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迷人,霓虹的折射在天壁绞盘中盈升了云层。测光表将宏图单独画出,城市匍匐一片散漫的金黄,它额首的犄角低垂,恭敬地有如公仆。
“你跑到墓地去看书了?真把自己当Echo了,嗯?”
“流浪嘛。”
“大半夜的别吓人了。”
丽兹啜了一口Bloody Mary,按下了关机键。流浪?想着轻松。
她喜欢孟特芳丹酒吧的独特情调,就像午夜的月色在黑胶唱片上游走,带着上个世纪的平静。她总是觉得人是骨子里躁动不安的生物,会用尽每一分力气寻找一个血中流动的圣地,不是伊甸园,而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个人契合的理想国。
她想要的流浪不是那种周游世界性质的“流浪”,只是随心随意,找到不同的栖息地安放生命,最后像宝玉“一股灰,一股烟”似的消散。
她觉得自己有罪。她觉得是人就应该觉得自己有罪。人总是太容易厌倦,又不愿为此付出代价,于是人们逃离——流浪,似乎流浪可以抹过一切背后的罪行,就可以把上帝当瞎子。用泥糊盖上的伤口在黑暗里腐烂,光明者们将面向太阳的那一面种上了罂粟花。
正在墓地看书的那一位曾经拍着丽兹的肩膀一边跟她耳语说:“我们越是干净,弱点就越明显。”听到这句话,她感到得到了上帝的赦免,从而冲淡流浪的念头,可时间一久,她越是觉得自己不合时宜地难容。
她的流浪从文字开始,因为文字能跟着心走到很远的地方。日日夜夜地潜在小阁楼里,与一只名为somniloquist的黑猫为伍。她在香榭丽舍大道上停留了很久,因为法国多浪漫,丽兹就有多浪漫。温斯顿香烟推排出一地闪亮的水银,佩德罗阿蒙达利的老电影一般旧暗,而她将会是这里唯一的主角。
“我们有罪,但文字无辜。我们同时等候在灵薄狱,我会把文字高高推举。”丽兹如此说道。
身的流浪,远比心的流浪低级,因为心的流浪不是逃离,而是“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无法可拘,却也无路可逃。
她也碰过吗啡,只是迅速戒了,就像张国荣在《霸王别姬》中戒毒的样子,惨烈而悲壮。毒就像一团迷津,把她陷住、困住、绊住,这當然不是所谓精神流浪,也不是丽兹想要的流浪。流浪从来不是麻木的快乐之源。
有时她又觉得,做本真的自己就是流浪,因为她见过太多的人被小小的价符号圈住了。可她又想,流浪,不是做个世外人。
血液将我们清洗,好洁净地踏上旅程。
丽兹明白,我们的身体永远寻不到极乐之所,只因它是流动的;我们的心却一半栖在现世,一半永归圣坛。普天之下,除去魂魄,唯有文字,能替心行走。
(作者介绍:姚炆邑,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学生;本文指导教师:周君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