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安庆市检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17年,李贻煌利用担任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合作经营、股权转让、工程承揽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19万余元。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李贻煌利用担任江西省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指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挪用公款人民币1.473亿余元供其亲属进行营利活动。
近日,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贵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王晓光涉嫌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晓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月22日,辽宁省政府原副省长刘强受贿、破坏选举案开庭。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刘强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总经理、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市长、中共抚顺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063万余元。2011年至2013年1月,刘强为当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利用担任中共抚顺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采取给予他人财物、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