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刘建武
执法监督重在落实
文/ 刘建武
在从事人大工作十年的实践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执法监督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搞好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视察、检查和调查等项工作。这些工作做好做实了,执法监督就会更好地落到实处。但在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中有时存在着工作不扎实、内容不具体、随意性比较明显等问题。因此,我认为这些现象应引起重视,从以下五个方面谈些粗浅的体会。
宝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执法监督工作,涉及的法律种类比较多,内容繁杂广泛,特别是有些执法监督所涉及的政府执法部门较多,法律法规不下百余种。要把执法监督这项工作做好,必须首先明确有关具体内容和标准。一是参加视察、检查和调研的人员要注意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内容,掌握好监督的标准。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包括参与执法监督的人大代表,不仅平时要注意学习各种常用法律,还要根据工作需要,提前组织学习有关的专门法律,对一些重要条文要熟练掌握,以便在视察、检查和调研时能及时发现问题,便于督促落实。二是要明确活动的目的和要求。事先要确定好视察的方向目标,明确检查的内容,拟定调查提纲,确保有目的地开展活动。三是要明确活动的具体办法。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选调得力人员,协调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以防止仓促上阵走过场。
执法监督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有必要的制度做保障,解决好经常抓的问题。一是在时间上,应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制度。有的法律实施情况可以每年定期进行视察,比如环境保护法这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实施情况,每年可在夏季进行一次视察或检查,使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促进和巩固,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有的法律实施情况可以每届集中搞一次大的检查、视察活动,有的还可以随时搞一些小规模的抽查,使监督活动经常不断线。二是在监督形式上,应坚持普遍查和重点查相结合的制度。可以在每年搞一次执法责任制全面检查,促进整个面上执法的落实。也可以选择几部法律或每年突出一个重点进行检查。在视察、检查某个法律的实施情况时,可以对整个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选择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三是应坚持定期征求意见的制度。可以每年或每半年召开一次人大代表座谈会,及时征求对有关执法情况的意见。还可以设立征求意见箱,收集广大群众的意见。通过这些制度化的措施,使执法监督工作摆脱随意性,实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
依法治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人大常委会的执法监督工作必须动员各方面力量合力抓好落实。一是应建立监督网络。可采取聘请人大代表为执法监督员的办法,扩大监督队伍,拓展监督的覆盖面,也可以聘请一些离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当好义务监督员和信息员,增加监督的触角。二是应督促执法部门搞好专门法律的学习培训,组织好被任命干部初任法律知识考试,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依法行政的意识。通过扩大知法懂法人员的层面,使有关人员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去落实法律规定。三是与有关机构配合搞好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有计划、有组织进行,不断扩大法律的影响。同时也注意积极引导和支持新闻媒体搞好舆论监督,真正把依法办事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执法监督的效果如何,往往要看对问题的整改力度如何。一是应注意监督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在法律实施中带有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人大常委会要旗帜鲜明,明确提出要求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治理,对有关问题集中进行整治。二是实行必要的跟踪监督和反馈。有的问题发现后,不仅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处理,还要经常了解办理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办和信息反馈,使有关领导和人员知晓有关情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要监督奖惩措施的落实。严格执法必须坚持赏罚严明。人大常委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有些单位和部门的奖惩措施落实进行必要的监督。特别对问题较多单位和部门,更要督促他们克服只奖励不惩罚的问题,克服敷衍和拖拉的现象,使其取信于民,切实把执法监督落到实处。
依据法律开展活动是我们人大开展监督的根本。一是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离开了宪法和法律,人大监督就失去了依据,所以必须要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二是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人大常委会监督的特点是集体行使职权,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三是要坚持合理分工的原则。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但不能越权和代行他们的职权,而是监督和支持这些国家机关更好地行使职权。
(作者为宝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