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网络文化中的反向歧视探析

2018-01-15 19:18任娟玲王志泉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5期

任娟玲+王志泉

[摘 要]当代中国网络文化中存在着大量的反向歧视现象,主要体现在普通网民对精英的偏见以及对官二代和富二代的仇视。反向歧视盛行的直接原因是网络民粹主义的泛滥,根本原因是严重的社会不公。从法理上看,反向歧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当代中国网络上的反向歧视已经超出必要的限度,可能瓦解社会信任甚至造成社会分裂。要消除网民的反向歧视心理,需要建立一个相对公正的社会,还应引导广大网民树立合理的正义观念。

[关键词]反向歧视;网络民粹主义;反智主义;社会公正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7)05-0073-06

一、引 言

歧视是平等的大敌,追求平等就必须跟歧视作斗争。在人类历史上,常态的歧视一般是指强者对弱者的歧视,主要表现为精英对大众的歧视。近年来,大众对精英的反向歧视在网络上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这里的反向歧视跟法律意义上的反向歧视有所不同。法理学意义上的反向歧视,按照巴里·格罗斯的界定,是指“给予以前或者现在由于种族、宗教、少数民族或因性别歧视而遭遇的不公正的成员的特殊与优惠待遇”[1](P3)。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开始主要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一种法律上的‘歧视,不过和一般的歧视正好相反,它‘歧视的不是少数群体或政治上的弱势群体,而正是制定法律政策的强势群体自己,其目的是补偿少数或弱势群体在历史上受到的歧视和不公待遇,并促使他们早日强大起来,足以通过民主政治过程保护自己的利益。”[2](P9)很明显,这种反向歧视有一定的合理性。由于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长期实行种族隔离制度,黑人群体受到了严重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所以6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通过了很多“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①,为了弥补和纠正以前的歧视给弱势群体带来的损失而在立法、司法和政策上给予这一部分人以特殊照顾。但是,这种措施为了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相对优势群体的利益。正是这一“抑强扶弱”的平权措施引出了“反向歧视”概念并引发了旷日持久的争论。支持者认为这种“歧视”体现了实质正义,符合平等原则,尤其有利于实现起点平等;反对者则认为这种“歧视”违背了程序正义和机会平等原则。本文所论述的反向歧视主要是指民众在思想认识上并主要通过语言表现出来的对精英的一种偏见。有关“反向歧视”政策的法理学研究国内外已经有不少成果,但对于民众心理尤其是网络文化中的反向歧视问题目前的研究还非常欠缺。本文是从网络文化和网民心态的角度对当代中国的反向歧视问题进行的一项初步研究。

二、反向歧视在网络上的表现及其成因

网络文化中的反向歧视有很多种表现形式,其中最突出的体现是仇官、仇富、仇知(仇恨知识分子)。也就是说,很多网民对政界、商界和文化界的精英表现出一种全盘鄙视甚至仇视的态度。在当代中国的互联网上,“草根”和“底层”是非常安全的身份,甚至“屌丝”这一本来属于贬义的词汇都成了护身符,“精英”则几乎成了一个贬义词,是用来讽刺、嘲笑和批判的对象。在普通网民那里,“专家”经常被写成“砖家”,“教授”则常常被写成“叫兽”,“官员”常被写成“官猿”。在网络上普通网民的极端言论经常被追捧,而专家学者的理性发言常常招来谩骂。久而久之,一些学者的言论也逐渐草根化、极端化甚至粗俗化了。比如2012年的邹恒甫事件,邹恒甫在微博中说:“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邹恒甫的上述言论来自新浪微博截图及相关新闻,后虽经法院判决其言论构成对北京大学的诽谤和侮辱,但多数网民仍站在他这一边。这一明显夸张、完全不符合学者身份的发言却赢得了绝大多数网民的支持。为什么会这样?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他骂的是北大。北大作为中国的最高学府,无疑是中国知识精英的象征,在邹恒甫事件中网民的态度生动地说明了普通网民对精英的偏见已经达到何种程度。根据我们对网络评论的长期观察,当前网络上对知识分子的两大群体——教师和医生——的评价已经以负面为主,已经可以称之为一种歧视,即对知识分子的道德和人格的歧视。至于对官二代和富二代的仇视,那就更为普遍了。每当官二代或富二代出事时,那就是普通网民的狂欢日。对同样的违法犯罪问题,如果违法者是普通人,网民常常会非常宽容,更多的是反思社会的责任,但如果违法者是官二代或富二代,网民们就会穷追猛打,呈现出一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架势。从2010年的河北大学车祸案到2013年的李天一案,网民的反应都可以明显地看到这种心理与逻辑。可以说,中国大多数网络舆情危机事件都跟这种反向歧视的心理有关。

