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卷首语,准备由封面人物Karlie Kloss和本期介绍的成功女性谈由外在到内心的成长时,收到胡歌的专栏。本来提议他谈谈在美国学习英语以及尝试做回一个普通人的心得,结果他以一个英文课堂作业为灵感,用中文改写了歌手Sting著名的“Englishman in New York”。我不禁會心一笑:这就是我认识的胡歌,不按常理出牌,一定要给人意外惊喜。这首诗歌既从广义上涵盖了我的建议,又以他一贯充满想象力的风格表达了他当下希望脚踏实地做回自己的心声。我立即决定这次也不按常规写卷首,和他一首,把我本来要表达的态度配合原本Sting和胡歌表达的精髓在诗歌中体现,借此鼓励读者跟跟帖,继续咱们的#VOGUE文艺小复兴挣运动。期待大家的作品。(另:Sting是我最喜欢的音乐人之一,去过他两个演唱会,从头唱到尾,没任何花哨特效,真心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