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背景下两岸期货业务深度合作路径探析

2018-01-09 11:15钱静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7年11期

钱静

摘 要:2015年4月福建自贸区成立以来,最大的特点就是突出对台特色,构建两岸合作发展新模式。金融领域的合作是促进两岸经济发展与合作的重点所在。两岸金融证券期货合作虽然有取得一定成果,但仍面临诸多的制约因素。福建自贸区为两岸期货业务深度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

关键词:福建自贸区;两岸期货业务;深度合作

一、前言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2015年4月福建自贸区正式成立运营。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要求,福建自贸区的最大特点就是突出对台特色,构建两岸合作发展新模式。金融領域的合作社促进两岸经济发展与合作的重点所在。在《方案》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中,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成为其重要内容。福建自贸区的成立,为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如何利用福建自贸区设立的有利条件,开展机制和路径创新,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成为当今两岸经济合作中非常重要和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试图对福建自贸区背景下,两岸期货市场深度合作的路径进行探析,并提出具体的深度合作的政策建议。

二、两岸期货市场合作的现状

(一)大陆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中国大陆期货市场成立于1990年,在经历了1993-1995年和1998年两次整顿之后,大陆期货市场走上了稳定发展的轨道,逐渐形成较为规范,体系清晰的商品期货交易市场和金融期货交易市场。目前大陆有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主要交易农产品、金属产品和能源化工产品,以及一家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交易的金融期货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权和ETF指数期权。2016年全国期货累计成交量为4,137,768,273手,累计成交额为1,956,316.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65%和下降64.70%。截止2016年底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6家衍生品交易所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港交所、台湾期交所、中金所在国际市场排名分别列第6、8、11、16、21、37名。其中,上期所与大商所交易量保持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60%与37.7%。相比于2015年,大商所、郑商所、港交所排名相对稳定,上期所从第10位上升至第6位。大陆的大豆、小麦,铜和天然橡胶期货价格相继成为世界主要价格。商品期货市场虽然有了巨大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定不足,如交易品种有限,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商品——石油期货交易至今还未正式推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于2013年注册成立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组织建设完善的国际能源衍生品交易平台。

(二)台湾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台湾期货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台湾期货市场成立于1998年,其特点是交易品种以金融期货为主,而非一般大宗商品。台湾期货市场中,商品类合约包括了黄金期货、台币黄金期货和黄金选择权;股价类合约包括台股期货、小型台指期货、台指选择权和股票期货;汇率类合约包括小型美元兑人民币期货、美元兑人民币期货、欧元兑美元期货和美元兑日元期货。交易量集中在指数类商品,台股指数期货交易量遥遥领先于其他商品。

台湾期货市场的特点包括第一,法人机构参与者偏低,多半以岛内自然人为主。原因在于法人机构参与期货市场存在诸多限制。而外资在台湾期货交易量也很少,因为台湾法令规定外资法人需建立台股的现货头寸才能进行期货市场买卖,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第二,期货契约品种较多,但交易量集中于指数类商品,同质性过高。台股指数期货(TX、MTX)与台指选择权(TXO、STO、MSO)交易量遥遥领先于其他期货商品,期货商品相似度过高不能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及分散风险。第三,引入混合账户。引入混合账户后,一名境外经纪商可以与一名本地经纪商,通过一个单独账户代表若干客户办理业务,而不需要向本地经纪商披露客户的身份。混合账户中国际交易中被广泛使用,混合账户允许客户整合他们在某个单一全球经纪商的业务,并且为全球经纪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来进入不同的期货和期权市场。这将鼓励境外经纪商通过当地的分支机构成为台湾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第四,鼓励机构投资者和境外机构更多地参与台湾期货市场,如交易所开发了一些以美元计价的合约来吸引境外投资者,同时台湾市场废除了一项对境外投资者构成限制和负担的要求——境外投资者要在台湾交易就必须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项目(QFII)进行注册。随着这项要求的非常,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身份(ID)注册体制,该体制简化了境外投资者参与台湾市场的程序。