当代中国网络文化中反向歧视盛行的直接原因是网络民粹主义的泛滥。“民粹主义(Populism)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引人瞩目的政治潮流”[3]。网络民粹主义是民粹主义在网络时代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在互联网时代由现代技术与社会变革所带来的一种蔓延于网络的社会心理。俞可平曾经总结了民粹主义的三种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民粹主义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反对精英主义,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以此来评判社会历史的发展;作为一种政治运动,民粹主义主张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作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作为一种政治策略,它指的是动员平民大众参与政治进程的方式,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从而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4]。民粹主义者往往认为精英阶层是腐化堕落的,而民众是纯洁与高尚的,所以民粹主义最主要的特质就是颂扬大众,贬斥精英。“从政治意识形态的角度观察,民粹主义不过是依附于种种形式的政治意识形态的不定思潮而已。依附的定势,一直是大众对精英的抗拒。”[3]可以说,对精英的反向歧视是民粹主义的内在要求与必然表现,而网络民粹主义比传统的民粹主义在这方面要更进一步,这跟网络的特点有关。在传统时代,精英掌握着话语权,民粹主义很难泛滥(除非统治者有意提倡)。而在网络时代,话语权空前分散。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发言的自由性、便捷性与交流的即时性,普通网民已经掌握了很大的话语权。现实中的权威结构在网络中被彻底地颠覆,年龄、职业与社会地位的差异均消失,“人多力量大”的優势被空前地体现出来。与大众相比,精英当然属于少数,因此在网络上,精英的话语经常被湮没。于是,作为对社会不平等之过激反应的仇富、仇官、反智等情绪,就在这样一种网络环境中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并逐渐在网民的普遍参与中扩展成为与精英、政府和主流意识形态相对抗的民粹主义。因此,网络民粹主义比传统的民粹主义表现出更大的影响力,也具有更大的潜在危险性。endprint

虽然互联网的发展为民粹主义的兴起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但反向歧视以及网络民粹主义形成的根本原因是严重的社会不公。“技术并非网络民粹主义形成的主要原因,网络无非提供了民粹主义表达的一个平台。历史表明,民粹主义总是伴随着某种社会政治危机而产生的,例如,严重的贫富分化、社会经济不平等、普遍的社会不公和政治腐败、政治信任的急剧下降等。网络民粹主义之所以在中国而很少在其他国家出现,根本的原因是当前改革开放遇到深层次问题和矛盾的一种曲折反映,是社会滑向分裂状态时出现的一种现象。”[5]反向歧视之所以在网络上如此盛行,恰恰是因为普通网民在现实生活中作为弱势群体长期受到各种歧视与不公正待遇,然后在网络上体现出一种矫枉过正的报复心理。自2003年以来,我国基尼系数一直在0.46以上高位运行,大大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年度报告。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基尼系数0.4以上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另据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中国处于顶端的1%富人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而底端的25%家庭仅拥有中国财产总量的1%左右[6]。从社会结构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急剧的社会转型和贫富分化逐渐造就了“精英-大众”的分层结构,精英阶层与底层大众之间出现了一条巨大的鸿沟。近十多年来,大众阶层中一部分人出现了“相对贫困化”,沦落为底层并逐渐形成一个底层社会。这样的社会结构不符合现代社会所理想的橄榄型结构,已经接近于部分学者所提出的“断裂社会”。这样的社会现实无疑是反向歧视心理诞生的温床。

