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及措施建议

2017-12-29 00:00:00朱玉梅
今日财富 2017年20期

摘 要:为了有效利用水资源、带动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来水利工程建设列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暴露出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对水利工程的顺利建设和建设质量的有一定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招投标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影响水利工程整体的建设工作开展,所以排查梳理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有效措施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重点工作,也是本文将要论述的主题。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对策措施

随着水利工程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济竞争方式逐渐向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方向发展,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为水利工程提供有实力、有信誉的建设单位,也为水利工程的顺利建设和建设质量提供了服务。目前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模式已经基本成型,但是招投标的管理机制还存在一些小漏洞,导致一些单位钻法律法规的漏洞,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本文根据个人的经验首先分析了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现存的突出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

一、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现存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涉及的环节众多,很多环节可以人为操控,如果没有管理的法律法规来做支撑,一些不法分子就喜欢钻法律漏洞,做一些影响正常招投标的事情。所以要根据水利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完善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但是我国很多地方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人为行政干预过多,导致水利工程招投标难以严格走合法流程。例如,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故意抬高投标和中标的门槛,设置一些排外地企业、非本系统企业投标中标的规定,甚至有的人员以权谋私,自我“推荐”工程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现象屡屡发生,在评标的过程中,没有秉承客观公正的评标态度,对于“熟人、朋友、亲戚”的标有倾向性,给其打高分,对于一些“有实力但没有关系”的企业刻意排斥,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标质量。甚至有的直接是明标暗定,在还没有招标前,中标单位已经暗定好了,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等环节只是走流程形式。

(二)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存在规避招标,肢解工程的现象

一些建设单位或者部门想方设法把整块的水利工程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把工程承包分段、分区域,让一些原本达不到法定招标标准要求的单位可以投标、中标,这会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

(三)评标环节违规,排斥潜在投标人

评标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环节,一些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单位为了让内定的承包单位中标,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上动手脚,增加一些内定承包单位有的条件,而潜在投标单位没有条件,比如仅限本地企业承包、仅限系统单位招标等。在评标环节,评标的评委要求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但是很多建设单位根本没有走该流程,直接定“自己的”人为评标评委,而且定的评委在专业性方面和专家有较大的差距,简单来说,水平不够,带有倾向性,严重影响评标的质量和公平性。

(四)假借资质投标、串标及围标的现象比较严重

一些施工单位根本不符合水利工程建筑投标的基本要求,然后就借用有资质的单位来进行报名投标,也有的单位花钱购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然后达到投标的要求,进行投标,而这样的施工单位本身的实力不足,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质量有严重的影响。

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能够顺利中标,结合其它单位串通好,有意做各种破坏其他单位中标的事情,比如说合谋台标、标书雷同、共同围标和故意废标等。水利工程这样大项目,原则上来说是不允许信誉不好、作风不正的企业投标和中标的,有的单位达不到中标的要求,就联合其它单位合起来达到中标的要求,顺利中标。而围标指在投标前多家企业先约定好,组建成利益共同体,做出多份雷同的投标文件,然后让利益共同体内的一个实力较强的单位中标,然后再一起分配利益。上述行为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及招投标质量有严重的影响。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

根据水利工程招投标的要求和法律规范制定出全面的、完善的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让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走流程化道路,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为操控,把政企职能划分清楚,严格执法。严厉杜绝以权谋私、乱用职权等行为。同时建立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监管制度,对于规避招标、肢解工程项目的行为严厉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直接扣除施工许可证和开发新项目许可证,让该工程暂停整顿。对于开标、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的一切活动全程采用视频监控、录音,严厉杜绝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等行为,确保水利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构建行业自律机制

要求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对于行为不正或者执法犯法的人员,轻则开除,重则直接依法严办,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各个企业知法、懂法、守法。

(三)实行政企分开、机构分设、职能分离

水利工程招投标一定要政企分开,严格划分职能,杜绝行政干预行为,任何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参与或者间接干预具体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四)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减少串标、假借投标、围标等行为

做好资格预审工作,对招投标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规范,不允许建设单位私自增加不合理、不合法的招标条件,不得排拆在投标人,不得有意太高招标标准,让更多的企业超越投标,这样才能评选出有实力、信誉度高的承包单位。建立部门和社会联合监督机制,加大对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围标串标陪标行为,有必查,查必究,让围标串标者对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加强对评标环节的规范监管,确保评标公开、公平、公正。

三、结语

招投标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一环,只有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监管,才能为水利工程成本控制和施工管控提高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必须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态度,才能提高水利工程招投标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赵延鹏,高成刚. 论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投标管理的问题与措施[J]. 科技与企业,2013,(08):72.

[2]祁利娜.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18):89-90.

[3]李新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现状与问题及强化监督的对策[J]. 甘肃农业,2011,(05):74-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