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禁止行纳粹礼的背后

2017-12-28 20:15张腾欢
世界知识 2017年17期
关键词:新纳粹大屠杀纳粹

张腾欢

近期,两名中国游客因在德国联邦议会大厦前行纳粹礼并使用手机相互拍照而遭警察拘捕一事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据报道,两人因“使用违宪组织标志罪”而被逮捕,在各自缴纳500欧元保释金并在警察局录下口供后获释。

德国刑法典第86条规定,禁止传播或在公共场合使用违宪政党或组织的标志,包括旗帜、徽章、制服、口号、问候礼等。第86条中还专门对宣扬纳粹思想做出明文规定,纳粹万字符、“希特勒万岁”口号、“胜利万岁”口号、纳粹举手礼、纳粹党歌都被禁止使用;如果定罪,将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只有在“教育国民防止违宪,或用于艺术、科学研究和教学,或用于对历史事件或对历史作报道或类似目的之宣传品和行为”,才不会被定罪。

打击和防范纳粹复辟是国家意志

纳粹发动的二战是德国更是人类历史上的空前浩劫。战后,德国政府汲取历史教训,进行了一系列国家制度设计,使打击和防范纳粹复辟逐渐上升为德国国家意志。

2014年12月9日,柏林举办以“德国1945——最后的战争岁月”为主题的展览。

首先,在立法和司法上,德国政府和司法部门对宣扬纳粹思想、参与极端活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1949年5月,联邦德国通过的《基本法》宣布永久取缔纳粹党,禁止其以任何面目出现,同时开始设立专门法庭对纳粹战犯进行审判。到1970年底,共有6180人被判决有罪,其中12人被判处死刑,123人被判有期徒刑。1963~1965年在法兰克福举行的奥斯维辛审判,推动联邦法院取消了关于纳粹罪行的诉讼时效问题,由此对纳粹战犯罪行的追究可以无限期持续,这对在逃战犯以及潜在的纳粹拥护者都形成了极大震慑。1985年,联邦议会通过决议,将否定迫害犹太人的言行判定为对犹太人的侵害,应给予法律惩处。1992年,德国修订的《公开煽动法》规定,那些可能导致人们联想到纳粹主义、军国主义或第三帝国的符号和标志,都不得在公共场所使用。1994年5月,联邦议会通过的《反纳粹与反刑事犯罪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宣扬纳粹和种族主义思想,严格禁止使用纳粹标志的行为,否认纳粹对犹太人以及其他民族的大屠杀的言行将受到严惩。同时,联邦议会还加重了刑法典中对“煽动罪”的惩罚力度。在公开场合宣传、不承认或者淡化纳粹屠杀犹太人罪行的,可处以最高五年的监禁。

随着德国国内时局的变动以及经济、社会的变化,一些极右翼组织即所谓“新纳粹”也改头换面,沉渣泛起,在政界和民间造成恶劣影响。于是,从1951年开始,许多新纳粹政党或团体被取缔,其余则被迫转入地下活动。1952年,“德国社会帝国党”被取缔;1982年和1983年,“德国人民社会主义运动”和“民族社会主义行动阵线”相继被取缔;2000年,“鲜血与荣誉”德国支部被取缔;2016年3月,德国警方对一个名为“白狼恐怖团队”的新纳粹组织展开突击搜查,缴获大量枪械、宣传手册等,该组织随后被取缔。近年来,由于外来移民增多,尤其是大量来自中东地区的难民涌入,使德国国内极端右翼势力日益猖獗,针对难民、穆斯林和犹太人的暴力活动时有发生,但德国政府和司法机构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也一直未停止。

其次,教育和引导国民尤其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历史意识。德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在中小学教科书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关于纳粹时期历史的内容,历史课教师必须讲解纳粹历史,尤其是迫害犹太人及其他群体的历史。除了历史课,德国学校还通过其他课程帮助学生深入了解相关史实。比如在时事课上,教师会结合大屠杀来引导和启发学生思考诸如种族冲突、难民等现实问题;在语文课上,描述大屠杀期间个人经历的纪实作品《安妮日记》是必读书籍。在中学九年制教育结束之后,每个学生都要接受为期一个学年的纳粹德国历史的学习。勃兰登堡州教育部门负责人斯特凡·布赖丁介绍说,在德国教授纳粹历史课的目的在于:其一,介绍过去的史实;其二,以人权为标准对历史进行评判;其三,形成民主意识,防止未来再出现独裁统治。在课堂之外,政府和教育机构还组织学生到集中营旧址和二战纪念馆参观,并邀请大屠杀幸存者讲述自身经历;鼓励学生们利用假期到这些地方担任义务讲解员或从事其他志愿服务,一些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对这些学生提供资助。

