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內幕交易「零容忍」的時代下,內幕交易必將受到重拳治亂,嚴厲打擊,對於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也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場投資者應謹記並嚴守現行法律框架下的邊界,凡是敢觸碰資本市場紅線、底線的,必將付出沉重代價。
2017年9月2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發佈公告,對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大連港」,股票代碼601880)原董事長妻弟王文內幕交易一案做出處罰,證監會對王文沒收違法所得53.2萬元(人民幣,下同),並處以53.2萬元罰款,此外本案認定的關鍵證據竟是王文曾在其姐夫大連港原董事長家中留宿過一晚。一直以來,內幕交易都是證監會關注的重點,根據證監會的網上披露,2016年至今證監會啟動內幕交易初步調查386件,立案調查117件,對122起內幕交易案件做出行政處罰,移送公安機關23起。從本次大連港原董事長親屬內幕交易案的認定和處罰,再到近年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數量和稽查的高壓態勢,均體現了證監會對內幕交易的「零容忍」。
內幕交易的法律規定和危害
早在大陸股市開設之初,一些地方性規章就明文禁止內幕交易,如上海市政府1990年11月27日發佈的《上海市證券交易管理辦法》(已失效)第三十九條中規定,「禁止利用內幕消息從事證券買賣」等。中國股市經過幾十年的探索和發展,對內幕交易的規制和處罰也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體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等部門關於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5號)的規定,所謂內幕交易,是指上市公司高管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行政審批部門等方面的知情人員,利用工作之便,在公司併購、業績增長等重大資訊公佈之前,洩露資訊或者利用內幕資訊買賣證券謀取私利的行為。目前在大陸,規制內幕交易涉及的主要相關法規如下:
內幕交易危害極大,因此在業內被形象稱為「老鼠倉」。內幕交易首先踐踏了《證券法》的誠實守信原則,其次內幕交易有違《證券法》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內幕交易行為人為達到獲取利益或避免損失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機會獲取內幕資訊進行證券交易,違反了證券市場「三公」原則,侵犯了投資公眾的平等知情權和財產權益;同時,內幕交易使證券價格和指數的形成過程失去了時效性和客觀性,它使證券價格和指數成為少數人利用內幕資訊炒作的結果,而不是投資大眾對公司業績綜合評價的結果;此外,內幕交易也會助長市場上打探消息、迷信流言、投機炒作的不良風氣。內幕交易的猖獗最終會使中小投資者喪失對證券市場的信心,損害市場參與各方的根本利益。
近年內幕交易案件的處罰和特點
根據證監會的網上披露,2016年至今證監會啟動內幕交易初步調查386件,立案調查117件,對122起內幕交易案件做出行政處罰,移送公安機關23起。例如引言中提到的大連港案中,證監會對王文內幕交易的定罪,及沒收違法所得約53.2萬元,並處以約53.2萬元罰款;再例如近期的山東墨龍(股票代碼:002490)案中,張恩榮、張雲三作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總經理,濫用資訊優勢和控股地位,在上市公司重大虧損內幕資訊發佈前拋售公司股票,魚肉市場,被證監會列為「吃相」難看的典型案例,嚴重侵害了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此,證監會依法對其處以罰沒款總計約1.2億元。上述案件涉案金額低至幾十萬,上至數億,不管涉案金額大小,均被處罰,由此可見證監會目前對內幕交易保持著「零容忍」的查處力度。除沒收違法所得和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措施之外,證監會還針對數人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時間從三年到十年不等。
根據對證監會近年查處案件的總結,近期內幕交易案件呈現出如下特點:從傳遞對象上看,內幕資訊傳遞「群體化」、「裙帶化」特徵明顯,從法定內幕資訊知情人的直系血親向其他近親屬、朋友、同學、同事等蔓延; 從內幕資訊類型上看,從前幾年的「重災區」上市公司併購重組領域,擴展到「高送轉」「股權結構變化」、「重大投資決策」、「重要合同簽訂」、「重大損益發生」等多個領域、多個環節;從傳遞範圍上看,伴隨傳播管道多元化尤其是微信、微博等網路社交工具的普及,多層、多級、多向傳遞型內幕交易日漸增多,內幕資訊在親屬圈、朋友圈、同事圈等多種熟人圈多鏈條「爆炸式」傳遞,形成一批「窩案」、「串案」,涉案人員數量及金額也隨之攀升。
針對內幕交易出現的上述特點、趨勢,證監會強化了大數據篩查異常交易線索,本著「零容忍」的原則,集中部署專項執法行動,集中查處內幕交易行為,堅決遏制洩露「內幕」、打探「消息」、非法「交易」的惡習,有效引導懂法合規、價值判斷、理性投資的理念和氛圍。
意見和建議
建立和完善適合中國大陸資本市場發展的證券內幕交易規制體系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具有長期性和艱巨性,以下為筆者的些許意見和建議:
(1)繼續強化資訊公開披露制度,抓好內幕資訊知情人報備工作。資訊公開披露制度是保障投資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的基本制度,是投資者保護的基本措施之一。對知曉上市公司內幕資訊的人員名單進行登記報備,能增強內幕資訊知情人的保密意識,增加其違法行為的成本,有利於減少內幕資訊外泄的可能,減少內幕交易的發生,從而維護資訊披露的公平原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上市公司應認真關注監管機構頒佈的政策法規,及時解讀,並將政策精神傳達給公司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每一位員工,讓員工了解作為上市公司一份子應有的責任和義務,培養其保密意識,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
(3)繼續依託大數據等高科技手段,精準打擊內幕交易行為。內幕交易因其隱蔽性,常常很難查處。但近年來,證監會依託大數據,對證券帳戶的歷史交易數據的推演鎖定了一批可疑帳戶,精準打擊了一批內幕交易行為。因此,利用高科技手段精準打擊內幕交易已成為一把利器。除依託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等高科技手段未來均有可能成為打擊內幕交易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