反向歧视的产生还跟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很大的关系。尽管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家文化在政治上是强調等级秩序的,但在经济上具有平均主义倾向,主张“不患寡而患不均”。而墨家具有更为强烈的平民意识、劳动观念以及俭朴品格。至于农民起义者提出的“等贵贱,均贫富”等口号,在民间的影响力也是不可忽视的。虽然平民主义和平均主义不等于民粹主义,但可以成为民粹主义的文化土壤。中国传统的平等观念比较看重结果尤其是物质上的平等,而不太重视规则和权利的平等;中国传统的正义观念重视实质正义,而忽视程序正义。这些都有助于反向歧视心理的形成。更糟糕的是,中国对富人的偏见是源远流长的,可以说是具有仇富的传统。在中国古代,商人的地位就一直比较低下,甚至形成了“无商不奸”这一谚语,这种偏见在后来的计划经济时代得到了进一步地强化,所谓“穷则革命富则修”。今天我国虽然已经告别了计划经济,但那个时代所形成的思想误区尚未完全消除,这是当代中国网络上反向歧视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网络反向歧视的潜在危害

从法理上看,反向歧视有一定的合理性。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的“差别原则”,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7](P302),这为反向歧视提供了理论依据。

不过,在分析反向歧视的作用与影响时必须区分国家政策与网络文化。国家为了弥补以前对弱者的不公而采取的抑强扶弱的反向歧视政策,只要不超出必要的限度,这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是有积极作用的,严格说来,这不应该称为“反向歧视”,而应该称之为“弱者优先”。至于网络文化中的反向歧视,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它提高了平民的自信心,为草根阶层提供了一片表达意愿与诉求的公共领域,同时,对精英阶层和权贵集团能够起到一定的监督和警示作用,有助于平衡社会权力与资源的分配。

但是,反向歧视必须是有限度的,否则就会成为一种真正的歧视,带来新的社会不公。当代中国网络上的反向歧视已经相当严重,远远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如果不加以适当的引导,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首先,反向歧视的盛行会瓦解社会信任甚至造成社会分裂。社会不同阶层的人们具有一种基本的互相信任,这是一个社会能够维持稳定的重要前提。但是,反向歧视由于妖魔化精英阶层,一方面会加剧普通网民对精英阶层的不信任甚至仇视,另一方面则会使精英阶层产生逆反心理。精英阶层中那些有意于消除社会不公、弥合裂痕的人士可能由于对草根阶层的失望而放弃自己的努力。比如2012年3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生被杀事件,在这起医患纠纷中,被害的是一名无辜实习生,然而在事后进行的一项网上调查中,选择高兴的网民比例居然高达60%。另外根据天涯社区社会舆情分析报告对此事件的分析,选择“医生不值得同情”的人也达到47%[8]。网民这样的反应无疑伤了绝大多数医生的心。这种对医生的歧视并不能促进医生医术与医德的提高,反而加大了医患之间的距离。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向歧视往往是两败俱伤的。它不利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合作,相反会撕裂社会。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就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冲突。

其次,反向歧视可能导致新的社会不公。反向歧视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社会不公的一种矫枉过正,但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正问题。尽管由于网民对精英的反向歧视所构成的舆论压力,使得一些精英违法犯罪的事件能够得以曝光甚至超常规处理,但从整个社会的长远健康发展来看是得不偿失的。因为迫于网络民意的压力而进行的处理,从根本上说是违背法治精神的,也是不可持续的。当前我国经常出现网络民意干预司法的现象,严重影响正常的司法活动,威胁司法的专业性与中立性。而离开法治去追求公正,无异于缘木求鱼。事实上,反向歧视还容易导致新的不公。由于对弱者的过度同情,可能会淡化弱者应负的责任;由于对强者的偏见与仇视,可能会剥夺他们的合法权利,加大对他们的惩罚。即使这种歧视并未影响司法判决,它在客观上也形成了一种语言与精神暴力。一些精英本无大错,但由于反向歧视盛行,他们的过错被无限放大,几乎被网民们的口水淹死,其名誉权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更糟糕的是,这种网络上的精神伤害在目前基本上无法得到司法救济,精英们只能自认倒霉。endprint

