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光
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基层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
——习近平
锦州市委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把提高村干部待遇和保障水平作为固本强基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构建责、权、利相一致,绩、奖、惩相统一的村干部收入保障、政治激励和人文关怀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务求管用
为村干部鼓劲打气
锦州市委以村干部“在岗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离任有生活保障”为目标,积极从健全体系、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等方面入手,有效解决村干部报酬待遇问题,使广大村干部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甜头”、生活上有“靠头”、工作上有“劲头”。市委组织部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农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黑山、北镇、凌海、义县、太和、滨海6个县(市、区)10个乡镇(涉农街道)10个村,采取实地走访、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全市村干部报酬待遇情况的调研报告》。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9个县(市、区)、5个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行反复研讨和修改,使《实施意见》有效管用、简便易行。
贴心关怀
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
一是改善村干部的生活待遇,保证干有所得。在基本报酬上,从2018年起,村书记基本报酬达到1.8万元以上,全市村干部年人均报酬达到1.5万元以上,比现行标准1.045万元人均增加4500多元,增长43.5%,跻身全省中上等水平。在绩效报酬上,每年从村“两委”干部的基本报酬中拿出15%作为绩效报酬,由乡镇(涉农街道)结合年初确定的村干部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年底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完成任务指标的全额发放绩效报酬;完不成任务指标的从绩效报酬中逐一扣减,扣减部分列入该村当年办公或服务经费。在报酬增长上,从2018年起,每三年按适当比例调增一次,力争使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逐步达到所在地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水平。在生活补助上,保障年满60周岁、任职满三届或三届以上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享受省里规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提倡有条件的县(市、区)对不符合现有补助条件的其他正常离任村干部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二是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保证干有所盼。在考录招聘上,在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提拔重用上,择优选拔村“两委”正职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在表彰奖励上,每年对优秀的村干部予以表彰,对获国家、省、市级综合性表彰的优秀村干部每月相应增加补助。另外,对选拔村干部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也提出了要求。
三是强化村干部的关怀帮扶,保证忧有所解。在指導帮扶上,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等制度。在沟通联系上,乡镇(涉农街道)单独建立离职村干部档案,每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对接联系至少2名离任村干部。在生活救助上,设立专项救济资金,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补助范围。在定期体检上,对全市在职正职村干部每2年进行1次免费体检。目前,已为1133名村党组织书记和996名村委会主任作了免费体检。
(作者单位:锦州市委组织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