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文稿中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⑴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间、时刻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0世纪90年代、2006-02-15、5 h、30 min、30 s、14:36:08等;年份不能用简称,“1998年”不能写作“98年”。⑵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⑶非物理量量词前面数字一般也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3支、5根等。⑷数值范围的表达要求:5万至10万应写成5万~10万,不能写成 5~10 万;3×109至 5×109应写成 3×109~5×109,或(3~5)×109,不能写成 3~5×109;60%至 70%不能写成60~70%,应写成60%~70%:25.5±0.5 mg应写成(25.5±0.5)mg。⑸带单位的量值相乘时,每个数值后单位不能省略,如4 mm×2 mm×3 mm.不能写成4×2×3 mm或4×2×3 m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