再次,网络上反向歧视的泛滥会加剧社会上的反智主义倾向,从而阻碍社会进步。所谓反智主义,是指轻视、怀疑、贬低甚至否定文化知识以及知识分子的作用的一种社会思潮或社会心理。尽管中国古代的儒家传统总的说来是重视文化和知识分子的,但“中国的政治传统中一向弥漫着一层反智的气氛”[9]。这种反智主义倾向在文革时期曾经达到顶峰,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所减弱,但近年来又有所抬头。网络上的反向歧视有很大一部分针对的是知识分子,从普通老师到专家教授都经常成为网民讽刺、嘲笑、贬抑甚至谩骂的对象。这种歧视不仅伤害了知识分子的感情与尊严,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更严重的是,对知识分子的轻视往往会导致对知识本身的轻视,从而降低了人们学习文化知识的兴趣,长此以往,会影响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

最后,从个体角度来说,反向歧视不利于弱者的奋发自强。如果国家政策过于照顾弱势群体,可能会使弱者产生依赖思想,变得不思进取,这正是很多西方学者对西方国家的平权措施所担忧的。从网络文化的角度来看,如果网民沉溺于对精英的反向歧视心理,会妨碍他们向精英学习。在很多网民看来,中国的大多数精英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能力上都很低下,他们的成功只是由于家庭背景或者运气,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虽然说“高手在民间”,但民间的高手毕竟只是少数,精英阶层中高手的比例要高得多。如果普通网民一味沉浸在对精英吐槽的快感中,这不仅对社会无益,对自己的发展也有害。

四、网络反向歧视的引导与矫正

意识到网络反向歧视漫延的严重后果并不困难,但要化解其危害、引导其走向正轨则绝非易事。因为网络反向歧视的漫延在很大程度上是仇官、仇富、仇知等社会心态的体现,表现形式则主要以语言暴力为主,网民的匿名性以及数量的庞大使得网络治理的难度大大增加。歧视性言论往往被视为道德问题而非违法行为,这使得对网络歧视缺乏一种事后惩罚的机制,主要依靠网民的自觉,这也加大了矫正的难度。

首先,从根本上说,消除网络上的反向歧视需要建立一个相对公正的社会。只有大力减少社会不公,缩小贫富差距,才能消除广大网民的仇富心理;只有大力防治腐败,杜绝各种特权现象,才能消除广大网民的仇官心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不公减一分,网络上的反向歧视就会少一分。为了实现社会公正,政府应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应合理利用“平权措施”。“平权措施”是基于弱势群体在过去、 现在和将来曾经遭受或可能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或为实现社会多元化而对他们采取的特殊保護措施。“平权措施”是各种利益的平衡器,也是为权利受损的人重新找回权利的调节器。但是,如果矫枉过正就有可能导致在解决社会不公问题上的“跷跷板”现象:刚解决了这一部分人的平等要求,又导致了另一部分人的不平等。因此,“平权措施”是避免网络反向歧视的重要一环,把握好它内在的法理和实施的尺度,是避免网络反向歧视的关键。

