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疑
【摘 要】高校教育在我国的整个教育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健全高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对于加强我国的高校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首先从研究我国高校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其次针对我国高校权力运行以及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最后针对当前我国高校权力运行以及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效的对策研究。
【关键词】权利运行;监督;高校教育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各级各类高校党组织在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对权力运行监督方式、监督体制、监督内容等方面存在着问题,从整体上看,高校权力运行监督仍是个薄弱环节,目前从全国范围看,高校贪污腐败案件还呈易发高发态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法治中国的建设。如何按照十九大的要求,加强对高校权力运行的监督,这是高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认真探讨的课题。
一、当前高校权力运行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督权威不够。在高校,校纪委是高校权力运行的专门监督机构,但同时受同级校党委的领导,其人事任免,人员编制,经费等都有其统筹安排,使得纪委成为了学校的一个执行部门,这种运行体制决定了纪委不可能实行对校党委行政真正有效的监督,尤其对高校党政“一把手”难以实行真正的监督。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受贿600余万元,在位时几乎无人敢监督。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谢大伟利用负责学校基建工程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90余万元,被判刑入狱后痛心疾首地说:“要是当初有人监督,自己又主动接受监督,该有多好”。
2、监督渠道不畅通。从目前情况看,高校教职员工实行权力监督的渠道不畅。学校办事公开透明程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人员招聘、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够广,教职员工获取信息不对称,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方面受到限制,无力监管。
3、监督内容狭窄。长期以来,国家赋予了高校一定的办学自主权的,致使上级对学校权力运行监督的重点放在“差错纠偏”上,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对权力运行的事前和事中监管。
4、少数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少数高校领导存有特权思想,把学校当成一个小社会来经营,缺乏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对群众监督存有误解和抵触情绪。有的视家长作风为天经地义,容不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和不同意见;有不少领导还错误的认为,监督麻烦,影响工作效率,监督限制人,束缚手脚,易引出乱子,影响安定团结。
5、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监督效果。高校作为一个高层次人才聚集地,不少教师“置身事外”潜心钻研自己的业务,对周围发生的事漠不关心,习以为常,缺乏政治责任感,缺乏知识分子应有的公平正义之心。
二、解决高校权力运行监督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高校党委各项规章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根本之策”。抓好制度建设是解决权力运行滋生腐败关键所在,高校党委决策议事上,要切实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要按照“集體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校党委内部的决策执行机制。一是重大问题要由校党委集体民主讨论决定,而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在校党委会内部,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问题的决定,要严格实行“票决制”,不能随意变通。三是集体作出的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也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决定,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二)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的自觉性。首先要加强对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通过培训、教育,使党员干部了解党内监督的方针、任务与方式方法,懂得监督什么、如何监督,解决“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使党员干部了解党内监督的一般原理,明确自己的民主权力,提高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解决“不懂监督”的问题。其次,要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权利。高校各级党组织及每个党员既是监督的主体,又是监督的客体,既有行使监督的权利,又有接受监督的义务,这种平等关系应充分予以保障。再次,要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作为校领导要正确对待来自教职员工的监督,鼓励他们监督,切实保护好他们的监督权利,增强他们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对高校重点对象和重点事项的监督。高校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院校各级和领导干部。重点事项是易于滋生腐败的掌握有人权、物权、财权事项。要认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总体要求,抓好高校重点对象和重点事项的监督。实现无缝监管的运作格局,加强高校内部岗位的制约机制建设,制定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互相制衡的权力格局。突出容易出问题的重点事项,如基建工程、人事招聘、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抓住关键环节,逐步形成“全面参与,提前介入、重点监督、事后评价”的工作方法,确保对重点对象和重点事项的监督有效。
(四)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新时期监督工作的新形式。巡视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巡视监督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根据工作需要下派巡视工作组,直接向被巡视学校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召开有关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财务账目,从中发现问题。要充分运用巡视监督手段,重视巡视结果的运用,作为奖励考核高校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五)改革现行高校纪检机关的领导体制,保证监督机关的独立性。《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但由于体制原因,还不能真正充分行使监督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对此,应探讨建立符合我国高校实际的独立权威的监督机构,掌握和运用相对完整的监督权力和监督手段,有效地揭露和查处较为复杂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真正做到铁面执法,铁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