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记者从京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领导小组集中办公会上获悉,天津、河北和山东海事部门在通航管理、船舶管理、船检管理、防污染管理和应急搜救等多个业务领域突破监管区域管辖制,探索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海事监管一体化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为服务京津冀交通一體化,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和部工作要求,从机制建设到水域调整,再到监管模式改革,全面推进实施各项工作。天津、河北、山东海事局深化搜救协调机制建设,建立了包括津冀鲁海事管理机构在内的渤海水域搜救与防污染协调联动机制;并建立了津冀鲁沿海巡航执法联动、海上应急合作和海事监管协调机制,签订了常态化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