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强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48)
跨国企业占支配地位的全球价值链,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占据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的跨国企业获取超额利润,而位于低端环节的企业仅获取微薄利润,工人仅得到略高于维持自身劳动力价值的工资。发达国家跨国企业获取的超额利润,为其研发新技术、设计新产品、维护国际品牌提供充裕资金,这有利于巩固它们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统治地位;然而,发展中国家的代工企业,由于获取的利润微薄,难以承担高额的转型升级成本,因而长期被全球价值链“俘获”[1],忍受跨国企业的剥削。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将从全球价值链中获取的超额利润输往国内,提高了发达国家的收入与福利水平;而发展中国家则可能因为低端锁定而走上通向贫困和依附型经济的道路。[2]
那么,为何低端环节的代工企业仅能获取微薄利润,而占据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的跨国企业能够获取超额利润呢?按照迈克尔·波特(2005)的分析,商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对商品整体价值的贡献不同,位于中间的加工组装环节贡献小,附加值低,利润低;位于两端的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环节贡献大,附加值高,利润高。[3]这种观点被形象地描述为“微笑曲线”理论。事实上,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是至关重要、必不可少的,难以区分各个环节的贡献大小。附加值这一提法模糊了不同环节创造的价值与实现的价值的区别,容易让人们将附加值同贡献混为一谈。国外也有学者从垄断与竞争角度分析利润在全球价值链不同环节的不平等分配,卡普林斯基等认为,低端环节的企业面临高度的竞争压力,因此获取的利润低;而高端环节的企业能够通过利用技术、品牌等优势设置的进入壁垒获取垄断租金(Kaplinsky,2000,2001;Heintz,2006)。[4-6]将高端环节的超额利润视作垄断租金是合理的,然而,由于缺乏劳动价值理论,他们未能说明垄断租金的本质与来源。国内一些研究者从剩余价值国际转移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说明,他们认为,高端环节的跨国企业获取超额利润并非因为其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创造了更多的价值,而是因为部分剩余价值从低端环节转移到高端环节,实现了更多的价值(张雨微,2015;尹振宇,2016)。[7,8]这与发展中国家创造的部分剩余价值通过国际价值或国际生产价格转移到发达国家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杨圣明,2011;崔向阳,2014)。[9,10]这些学者从国际价值或国际生产价格引起的剩余价值转移角度指出了跨国企业所获取的超额利润的本质和来源,但没有系统地阐明剩余价值从低端环节向高端环节转移的机制,同时也忽视了跨国企业实现超额利润的垄断因素。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不难发现,垄断和剩余价值国际转移是占据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的跨国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重要原因。因此,在马克思的价值价格理论和工资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垄断价格引起剩余价值国际转移的机制,是阐明跨国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关键。厘清跨国企业如何实现超额利润的问题,有助于发展中国家采取有效措施摆脱全球价值链的束缚与剥削。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大型跨国企业几乎都是通过兼并这一资本经营手段发展起来的。这些跨国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凭借这些优势,他们在全球价值链中控制了研发设计、国际品牌等核心环节与高附加值环节。这些环节进入壁垒非常高,中小企业难以涉足。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品牌管理是产品价值链中最关键的环节,跨国企业控制了这些环节,也就意味着控制了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在国际垄断资本主义阶段,通过兼并形成的大型跨国企业往往又是各自所属行业的寡头,这也就意味着,产品的市场份额主要为控制产品生产与供给的跨国企业所占据,它们是产品的垄断供给者。*克莱兰指出,正是创新、设计以及品牌等因素成就了苹果公司(智能手机寡头)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垄断地位。[11]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在经营管理上又相对落后,因而相当一部分选择从事全球价值链中的加工组装等低端环节。加工组装环节属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从事加工组装环节,企业需要投入的资金比较少,并且还能得到跨国企业在技术和工艺上提供的支持。[12]因此,加工组装环节的进入壁垒较低,从事加工组装的代工行业具有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特征。这些代工企业的主要客户是控制着产品生产与供给的少数几家跨国企业,它们为获取跨国企业的大额订单彼此间进行着激烈的竞争。显然,在代工行业,代工企业与跨国企业的力量严重不对等——众多的供给者与少数的采购者,这种不对等必然导致在组装完成品(代工企业加工组装完成但未贴标签的产品)市场形成跨国企业占主导的买方垄断。为了进一步巩固垄断地位,跨国企业会同时选择数家企业代工,并利用独特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增加代工企业的资金专用性以及对自己的依附性。凭借牢固的垄断地位,跨国企业可以利用强大的买方垄断势力对代工企业进行压榨。[13]
