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公正公信角度下电子电器质量检测工作管理
作者/李 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质量检测是一项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保证工作中质量管理的有序开展是保障各类保质生产、安全进行的一道重要防线。同时,在我国公正公信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的角度下,运用公正公信的思想,采取公正公信的行为来实现对质量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本文将以公正公信为视角,在简要了解公正公信主要内涵和质量检测工作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试着对如何做好质量检测工作中的质量管理进行方法对策的探讨。
公正公信;质量检测;质量管理
本文所说的公正公信主要是基于行政执法方面的。本文首先了解了质量检测定义和现状问题,其次,基于上述内容对公正公信角度下质量检测工作质量管理的方法或对策进行了探讨。
■1.1 质量检测工作及其质量管理的定义
质量检测工作指的是,在参照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对特定单位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检测、空气质量检测、环境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等内容的一种检查和验证产品或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活动。
■1.2 质量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质量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体可以分为技术问题和职责问题,以及管理机制三个方面。
首先,在技术问题方面。由于质量检测工作本身就对技术水平有一定的专业要求,因此,负责质量检测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检测过程中的技术失误都有可能造成质量检测结果的偏差。
其次,在职责问题方面。由于进行质量检测工作一方没有认真按照检测标准进行监测、与被检测单位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负责质量管理的部门没有真正发挥监管作用、质量问题出现后有关部门或机构未能进行有效的惩处等职责缺失原因,导致质量检测过程和结果出现问题。
此外,质量检测工作质量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也是导致质量检测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质量检测工作质量管理机制范围过于狭窄。质量检测部门不仅仅要对主动申请质检的各企业产品进行常规的质检工作,还应该对市场中流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以及时发现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另一方面,质检工作管理存在较强的滞后性。比如,2015年11月中央新闻报道,根据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的消息显示90%护眼灯存质量问题。除此之外,电线电缆、电机、水泵等产品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检测问题。从问题产品流通到质量问题查出,经历了较长的质检管理空白期。这些产品质量问题的频繁产生与质量检测工作及其质量管理的职责问题具有很大的关联。
针对上述提出的质量检测问题,该部分将在公正公信的角度下,从有关部门质量检测职责履行和机制完善的方面提出改善质量检测工作现状问题的方法或对策。
■2.1 加强质量检测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胜任水平
负责质量检测工作的人员是降低质量检测事件发生的基础性环节。在质量检测单位聘请过程中,需要所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公正公信认识的测评,并定期对质量检测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实践培训以保证或提高质检的专业水平。同时,还要对质量检测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核查,以及时发现并就纠正其在质量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类似的方法来增强质量检测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质量检测工作人员的专业胜任水平。
■2.2 加强对质量检测工作流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质量检测的质量和水平
质检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途径是委托检验,依照市场规律、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做好委托检验工作争取更多的客户群体,着力提高内部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完善内部运转体系,与受检方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企业委托检验的质量检测一般要经过以下流程。
企业按照在设计图纸完成每一批产品生产后,需要生产企业下达或布置质检任务,随后由负责质量检测工作的企业专员向当地权威或合格质检机构或部门提交质检委托单。待双方签订合同后,由负责质量检测的机构或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具体的质检工作。质检工作的过程就是公正公信角度下质量检测工作质量管理的重要阶段。
(1)在产品收样环节。质检机构或部门的业务接待人员要严格根据产品的类型和性质确认检验方法,对样本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则进行样本入库;若样品存在损坏、失效、样品数量不足、样品与要求不相符的问题则进行重新送样。期间不得因为任何客观或主观因素进行虚假应付收样,若因上述环节不够公正公信而导致不合格产品的流通及不良事件发生,相关检测人员、部门及企业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一方面质检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对质检部门员工工作进行质检员工工作范围的精准界定,结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规范制定分工明确的内部检测流程,并对负责每项质量检测工作人员进行指定,以便于对责任主体的落实。
(2)在检验和记录环节。质检人员要严格秉持检验的各个细节程序,做好检验原始数据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和环境记录,若发现某项数据存在异常(远低于或远高于检测参考标准)则需要进行复验,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不能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充分体现公正性、科学性,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无误,其结论对于保证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时要具有真实、完整、准确和可靠原始数据记录,对于涉及到的有效数字要按照修约方法进行计算,这样才能保证检验报告的科学公正、准确有效。运用专业的技术进行数据的处理和校对并编写检验报告,报告审核通过才可进行批准通过;然后将比准通过的检验报告交由业务部签章,并向企业出具质检报告,期间,若企业提出异议则将样品转交到质量保障部进行相应的处理,若无异议则结束质检,退回企业产品样本。
上述检验步骤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因此需要质检机构及有关部门完善质检员申请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当凭借企业现有之间部门质检员专业能力无法确保质量检测合格或多数质检员就同意产品存在相同疑虑的情况下,可以向专家寻求帮助,以在第一时间发现潜在质检问题,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在机制得到完善后,需要匹配与机制相互衔接的公正公信教育,以鼓励质检员和负责管控质检工作的人员能够敢于质疑、提出问题,从而避免因“外界压力”(企业为获取利益,避免经济损失而不允许质检员按实上报质检状况)而造成的“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3 健全司法机关公正公信的执法意识,推进质检事件的有效惩处进程
当出现质量检测事件时,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坚持以公正公信的原则进行事件的诉讼、调查、审理和判决,避免“诉而不受”、“查而不严”、“审而不公”、“判而不信”等问题的出现。
其次,对于坚持以公正公信的态度指导实际行动的工作人员要给予适度的表扬和嘉奖,对未按照公正公信原则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教育和惩处。从而实现质检事件处理的效率和效果,推进质检工作质量管理的进程。
笔者认为,将公正公信作为质量检测工作管理的立足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以质量检测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职责问题为切入点,对于公正公信角度下质量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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