其次,要加强网络治理,弘扬正能量,抵制语言暴力,尤其是要引导广大网民树立合理的正义观念与平等观念。网络上反向歧视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的正义观出现了偏差,很多人把对强者的歧视当成是正义的体现。正义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但对正义的理解不尽相同。既然对结果的正义难以达成共识,那么应该首先追求规则与程序的正义,这正是现代正义观念的基本精神。人类社会的平等包括起点平等、规则平等和结果平等。实践证明,完全的起点平等和结果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应该首先追求规则平等和机会平等。中国传统文化看重结果平等,缺乏程序正义的观念与人权观念,很多人至今也接受不了犯罪者也有人权的原则。为此,教育部门、司法部门以及媒体从业者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去培育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们也责无旁贷,应该负起引导之责,努力去占领网络阵地。中国的法治,不可能在书斋里去推进,也不能仅仅依靠法庭。互联网是普法的大战场,遗憾的是目前利用得还远远不够。由于反智主义盛行,知识分子在很大程度上也成了网络反向歧视的受害者,对此,有的知识分子选择了远离网络,有的则选择了迎合网民的情绪,把自己打扮成草根大众的代言人。这两种选择都放弃了知识分子对网络舆论的反思与引导之责。当前迫切需要知识分子阶层担负起自己的责任,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和知识的尊严,既不逃避网络,也不一味地迎合网络民意,而是坚持专业精神与人文关怀,批判一切歧视现象,为网络文化树立健康的言论准则与规范。

再次,应培育共同体意识,凝聚社会共识,淡化敌我意识,弥合社会裂痕。精英阶层和大众阶层不应该相看两生厌,而应该进行自我反思,争取相互理解。精英们需要理解的是,他们之所以被反向歧视,是因为他们在现实社会中占有的已太多,对社会的贡献又不够,且有些利益的来源不是那么公正合理;官二代和富二代们应该反思,他们为什么这么遭人嫌,怎样才能改善自身的形象;草根网民们也需要反思,他们的穷困是否全是社会环境的原因,他们的吐槽该不该有所节制,精英们是否都有原罪,而自己是否足够勤奋与高尚。这些反思不仅仅是为了个人的修身养性,而是维护社会稳定所必需的。没有全社会的反思与共识,没有各个阶层的相互理解,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在这方面,精英阶层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精英阶层能够自觉地放下姿态,主动放弃一些既得利益,在言行中更多地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那么他们就一定会得到民众的欢迎。比如,董明珠在网络上虽然是热点人物,但以往网民对她的态度严重分化,负面评论不少。不过,在2017年的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董明珠提出了一项《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5000元的建议》的议案,并在接受采访时说:“富人应该多交税”,“ 从我内心来讲,年收入10万元以下者都不应缴税”[10]。董明珠的这一番言论顿时引爆了网络,跟以往毁誉参半的评论相比,这次网民对她的正面评论几乎呈一边倒之势。可见,只要精英阶层主动作为,弥合精英与大众之间的裂痕是有可能的。

最后,全国人大可以考虑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歧视法。目前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已经颁布实施了《反歧视法》,国内也有一些学者提过相应的立法建议,但至今未被提上议事日程。目前的立法建议存在两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它主要关注的是防止对弱者的歧视,对强者的反向歧视问题还未引起广泛的关注;另一方面,它主要关注的是升学和就业等民生权利上的歧视与纠正,忽视了语言和精神方面。

总之,当前网络上的反向歧视现象已非常突出,但由于这种歧视针对的是精英阶层,且主要采取的是语言暴力的形式,造成的主要是精神伤害,所以尚未纳入政策与法律治理的范围。当然,网络上针对弱者的歧视也随处可见,更令人反感。但无论哪一种歧视,都是不符合平等原则的,都应该受到批判。同情弱者跟尊重强者的合法权利应并行不悖。一旦精英阶层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么平民大众的权利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保障。从政策和法律上禁止歧视易,从文化心理上消除歧视难。要矫正网络上对精英阶层的反向歧视,不能仅仅指望依靠政策和法律来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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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俞可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J].战略与管理,1997,(1).

[5]陈 尧.从虚拟集聚到社会运动——网络民粹主义的躁动[J].学术月刊,2011,(6).

[6]张心怡.北京大学发布《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N].光明日报,2014-08-05.

[7][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8]赵若含,张红茹.网络民粹主义形成机制与社会威胁——从哈尔滨杀医事件到李某某案[J].今传媒,2014,(1).

[9]余英时.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论儒、道、法三家政治思想的分野与汇流[DB/OL].[2014-06-05].http:∥www.aisixiang.com/data/75255.html.

[10]董明珠.建议取消各种不合理涉企收费[N]. 新京报,2017-03-12.

责任编辑:王 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