面对跨国企业的压榨,代工企业为了获取利润维持生存,不得不以低廉的工资雇佣工人。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普遍具有买方垄断特征,为代工企业廉价雇佣工人提供了条件。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之所以具有买方垄断特征,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劳动力特别是受教育程度低的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率普遍偏低,农村人口占据较高的比例,受经济因素的制约,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量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出来进入城镇,造成了劳动力供给过多的局面;并且,由于缺乏教育,从农村释放出来的过剩劳动力只能从事如加工组装的简单劳动。第二,工人特别是从农村释放出来的农民工与雇主的地位不平等。在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工人比较分散,缺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会;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对劳动力市场以及用工单位的监管不力,保护工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得到有效执行。这两方面因素导致工人相对于雇主处于弱势地位。
跨国企业向购买代工企业支付的组装完成品的价格,充分考虑了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买方垄断的工资水平,除去不变资本之后所剩无几,代工企业不得不以这种工资水平雇佣工人,只有这样才能赚取微薄利润维持生存;否则,代工企业很可能亏损、甚至破产。因此,在全球价值链中,跨国企业依靠组装完成品市场买方垄断压榨代工企业,代工企业依靠劳动力市场买方垄断剥削工人,只是加工组装环节“外包”所呈现的表象,这种表象所掩盖的实质是:跨国企业迫使代工企业为其剥削工人,从获取的垄断利润中拿出很少一部分作为“酬劳”支付给代工企业;代工企业为获取“酬劳”替跨国企业背负剥削工人的恶名。这与跨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开设分厂直接利用劳动力市场买方垄断剥削工人的本质相同。
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因控制全球价值链的核心环节而拥有垄断地位。通过买方垄断价格从发展中国家工人身上转移剩余价值,通过卖方垄断价格从全球商品购买者手中转移剩余价值。这些转移来的剩余价值是跨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获取的超额利润的来源。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发达国家在生产技术、工人受教育程度、劳动强度和熟练程度等方面比发展中国家有更大的优势,这种优势导致发达国家的劳动生产率要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生产率。[14]在发达国家,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的力量相对平衡,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劳动生产率因素,支付给工人高于维持劳动力价值水平的工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指出,工资受劳动力价值、劳动生产率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比较国民工资时,必须考虑到“自然的和历史地发展起来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工人的教育费,……劳动生产率,劳动的外延量和内含量”等因素。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劳动力市场普遍具有买方垄断势力,企业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只能反映劳动生产率的部分变化,这实质是企业以买方垄断低价购买劳动力商品。从图1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年工资占美国的百分比(wru)与劳动生产率占美国的百分比(lru)的斜率接近于1,而发展中国家的要小于1*利用1999~2014年50个发展中国家与44个发达国家的数据进行Swamy-Arora估计,得到的回归结果为:对于发展中国家,wru=-0.002+0.528lru,N=629;R2=0.863,回归系数稳健性标准误为0.017;对于发达国家,wru=-0.048+0.900lru,N=629;R2=0.898,回归系数稳健性标准误为0.012。,这表明,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的工资对劳动生产率变化的反映程度大于发展中国家。
图1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劳动生产率、年工资占美国百分比
数据来源及说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用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就业人口平均GDP表示,各国年工资等于本币计价的劳动报酬总额除以官方汇率(月平均值计算的年平均值,本币单位相对于美元的价值)再除以就业人数,劳动报酬总额来自联合国数据中心,官方汇率来自世界银行,就业人数来自国际劳工组织。
为了便于分析,我们用w=w(v,f)表示工资关于劳动力价值v与劳动生产率f的函数,并假定为一次齐次函数。由上文分析可知,∂wd/∂fd>∂wi/∂fi,上标d、i分别代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当劳动生产率既定时,劳动力价值增加引起工资以相同幅度增加,即∂wd/∂vd=∂wi/∂vi=∂w/∂v=1 。这是因为:第一,为了尽可能地追逐剩余价值,资本家不会以高于劳动力价值的增幅增加工资;第二,如果工资增幅小于劳动力价值增幅,“劳动力就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维持和发挥”。[15]此外,受生活必需品范围、种类、品质以及工人教育支出等因素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劳动力的价值低于发达国家[16],即vd>vi。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在同一家跨国企业,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工人利用同样的设备与技术,在相同的时间内生产出相同数量的产品,即劳动生产率相同,但是,发展中国家工人得到的工资却要低于发达国家。即:
因此,跨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能够获取超额利润,可表示为:
(1)