(三)两岸期货市场合作现状

自2009年以来,两岸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经济与金融合作协议。这些制度框架的确立为两岸的金融合作和业务往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强大的推动力。2008年6月,台湾当局公布“调整两岸证券投资方案”,意味着台湾和大陆正证券投资方面的合作取得了重要进展。2009年11月,台湾“金管会”与大陆保监会签署《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理合作备忘录》,为深化两岸证券及期货业合作创造了条件。此后,为进一步推动两岸证券与期货业务的往来,建立制度化的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台湾与大陆金融主管部门分别于2013年1月、2014年12月和2015年12月召开了“两岸证券期货合作监理平台”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在相互开放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相关限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相关限制及落实EFCA早期收获清单承诺事项等领域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取得了丰富的成果。目前台湾就“金管会”已核准一家证券商赴大陆地区参股设立期货公司,10家券商赴大陆设立了16家办事处。

三、两岸期货业务合作的制约因素

尽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海峡两岸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两岸金融合作仍然面临政治关系稳定性约束,两岸金融开放不对等,两岸金融制度和环境差异较大,两岸金融监管合作不够完善等制约因素。endprint

(一)两岸政治关系稳定性约束的影响

两岸协商长期以来遵循的是“先经济后政治”的路径,试图以“政经分离”作为原则,尽量减少两岸政治关系对经济关系的影响。但是从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实践来看,两岸政治和经济关系之间始终是有互相影响的。自从2008年马英九领导的国民党重新执政以后,两岸在“九二共识”这一政治基础之上建立了政治互信,两岸关系稳步提升。2008年以后,两岸共签署26项协议,达成两项共识和多项备忘录。

(二)两岸金融开放不对等

两个经济体在相互开放金融市场的合作中要遵循对等的原则,即一方经济体的金融机构在进入对方经济体的市场和开展金融业务方面具有对等的待遇和竞争机会。可是两岸在金融合作的过程中,却呈现出明显的不对等的开放状态。大陆对台湾金融开放的力度一直较大,而台湾当局担心对大陆的金融开放会对岛内的金融市场和企业造成较大的冲击。因此在两岸金融合作的过程中,台湾方面往往要求大陆单方面扩大开放举措,但对台湾岛内金融市场的放开缺乏力度,并设置了比较高的政策壁垒和行政审批限制。目前,台湾证券商赴大陆设立办事处及大陆核准台湾投信机构QFII资格方面均成效显著,数据十分可观。而大陆证券机构参股台湾证券机构或在台湾设立办事处仍在两岸协商讨论过程中。两岸金融开放不对等,必将影响两岸金融的持续和深化合作,进而影响期货市场业务的合作。

(三)两岸金融制度和环境差异较大

大陆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金融市场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台湾的市场开放比较早,市场体制比较完善,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程度相对比较高。这就使得两岸金融企业在经营模式、竞争力、技术标准和制度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对深化两岸的金融合作产生了制约。如大陆和台湾对金融机构的分类标准、金融业务名称及金融统计口径和会计标准等都存在不同,在金融作业标准、程序方面也差异较大,这些因素也会导致两岸在信息平台共享互利、技术网络合作方面遇到阻碍。

(四)两岸金融监管合作不够完善

随着海峡两岸金融合作的日益深入,两岸金融机构互设日益增加,两岸资金流通数量和路径也同时增加。这对两岸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提出了现实要求。近年来两岸签署了许多金融合作方面的协议和监管备忘录,对在危机处置、机构互设、信息交换等方面的合作进行了规定,以加强两岸金融监管合作。但在实际的处置过程中,两岸金融监管合作仍然面临许多阻碍。一是在监管机构设置上,大陆实施的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制度,而台湾实施的是一元化监管和功能性监管模式,是在“金管会”下设检查局,合并对银行、保险及证券的监管。两岸监管体制的差异不利于监管效率的提升。二是在金融监管模式上,大陆对金融采取规则监管模式,各监管机构在法律规定的监管范围内各自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而台湾是在一个统一的监管机关内对金融机构的不同业务实行协调性监管。三是两岸签署的一系列金融监管合作协议只是原则性规定,两岸在共同监管、信息互换与保密、危机处理等方面合作进展上仍显不足。

四、福建自贸区框架下两岸期货业务深度合作的路径

福建自贸区的设立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全球贸易竞争和投资规则新体系的深度考量。从《方案》关于福建自贸区的区位布局和主要任务及措施上看,福建自贸区框架下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是其要实现的突破之一。从区位布局上看,福州片区重点之一是建设两岸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厦门片区重点之一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目前由于《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台湾受阻,《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FCA)实施难以有实质性进展。而福建自贸区对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提出了许多具体和细化的开放创新措施为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提供了新契机。按照《方案》的相关部署,福建自贸区框架下深化两岸期货合作可以从以下路径展开:

