生消费者的隐私非法获取、占用、控制和泄漏事件,从而导致消费者遇到不同程度的侵害问题。而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完善,监管程序缺少立法支持,加之电商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相关的法律安全意识的缺失。因此本文从这些方面出发,对网络消费者隐私权法律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力求提出有效对策建议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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