其中,π表示跨国企业获取的超额利润,L表示工人人数。由(1)式可知,跨国企业获取的超额利润来自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工资差异,而这种工资差异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第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价值国际差异;第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工资对劳动生产率变化的反映程度差异。由前文分析可知,由第二种差异引起的工资国际差异所形成的超额利润为跨国企业所获取的垄断利润,可表示为:
(2)
跨国企业获取垄断利润并不是因为雇佣发展中国家工人能够带来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而是因为支付给发展中国家工人歧视性工资能够带来劳动力成本的下降。如果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的双方力量比较平衡,从而跨国企业在支付工人工资时不得不尽可能地考虑劳动生产率因素,那么,这部分垄断利润就应归发展中国家工人所有。因此,跨国企业从发展中国家工人身上转移剩余价值的机制是,跨国企业依靠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市场上的买方垄断优势,通过支付给发展中国家工人低于同劳动生产率成比例的工资,将本应归发展中国家工人所有的剩余价值部分转变为自己的垄断利润。
以上分析的既定前提是跨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设立分厂从事加工组装环节。随着全球价值链的形成,这些环节被外包给发展中国家的代工企业,但这并没有改变跨国企业凭借劳动市场买方垄断优势从工人身上转移剩余价值的实质,不同的是,跨国企业不再直接转移,而是通过组装完成品买方垄断价格迫使代工企业为其转移,为此,跨国企业需付出一定的代价,即支付给代工企业一定数额的代工报酬。在这种情况下,跨国企业获取的垄断利润变为
(3)
其中,R表示代工企业获取的代工报酬。
跨国企业必然要凭借在销售环节的卖方垄断势力,从剩余价值总量中,分到和它们的垄断力量成比例的一份,这是通过按照垄断价格在全球销售商品实现的。垄断价格是生产价格的转化形式,由成本价格、平均利润和垄断利润构成,用公式可表示为:
(4)
(5)
由(5)式可知,跨国企业按照垄断价格销售商品,能够实现超出生产价格的垄断利润,也就是说,在市场上所换回的劳动量大于按资本量进行加权平均所决定的劳动量,并且,跨国企业拥有的垄断力量越大,获取的垄断利润就越多。
(6)
由(6)式可知,对于自由竞争性企业,它们只能按照低于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售商品,获取负的垄断利润,即损失一部分利润。
以上所分析的是,跨国企业销售的商品为生产资料,购买者为其他企业,跨国企业获取的垄断利润来自于这些企业的部分利润。如果跨国企业销售的商品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购买者为全球广大的劳动者,那么跨国企业获取的垄断利润就来自于劳动者的部分收入。正如马克思所说,“某些商品的垄断价格,不过是把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上。……如果这种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进入工人的必要的消费,那末,在工人照旧得到他的劳动力的价值的情况下,这种商品就会提高工资,并从而减少剩余价值。它也可能把工资压低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但只是工资要高于身体最低限度。这时,垄断价格就要通过对实际工资……的扣除和对其他资本家的利润的扣除来支付。”[18]
控制研发设计、国际品牌等核心环节的跨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拥有垄断地位。在商品生产方面,跨国企业以买方垄断价格向发展中国家的代工企业购买组装完成品,代工企业为了获取微薄利润,不得不利用国内的买方垄断劳动力市场,支付给本国工人低于同劳动生产率成比例的工资,通过倒逼机制,跨国企业将本应归发展中国家工人所有的剩余价值部分转变为自己的垄断利润。在商品销售方面,跨国企业通过卖方垄断价格,将全球商品购买者的部分工资或利润变为自己的垄断利润。从全球转移来的剩余价值是跨国企业超额利润的本质来源。
跨国企业凭借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垄断地位通过垄断价格转移剩余价值,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发展中国家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下面,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由前文分析可知,市场力量不对等是跨国企业获取垄断地位,进而通过垄断价格转移剩余价值的直接原因。要扭转这种局面,我国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实力雄厚的跨国企业。纵观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企业,无一不是历经数次并购重组,通过不断创新科学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塑造国际品牌形成的。因此,我国也应从这四个方面着手培育自己的跨国企业。
1.推进并购重组,扩大企业规模。并购重组是资本扩大自身规模的最主要方式,在大型跨国企业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并购重组能够减少企业数量,便于企业联合调节生产,可有效避免由无序竞争引起的产能过剩。并购重组能够实现企业间的优势互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推进企业并购重组,要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让企业自主决策,避免违背企业意愿的“拉郎配”;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推动企业自主参与;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清除制度障碍,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此外,要抓住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稳妥推进钢铁、电力、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等领域企业跨地区并购重组。
2.坚持自主创新道路,培养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能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让企业由大变强,但在现阶段高新技术普遍被发达国家垄断。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道路,培养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研发高新技术,冲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封锁。实现这一点,关键是要 “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19]
