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栋
【摘 要】本文阐述了电子招投标的基本内涵和介绍了电子招投标现状,提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为日后的招投标工作打下重要基础。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问题;对策
一、电子招投标基本内涵及国内外发展现状
1.1电子招投标基本内涵
电子招投标是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载体的新招投标方式,其通过在网络信息平台中设置在线招投标、在线评标以及在线监督等诸多业务,整理招投标相关信息,遵循从优选择原则,以最低的成本规范且安全地完成招投标工作。将电子招投标运用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可以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实现招投标信息化,这是今后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发展趋势。
在电子招投标的过程中,除了可以实现节能减排、绿色采购的最终目的,而且在该种招投标的背景下,能够提高交易效率,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通过电子招投标的推行可以使行业在交易中,通过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实现招投标信息的科学运用,并按照行政管理层级、部门分割界限等,进行招投标工作的设计,并实现交易双方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在电子招投标的背景下,可以及时转变以往的监督管理方法,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设备监督力度,并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审批管理程序,提高招投标的公信力度。同时,在市场经济诚信化发展的背景下,通过电子招投标的推行,可以实现信息管理的一体化,满足现代电子产业的发展需求[1]。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信息化技术应用,可以使较为繁杂招投标流程简单化。对相关的招投标秩序进行合理性规范,避免了违法乱纪现象的出现
1.2国内外电子招投标发展近况
在一些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地区,电子化招投标应用已经非常广泛。据调查数据显示,在全球的500强企业中,已经有75%以上企业熟练运用电子招标的采购软件。而韩国在这方面早几年前就已经制定了一个完善的电子化政府系统,从招标到订货、合同、支付方式等都完全采用了电子化形式。通过电子化招投标操作,在提高招投标效率的同时,又降低了成本,保障了采购信息的安全及透明。尽管每个国家在电子招标上政府所推出的模式各异,但是和传统形式相比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不断完善,发展电子化招投标成为各国的共识。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前,各地区对电子招投标已有初步探索和研究。1999年外经贸纺织品配额招标中,我国首次使用电子招标方式。2001年,中国国际招标网在我国率先开始运营针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采购的“国际招标项目管理平台”和“国内招标项目管理平台”,主要业务流程实现了在线操作,开启了中国电子招标平台先河。随后,世行和亞行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采购也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此后,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积极开展电子招投标系统与实践的开发与探索。
经过十多年发展,电子招投标在我国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覆盖领域也从货物采购逐步拓展到重大装备招标采购、工程招标采购、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领域。电子招投标已从早期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中标结果,逐步发展到整个招标过程全部实现电子化[2]。
二、电子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律相对滞后
通过对电子招投标工作的分析可以发现,与其相关的法律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虽然这些法律制度规定了技术规范,但是,在法律规范中仍然存在着缺少统一管理标准的问题,无法实现配套法律制度的构建。例如,在一些票据内容分析中,需要严格按照亲笔签名以及签章的方法进行确定,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而且,在电子签名中,涉及到了电子票据支付以及结算的效力,导致电子招投标中的法律规定面临法律障碍。因此,在现阶段电子招投标中,应该针对工作的特点,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提高电子招投标的有效性。
2.2电子招投标建设标准不够统一
电子招投标建设标准不够统一。目前,我国电子招投标在技术、管理和业务上存在较大差异,系统建设、安全认证、流程操作甚至文本格式等都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比如,各地区、各行业甚至同一地区不同交易平台使用的数字证书的认证机构均不相同,且不能相互兼容;电子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数据电文文件格式迥异,有的地方电子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数据接口上只兼容部分造价软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平台之间互不兼容,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造成各地区、各行业间各自为阵、“烟囱”林立,甚至重复建设,同时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势必形成新的区域屏障、市场封锁和技术壁垒,形成“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格局,导致各地区、各行业在推行电子招投标中大量的资源浪费。
2.3电子招投标推行方式认识不一
由于电子招投标在我国是一项新型业务形态,既没有固定统一的发展模式,也没有统一的规范性指导文件,加上各地行政主管部门条块分割和职责分工,全国各地大部分是在招投标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托本地交易资源、监管力量实际情况推行电子招投标,导致我国各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县市之间的模式不尽相同。有的认为应当由国家统一建设运营全国性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统一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和数据接口,有利于促进全国电子招投标的发展,避免由各地政府自行建设运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造成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有的认为应当以省为单位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建设运营全省统一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每个省份根据各地招投标实际情况,创新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电子招投标,促进了全国各地电子招投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不同城市建设、运行多个交易平台带来的投资增加、资源分散和效率低下的问题;还有的认为各市县级区域均可建设运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利于电子招投标稳健有序发展,避免由全国或全省统一建设带来的系统庞大、操作冗繁、运营复杂等问题[3]。电子招投标的本意是形成信息和资源公开透明、公平共享机制的招投标市场,转变和规范行政监督方式。在今后推行电子招投标时,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应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
2.4没有使用统一开放的数据标准接口