第三,在学校教育之外,利用媒体、纪念性场馆等向民众传导正确的历史认识。1958年,联邦德国媒体对有上百名参与屠杀犹太人的战犯进行公审的乌尔姆审判进行了连续报道,战后德国民众反省纳粹罪行的冷漠態度开始改变。在从1963年底开始、长达20个月的奥斯维辛审判中,媒体对审判过程进行了深入报道。1979年,美国电视系列片《大屠杀》在联邦德国三个电视频道播出,收看人数之多、影响之大使其成为联邦德国媒体史上最重大的事件。

德国还重视修建各类承载历史记忆功能的场所。1995年,德国政府在柏林市中心修建了“恐怖之地战争纪念馆”,专门用于搜集纳粹罪行证据,向参观者揭露那段黑暗历史。2005年5月,欧洲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在柏林市中心落成,该纪念碑北靠勃兰登堡门,南接波茨坦广场,紧邻联邦议会大厦和联邦政府主要部门。2012年10月,二战信德人和吉普赛人遇难纪念碑在柏林落成,该纪念碑位于联邦议会大厦南侧,与欧洲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仅一街之隔。这些纪念场地的落成仪式上,都有德国政要出席并发表讲话。此外,这些纪念场地的选址极具象征意义,体现出德国勇于正视历史、不让历史重演的决心。

从政府到民间多年的努力,加上行之有效的举措,使得打击和防范纳粹复辟成为德国的全民共识。2005年5月7日,在纳粹德国投降60周年纪念日上,数万德国民众手持蜡烛参加抗议新纳粹的游行。2014年11月,数百名新纳粹分子在柏林的示威游行遭到大批德国民众的阻拦。

严禁以“言论自由”为名宣传纳粹思想

对纳粹言论的打击是否与言论自由相抵触,一直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议的话题。1979年,联邦德国法院首次对“言论自由”作出严格界定,宣传纳粹思想被正式认定不属于言论自由。德国严厉打击以“言论自由”为旗号为纳粹翻案、歪曲或美化纳粹历史的言论。2005年,德国政府将著有《我们为什么热爱希特勒》一书的德国人厄内斯特·钦德尔从加拿大引渡回国,并判处其五年监禁。2014年,行为艺术家甘特·万格林为抗议欧盟的财政政策,在游行活动时举着一幅默克尔身着纳粹军装的海报,尽管他辩称这是艺术创作自由,但法庭仍判处其缴纳3000欧元的罚款。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纳粹言论开始借助社交媒体传播。为此,德国加强了网络管制,禁止在网络上散布仇恨言论,禁止通过互联网出售纳粹歌曲、衣物、书籍等物品,宣扬纳粹、否定犹太人大屠杀的国外网站不得向德国用户提供访问服务,否则将受到德国法律制裁。德国各大网络运营商陆续与政府签订了“自律条款”。2015年9月,德国司法部长海科·马斯牵头成立工作组,负责监督处理网络仇恨言论,并与脸书、推特等主流社交媒体签署协议,要求后者及时删除煽动种族主义、反犹主义的内容。

德国还加强新闻出版监管,规定新闻和出版自由要受到现有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不得与保护青少年以及个人或团体正当名誉和权利的法律相背离。德国成立了专门机构“联邦检察处”,其职能在于“防止扩散危害青少年的文字”。比如,希特勒自传《我的奋斗》在1945年后被德国政府列为禁书,一直到2016年1月,由慕尼黑当代历史研究所编辑的注释版《我的奋斗》才获准出版发行。与原版不同的是,新版添加了3500多条注释,意在逐条批驳希特勒的极端思想,引导读者以批判的眼光看待该书。目前,德国联邦各州仍禁止未加注释的原版《我的奋斗》出版发行,否则将以“煽动罪”论处。

对纳粹历史的反思和对新纳粹的持续打击不但保证了德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也为其他国家树立了勇于反思历史的榜样,德国逐渐回归“正常国家”行列,国际形象也大为改善。据2016年一项面对20个国家、共计两万人的问卷调查显示,在全球声誉、形象最佳的国家排行榜上,德国高居第二位。

(作者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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