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绍华
【摘要】本文主要对PPP模式的轨道交通项目的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的分析,将于PPP模式合理的运用在轨道交通项目中,充分发挥PPP模式风险分担的作用,以此降低轨交通项目建设风险,进而促进我国轨道交通项目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PPP模式;轨道交通;风险管理
目前城市交通交通已经成为了我国城市的一项重要的交通工具,由于其具有速度快、污染少以客运量大的特点,在城市建设中较受欢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主要由于政府进行投资、经营以及管理,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发展,人们对該轨道交通的需求量也逐渐加大,所以使得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政府投资也不断增加,因此这样大规模的投资给政府带来较大的压力,而且可能会给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带来一定的风险,对此可以引入ppp模式,以此加强轨道交通项目风险管理水平,有利政府职能的发挥,弥补政府财政不足的情况,可以实现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1在轨道交通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运用PPP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在轨道交通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运用PPP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对在轨道交通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运用PPP模式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是由政府投资、经营以及管理的一项市政公共工程,给社会资本的进入提高了准入门槛。社会资本想要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必须得到国家的支持,所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若由社会资本进行建设,一定受国家政策保障。近年来,随着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资本的重要性,因此颁布一系列的制度,允许相关的社会资本进行建设,与此同时还颁布了相关鼓励政策,便于社会资本进行轨道交通建设。
另一方面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运用运用PPP模式,就会使得民间资本参与到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而民间资本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劳动就业,可以加强对风险分析,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同时民间资本进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分担风险,优化投资结构,缓解政府部门的资金压力,弥补资金短缺的问题。
2项目风险形成机理以及风险分担机制
2.1项目风险形成机理
项目风险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风险因素、风险事件以及风险后果,三者密切相关,造成项目损失的原因是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风险因素是间接原因,风险事件是直接原因。风险发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想要有效的规避项目风险,就要加强对风险形成机理的分析和研究,这样才能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因素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项目内部,如参与轨道交通建设的参与方的理解不同,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另一部分为项目外部,主要包括两种风险,即市场风险和政治风险。
2.2风险分担机制
PPP模式下的风险分担机制是指在保证各参与方利益情况下,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以加强对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风险的有效管理,而且一旦发现风险时,也能够减少各参与方的损失。在风险分担过程中,还应充分把握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注意其存在的联系,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担的规范化流程,并要求各参与方严格按照风险分担流程执行。在具体风险分担过程中,应严格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风险分担准则的选定。风险分担的选择对各参与方的积极性具有重要影响,所以应合理的确定风险分担的准则,应充分考虑项目特点,以此保证风险分担准则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笔者认为风险分担的原则主要有两项,一项风险承担自愿原则,另一方面为最有控制力一方承担准则。
(2)风险分担主体的确定。 在确定风险分担主体时,必须充分考虑各参与方的相关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而确定风险分担的主体。而风险分担主体主要有两个,一个政府部门,另一是私营部门。
(3)风险识别和评价。在风险承担之前,还应对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确定风险来源、类别等,同时还应对风险进行分析,对风险带来的影响的进行合理的评价,确定需要防范的风险。
(4)确定风险分担方案。在完成风险识别和评价后,还应根据识别和评价的结果,构建合理的风险分担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风险分担的主体、分担,同时还应明确如何进行风险的分担。
3风险分担框架的设立
PPP模式在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贯穿于始终,针对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不同的项目参与方,认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使得风险分担需要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进行充分考虑,组织多次的协商谈判,直到协商的结果使得各参与方都满意为止。在风险分担过程中,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阶段为风险初步分担。政府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对风险控制力归属进行判断,若风险因素均无法实现有效控制,可以在第二阶段进行解决。若在风险因素均可以进行控制,应选择最有利的一方对作为风险承担者,而政府部门应对自我风险承担能力进行相应的评估,确定相应的风险。
第二阶段为共担风险。在风险初步分担中未解决的风险,在第二阶段共担风险中进行分配。这就需求各参与方进行合理的协商,并对各参与方承担的比例进行合理的计算,同时私营方还应提出不同的风险补偿方式,如提供担保、延长特许期等等,政府则对私营方提出了的方式进行权衡,并进行决策,直到双方都满足为止。
第三阶段为风险的跟踪与再分担。风险的跟踪与再分担过程中,应认识到风险具有一定的动态性,所以还应对对风险进行监测,对新出现的风险,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对其进行再分担,以此防止发生风险漏洞,给轨道交通建设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总结:
总之,PPP模式在轨道交通项目风险管理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公私合营制能够使得民间资本参与到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过程中,解决政府部门资金不足问题,帮助政府部门承担相应的风险,加强对轨道交通项目的风险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应充分发挥PPP模式下的风险分担功能,应建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应遵循的风险分担的自愿原则,合理的确定风险承担的主体,应将风险控制力较强的一方作为风险的承担者,政府超出其控制能力以外的风险转移给私营方,若私营方不想承担分析,则可以通过协商来承担风险,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跟踪检测,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以此提高轨道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促进我国轨道交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红波. PPP模式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风险管理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6,(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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