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崇正
广州的冬天几乎可以忽略,即使能有个冬天,也必须在一次次寒流的预告恐吓之后,才十分稀奇地冷那么几天。但北京的天气,说冷就冷,毫不含糊。记得一个多月前院子里的银杏还黄得令人欣喜,寒风一来,就只有光秃秃的树枝,切分着碧蓝的天空。梧桐树紧随其后,树叶枯黄,但没有银杏落叶那么干脆,枯叶一直挂在树枝上,爱掉不掉,每次经过都为它着急。
我们住在鲁迅文学院的八里庄校区,每次上课要坐地铁,从十里堡站钻进去,从积水潭站钻出来。然后,再骑上共享单车,十分钟才能到北师大教室。北风一吹,来自海南的林森同学就连声说:“呃,受不了,受不了!”他很快网购了口罩和手套,确保在骑单车的时候不被冻死。但很快又发现口罩和黑皮手套都顶不住,又网购了一款能把脖子围住的帽子,把整个人都包得严严实实。“现在就剩眼睛被风吹,凉飕飕的。”他眨眼睛说。我猜如果有一种装备能顺便罩住眼睛又不招致别人的嘲笑,他准会买来穿上。我开始还觉得他小题大做,后来发现他这样的防寒措施切实有效,也跟他一样包成一个蒙面人。我们两个来自南方以南的人,就这样行走在北京的街头。
北京除了冷,就是干。我以前到北京出差,每次到了第二天早餐起床就会流鼻血,搞得像来北京献血似的。现在算是长住,入冬之后的那几天,每天出门身上都带着纸巾,比女孩子特殊时期谨慎。林森倒是没有流鼻血,但他受不了屋子里的供暖,睡前必须将保温杯放在床头,半夜被干(注:第一声)醒就赶紧喝一口。最近他终于受不了,直接将供暖设备关掉了。“睡着别提多舒服,关紧门窗,温度刚好。”他非常得意于自己的发现。
我和林森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2014年夏天的长沙,那时候《创作与评论》杂志组织了一次笔会,一群人一起参观了岳麓书院,吃了宵夜啥的,具体跟他聊过什么,都忘记了。在此之前,我们只相见于新浪微博,彼此互相圈过,印象中他很愿意对一些不公道的社会新闻发声,应该是个正直的好人。不过那时候大家都玩微博,每个人都喜欢参与公共讨论,说话也都像个好人。其实好人回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不像坏人那么特征丰富。那时候他已经是《天涯》杂志的编辑部主任了,说起话来就是个主任的样子,比较四平八稳。而我那时还没到《花城》去,谈不上是同行,八年的中学教书生活已经把我变得有点无趣,所以我估计也没给林森留下什么好印象。
2016年我偷偷报考了北师大和鲁院联办的研究生班考试,因为竞争激烈,我想着反正只是试试,如果考不上就当没发生过,所以就没告诉其他人,免得丢脸。但是报名确认当天,就收到林森一条神秘兮兮的微信语音:“还在北京吧?”这把我吓一跳,后来他才告诉我,他看到报名登记里有我的名字,就联系了我。此后我们俩就成了战友,一起讨论复习,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我们英语都差,这次考试其他科目还好,就英语考试让我们如临大敌。林森说,好好背,好好记,别给老师们添麻烦。我说是啊,我们这么优秀的作家,没考上是他们的遗憾。嘴上这么吹牛,但工作忙乱,其实复习并不十分充分,我心里一直虚得很。给林森打电话,林森说:“不怕,其他的人情况并不比我们好多少。”我这时才知道他已经掌握了哪些人参加这次考试的诸多情报,并且跟很多人都联系上了。所以林森成了我的重要资讯来源,我总能在他那里听到许多八卦,比如谁实力强,谁准备充分,谁还在国外跑,谁抱怨复习得一塌糊涂。
参加笔试的时候我们见了面,他还是比我高,还是比我瘦,穿着黑色的羽绒服,羽绒服的帽子紧紧罩在头上,把他的大脸变成小脸。他的手一直放在口袋里,对我嘿嘿地笑,告诉我他没订到附近的房,住得有一点远,但酒店楼下有一家涮羊肉不错。