招投标系统应采用开放式体系结构,各个模块独立实现,并具有标准开放式的接口,才能保证该系统的应用可跨地区、面向社会。作为央企的招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为完善对所有招标、投标单位的服务,必须保证评标系统接口的开放性和通用性,同时还要注意简单易用。这样才能让招标双方可以最低成本快速的应用电子招标系统。评标工作对保密性和数据安全性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为了保护信息的完整性、有效性、不可抵赖性和交易身份的真实性,保障网上招投标的健康发展,系统应采用严格的安全权限设置和规范。具体而言,系统应能提供完善的身份认证机制、严密的权限控制体系、关键数据加密、详细的日志信息记录和预留标准的CA认证接口等安全措施,进一步提升系统的安全等级,最大限度的保障网上电子招标业务的顺利进行[4]。
2.5系统没有深度专业的评标功能
招标系统中的评标模块系统应具备深度、专业、精確的评标功能,查纠投标单位可能存在的恶意投标报价,保证公平竞争的原则和招标单位的合理利益。(1)智能清单符合性检查功能可对比招标人提供的IT采购项目清单与投标单位提供的采购清单之间的一致性,快速、准确发现任何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部分,并自动加以标记,给出明确的不符合性说明,包括清单编码、名称、单位、项目数量的符合性检查项目。(2)计算错误检查工程。系统自动检查投标报价的各种计算关系,自动判断并给出明确提示。(3)合理报价分析功能。系统能对投标报价、分部分项采购量清单、项目费、清单综合单价、材料单价等的评审提供横向、纵向的对比参考数据,提供可自由设定范围、基准价的偏差比较方法,为评委确定合理价格给出依据,减少人为因素。
三、推进电子招投标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3.1借鉴引用国外电子招投标的成功经验,加强社会监督。
我国招投标活动起步较晚,相关理论知识与做法主要引自和借鉴国外经验。西方招标与投标活动已有较长的历史,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应用与实践,西方形成了较为成熟与系统性较强的工程招投标理论与机制。同时,在把握科技变革的契机不断推进下,信息技术与招投标活动相互融合,使招标与投标活动实现了电子化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运用。由于起步较早,西方各国的电子招投标在技术、方法等方面相对完善,制度建设更为齐全,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目前加拿大、美国、英国、欧盟等西方国家在电子招投标领域走在了世界前列,而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也普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子招投标体制与市场。
国外较为成熟与广泛推行的电子招投标理论与技术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其发展模式与操作方式实现国内电子招投标的后发优势。随着《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的出台,在国内十多年的电子招投标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及借鉴国内外电子招投标的先进经验,推动中国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运行等整个体系的发展。
3.2建立健全我国电子招投标的法律体系
2013年以来,国家相继制定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等电子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这两个文件实现了为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发展保驾护航作用,但还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电子招投标领域法律体系,引导与规范电子招投标市场行为,确保电子招投标进程的稳健发展。例如,建立行政监督平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管理规定,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电子交易(商务)法,系统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建立电子认证及电子认证安全指南等,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3.3构建稳定性的信息安全监督机制
电子招投标工作中,相关技术存在着落后的问题,因此,在信息化发展的背景下,为了实现信息建设的稳定性,应该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高效性、便捷性管理方案的构建,提高电子招投标工作执行的价值性。数据产业发展中,网络技术不断成熟,在电子招投标中,需要结合在线视频的优势,进行招标、投标以及开标等活动的在线开展,活动过程中由于需要大量的信息传输,为了充分保证信息传输的有效性,应该建设信息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强调市场信息的监管力度,为电子招投标工作的创新提供支持。通常状况下,在电子招投标信息安全监督机制构建中,应该做到以下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的基础信息建设机制,通过软件、硬件的不断升级,提高大数据信息资源运用的价值性。二是在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安全性分析中,应该结合系统建设特点进行监督工作的构建。对于一些不能完全公开的信息内容,需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结合软件、硬件的资源保护特点,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设计,实现电子招投标资源的有效保护[5]。
3.4创建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机制
伴随电子产业的运行及发展,在电子招投标工作构建的过程中,应该积极明确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创设内容,规范工作的内容。通过公共平台的建设,实现电子招投标工作的资源共享,满足网络的交易需求,促进电子招投标工作的稳定创新。通常状况下,在公共服务平台共享机制构建中,应该结合工作特点,做到以下内容:一是电子招投标中,需要建立诚信会员库、专家评标库等,通过这些专业平台的构建,可以避免信息系统的重复建设,积极推动电子招投标工作的稳定创新。二是在各项电子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中,需要结合项目工作的特点,进行专业服务平台的设计,强调电子招投标数据资源的标准性,按照自愿的统一管理需求,进行服务平台的创设,避免信息安全隐患的出现。三是扩大信息的共享范围。在共享平台构建中,可以逐渐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水平,结合公开招标工作的特点,进行监督信息的完善,创设综合性的专家评价标准,为电子招投标资源管理提供参考。
总而言之,在电子招投标工作完善的过程中,应该针对电子招投标工作的特点,进行工作上的创新,总结招投标工作的限制性问题,突出招投标工作的特点。通常状况下,在电子招投标策略完善中,需要构建完善性的法律管理制度,创设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建立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信息资源的共享、监督,为电子招投标营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电子竞技产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静. 论电子化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前期阶段的应用前景[A]//跨越发展: 七省市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优秀论文集[C].2018.
[2]杨红霞. 浅析电子商务模式对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招投标阶段电子商务化的优势[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8,11(18):238.
[3]赫景鹏.电子招标模式的应用研究[D].复旦大学,2008.9
[4]崔建涛.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2.
[5]马星明,张翠萍.浅谈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及建 议[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3(1):29-3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