第一,推动两岸期货机构的互设。《方案》提出,研究探索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期货公司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按照大陆有关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内新设立2家两岸合资的全牌照证券期货公司。同时推动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在台湾参股投资和机构设立。

第二,推动两岸证券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方面的合作。台湾在金融期货方面有很丰富的经验,大陆的证券期货机构可以通过和台湾证券期货机构合作,进行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台湾市场无论在服务客户还是在资讯方面,都有很强的实力和市场经验,同时能够及时知道国际市场的动态、客户的需求,以及产品和业务服务方面的资讯。大陆方面在内地客户的资源,以及商品期货,产品的丰富上可以与台湾相互进行交流,互相弥补,解决大陆在金融和商品信息不畅,以及信息交流不畅的情况下增加了相互之间在资讯、服务以及业务方面的一些能力,能够在两岸之间实现互通有无,优势互补。

第三,推动两岸人才交流无论是哪个行业的发展,人才都是决定的因素。大陆期货市场的发展,最近几年非常迅速,无论是商品期货品种、金融期货品种的推出,还是一些业务的创新,都非常快,最大的问题是行业发展当中遇到的是人才瓶颈问题。虽然大陆现在的从业人员有3万多人,但是从经验经历上还很欠缺,而这个方面是台湾市场所具有的优势,不仅仅具有在时间方面经历方面的优势,同时在期货期权的运营上有多年的运营经验,以及自营和参与国际市场的经验。据统计,台湾境内每年可产生900至1000位财经所毕业的硕士生,其中财务工程人才约占10%,衍生证券业业界每年可选择的财务工程专业的财金硕士约有50位左右。台湾在信息与资讯工程系的专业人才也为数不少,这对于金融交易平台构建相当重要。但是台湾衍生证券交易的市场太小,若要研发新的金融商品,则难以产生规模经济,单位成本较高。因此两岸的期货经营机构在人员的培养上有更多的更广泛的合作和交流机会。

第四,两岸在业务品种方面也拥有广阔合作空间,共同提高海峡两岸期货市场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这方面大陆可以借助台湾在金融期货方面的优势。因为台湾在做金融期货方面确实是有很大的优势,很长的经历,曾经遇到过很多现实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而大陆方面金融期货目前仅有股指期货三种合约,国债期货两种合约,以及刚刚推出的指数期权和商品期权合约。

台湾在金融期货及期权品种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业务上方面有非常广阔的合作的空间。台湾市场由于受到环境的制约,上市的主要是金融期货,而商品期货方面比较困难。大陆的商品期货已经上市的有40多个品种,这些品种可能在某个程度上对于台湾的整个行业,或对某个产业,实体经济的服务方面能提供更多更广阔的空间,可以使两岸期货的金融机构能够更好的利用好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共同达到双方服务实体经济的目的。

第五 ,福建自贸区框架下努力建设两岸期货风险监控和监管机构。深化闽台金融合作要发挥政府在深化两岸金融合作中的主导作用。《方案》的提出为福建自贸区深化两岸证券期货合作带来了巨大的政策红利。

两岸监管层应努力完善和建立两岸期货市场的法律体系,建立风险控制部门,成立监督管理小组,加强两岸期货业的交流与合作。监管层应利用两岸签署的协议,努力探索两岸期货发展的新模式,达成两岸期货合作监管区域的统一,促进两岸期货市场合作的顺利进行。可以借鉴中国香港与内地证券监管的合作,建立两岸监管合作联络会议机制。建立正式、规范化的联络机制,打通两岸证券监管当局之间的沟通渠道。比如,可以通过建立两岸期货业沟通的平台,提供两岸期货交流的渠道,进行两岸期货信息的共享;定期召开两岸期货监管层会议,对遇到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对于法律空白区域,充分运用自贸区的制度创新进行法律的保护;成立两岸期货监管部门,专门负责两岸期货合作区域的监管;定期举行两岸期货交流大会,对发展两岸期货的经验进行交流,为建设两岸期货合作示范区做出贡献等。

参考文献:

[1] 林晓伟、李非:《福建自贸区建设现状及战略思考》,《国际贸易》2015年第1 期.

[2] 蒋海、程筱芝:《海峽两岸金融监管合作的路径选择》,《财经研究》2013年第8期.

[3] 彭向升、祝健:《新区域主义视角下福建自贸区深化两岸金融合作的研究》,《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第12 期.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自贸区背景下闽台期货业务深度合作路径分析》 (项目批准号:2014B11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