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更
我很喜欢瓶插花。
每次去一个地方做活动,最大的动力是可以带花回来。带回花的时候我从来不考虑能不能、值不值得,我只会想我一定做得到,只要在我能负重的重量范围内。最多的一次我带了九束回去,满怀都是花束,底部托在大布袋里,两只胳膊围起弧度很大的圆周。
走在路上回头率颇高,虽然前后左右都是看不到我的脸的。空乘小姐会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心情,帮我前前后后在机舱里找空着的行李架放花。
有一次万里长征已经走到最后一步了,但是把花放在出租车上时,因为怀抱太满,无法一一用双手放好,一束花沿着座椅靠背轰地倒下去,再扶起来时,看到一朵百合的花瓣当即折了,原本完整围起来的花形残缺了一面,心痛不已,也觉得辜负了前面的辛苦。
插花是很风雅的事。我抱着花赶路时,为花换水、剪枝时,总感到这仿佛是最有意义、最值得做的事。当我的行李车上堆满了花,我总觉得我是这世上最富有的人,我的行李是最金贵的行李。我推着行李车,世界透过晃动的花枝迎面而来,脚步轻快起来,心也轻快起来。
我有一个细细长长的大玻璃花瓶,一个竹筒花瓶,还有两个小小的白瓷瓶,还有一个小玻璃瓶,带花回来后,它们都会盛起清水,蓄起鲜花,一屋子都高兴起来。那枝意外惊喜的小栀子插在小玻璃瓶里,偏爱的菊花插在小白瓷瓶里,勿忘我、满天星这样的干花插在竹筒里,其他都插在大玻璃花瓶里,有时候,百合的花萼不堪其重,在一旁看着书时,它忽然就“啪嗒”一声掉到地上,让人无奈地盯着地板上的花瞧上半天,也有的時候是换水时手里拿着花束不小心戳到墙上,一个花苞就碰掉了。
这时候也有办法,拿一个矿泉水瓶,将花苞放到瓶口,让它的底部能挨着水。于是,满桌都开满了花。
我尤其喜欢花插了两三天之后,康乃馨的边缘有了一点点焦黄色,蔷薇现出颓势来,百合的花瓣卷曲了的盛放到极致时的样子。那是“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的美,那是“寻芳不觉醉流霞,倚树沉眠日已斜”的美,看着是让人由不得生一点哀愁的,可是比它极富生机时的样子更沉静一些,像是它有了心事,它的美更丰富了。
巴金的《家》里,觉慧不顾危险爬上梅树去帮鸣凤折梅花送给姑太太,爱情萌生;宝玉折怡红院的梅花孝敬老祖宗;汪曾祺家后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他第一个发现,他的祖母佛堂里那个铜瓶里的花常常是他换新,他总在下雪的冬天早晨,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瓷碟子里放在母亲和二伯母妆台上。富贵人家,送什么都不缺,书香门第,送什么都显俗,可是花很好。不只本就浪漫的文学里花很重要,它也常为现实添得一点浪漫气息。
我在很多方面是一个大人了,或者说在努力做一个大人了,但是花里留了我一些小孩子性情。在花里,我允许自己不长大,它保留了我贪恋的一些事,我可以不克制,不隐忍,尽情地喜欢、尽情地贪恋。甚至花之死都是慈悲的,它跳出世事无常的圈子,我知道一朵百合能开三天,一朵蔷薇大概四五天,一枝康乃馨能插十天,各花有各花的命数,它们来时即告了归期的,于是一切都显得平静、淡然而自然。宠物离开了是要撕心裂肺地痛的,可一枝花开过了,要从花瓶里拿出来了,要“咔嚓”一剪子从并蒂的枝上剪掉了,我还是可以看得开,觉得事情本该如此。花也是教了我一些事的。
人不宜太过多愁善感,可是过于迟钝麻木又不能体察生活之美,瓶插花在这其中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