很快就入学了,住进了老鲁院。林森说这地方他熟悉,十年前在这里住过。他2007年来参加鲁院的高研班,跟张悦然、蒋峰、鲁敏、颜歌都是同班同学,但根据他的描述,他那会儿不太上进,别人都在忙活俗世之事,他整天在宿舍睡神仙觉。这个海南好青年上了鲁院居然也没留下什么绯闻,浑浑噩噩成了别人倾诉的对象,只成了一些女同学防骚扰的保护伞。
吹惯了海风的林森,到了北京,就开始想念海南。某一日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里发了一张照片,他在对面办公室拍到有个人斜躺在窗台上晒太阳看书,惊呼206室住的是谁。这惊动了宿管,慌忙跑来,开门一看是林森。林森一脸茫然,说其实窗台结实得很。后来我们分析了他斜躺的姿势,断定这跟海南岛躺在吊床上喝冰椰汁的姿势一致。可惜此处是窗台,不可有悲哀,班主任的一声惊呼结束了冰椰汁般梦幻的沙滩梦,林森同学的销魂睡姿成为我们班的共同记忆。
我们这个班有十个女生,十个男生;我是班长,林森是支部书记。有一次政治课上老师谈到普京的换届选举,林森说明年我们可以换过来,我当书记,他当班长,轮流执政。每次在食堂吃饭,听林森纵论时事,我们都觉得他目光犀利,见解独到,简直就是一个被文学耽误的政客。每次上讲台分享心得,他也总能侃侃而谈,总之是个难得的明白人。
所以我常常觉得有两个林森,一个慵懒散漫,一个严肃犀利,只有林森十分和谐地将之统一在一起。
林森同学作为来自海南的特产,他不单喜欢喝椰汁,还喜欢喝汤。最初我们都吃不惯北方食堂的饭菜,觉得太咸太油,于是两个人相约出去吃面。我开始以为林森喜欢吃面,后来才知道,与面条相比,林森更爱喝面汤。我们俩吃面,他交代服务员说,我那碗是辣的,他的不放辣,然后又加了一句,再给我来一碗清汤。他先把面条吃完,留下半碗浮动着红色辣椒油的面汤,再将清汤兑进去,全部喝光,一滴不剩,才长舒一口气,说:“爽!”
他告诉我高考之后他曾被录取到北方一个高校,最终受不了那里的食堂和公共澡堂,逃之夭夭,回去复读。我们都感慨南方人的胃,真受不了北方的事物。“论吃的,还是你们潮汕的东西好吃。”他清楚地记得老鲁院附近原来有一家潮汕砂锅粥,不过倒闭了,这让他颇为叹惋。不久,他又告诉我一个重大发现:附近竟有一家潮汕牛肉火锅。“我们找个机会去试试。”他跟我提了好几遍,终于和几个朋友围坐牛肉火锅,牛肉还没开涮,林森说,先喝牛汤。此后聚会,牛肉火锅成为首选。我告诉他潮汕牛肉火锅发源于我们官塘镇,我们镇上有牛屠,刚宰不久的牛肉上桌还会跳动,加上刀工了得,非常鲜嫩可口。林森心向往之,吃得高兴,讲了很多故事,讲他爷爷如何将他们孙子辈的人叫来围坐讲述家族历史。我终于明白这个海南兄弟故事里为何总是夹带着海风,那些生长在民间的故事总让他的小说摇曳多姿。
很多作家都不会将自己还没写出来的素材轻易示人,但林森不考虑这些,在平时的言谈中,在饭桌上,他会滔滔不绝给我们讲海南故事,讲海上罹难的人如何被船员用盐腌制尸体,讲战后越南的寡妇划着漆皮筐寻找爱情,讲村庄中丢失的佛像和独居小岛的怪人,甚至梦中遭遇的神鬼之事。
我说你应该把这些写出来,他就笑,笑完又喝了一碗汤。有了这些故事,現在连同他的笑,都带着来自大海的神秘气息。根据我的经验,来自海边的人都会带上海盗气质,野蛮,有一股狠劲,但显然林森是个例外。
他走路带风,脚步飞快,仿佛练过轻功。他说以前就是这样,跟女友逛街,不小心他就走到前面去了,把女友走丢了。有一回跟李少君老师喝酒,才知道林森的前女友还是个模特,他来北京也见过一次。“都跟老婆备案过的,一举一动老婆都知道。”他说在家都是他做饭,是个居家好男人,整天在朋友圈晒娃,搞得妹子都不敢搭讪。我说你朋友圈肯定分组;他说真没有,自从当了编辑之后,连跟漂亮女作者吃饭都要避嫌,男怕入错行啊。听了这话深有同感,作为编辑同行我举起了酒杯,据说酒杯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唉,凛冬已至,我们却道天凉好个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