对于企业,首先,应结合市场需求研发新技术,这样可以降低研发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其次,应注重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以国家重点科技项目、重大工程为依托,联合政府力量,积极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第三,应不断地将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研发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政府,首先,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企业增加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其次,应在防范企业道德风险的前提下,采取税收激励、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和帮助企业突破制约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第三,应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培养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的创新精神,调动社会各界的创新积极性,推动万众创新。
3.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拥有先进的经营管理水平是成为大型跨国企业的必要条件。与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笔者认为,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现代的企业产权制度是,生产资料的其他经济权利和所有权相分离,经济过程的决策不再由生产资料所有权单一地决定,而由一系列经济权利共同决定的产权制度。[20]可以大幅度地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原因在于:现代产权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使所有者、管理者与职工的目标相一致;能够充分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团队合作精神。向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过渡,首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其次,推行民主化管理,积极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的经济决策,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运营中的作用;最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与外部监督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4.增强综合实力,塑造国际品牌。品牌是企业资产规模、核心技术与管理能力等综合实力的体现,品牌知名度越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就越好,产品也越受消费者青睐。知名品牌,有利于企业在巩固与强化市场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开辟新的市场;有利于降低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提高企业的利润率。近些年来,我国企业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国内知名品牌,但不幸的是,有相当一部分品牌被外资收购,最终发展成为国际知名品牌的很少。有鉴于此,一方面,我国企业仍需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另一方面,政府应在政策上支持企业创立国际品牌,利用外交、媒体宣传等方式扩大我国企业的国际知名度。
根据前文的分析,全球价值链对我国企业的低端锁定是跨国企业能够间接地从我国转移剩余价值的重要原因,因此,要避免利润进一步流失,必须摆脱全球价值链的束缚,构建国家价值链。所谓国家价值链,就是指基于本土市场与自主创新,由本土企业掌握价值链的研发、设计、加工、品牌、销售等环节,并获取高端竞争优势的价值链分工体系。[21]构建国家价值链意味着本土企业控制商品尤其是高端商品的生产与供给。
培养高端产业是构建国家价值链的难点与关键点,为此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构建稳定的国内高端市场需求。高端市场需求是企业挤入价值链高端环节的重要动力,是否存在稳定的高端市场需求关系到高端产业能否持续发展。因此,要创新和转变消费模式,构建稳定的国内高端市场需求。其次,推动更多的企业进军高端产业。企业是产业的载体,高端产业的形成离不开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品牌优势的企业,因此,应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做大、做优、做强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向与所在产业相关的高端产业进军,并力争成为主导企业;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借助成功企业的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企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第三,凝聚社会智慧,突破技术障碍。核心技术是发展高端产业的最大障碍,突破这个障碍单靠企业自身力量还不够,需要将整个社会的智慧凝聚起来。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强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创新资源,实现核心技术突破。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高端产业发展初期,政府应给予适度的扶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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